內容簡介
「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一書,其中理論是指中外最新之學說(以通說為主)、立法例之解說;實用則是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及各級行政法院有關裁判見解為敘述重點;又因我國主要行政法典類多襲自德國,故彼邦實務上之發展,本書亦不能忽略。總之,這是一本體系完整、內容豐富、文字精練且與時俱進之鉅著。適合作為教學或研究用書、國考必備書籍及公務或法務上之參考用書。一○一年八月二日中國時報(A2版)在一篇專題報導中寫道:「前大法官吳庚著作『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堪稱經典,在臺灣實務及學術界幾已被奉為圭臬。」本書之權威地位,可見一斑。
作者介紹
吳庚,字孟庚,民國二十九年生。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及同校政治學研究所畢業奧國維也納大學政法學博士經歷:司法官台灣大學教授法學院教務主任政治學系主任兼研究所所長司法院第五屆、第六屆大法官(民國七十四年至九十二年)其他著作:行政爭訟法論憲法的解釋與適用政治理論與法學方法(北京人民大學出版)
序
增訂第十二版修改重點 一、行政訴訟法已完成修法程序,增設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並將於本(二○一二)年九月施行。這次增訂,首先要配合新法,修改本書第十三章。 二、行政法人為新生事物,其組織與性質均有待說明,修改第四章對此特予注意。又在第二次政黨輪替前後(二○○八年),若干縣市政府不願其訴願案件受中央部會管轄,乃以權限委任方式達到規避目的,此舉是否合法?各級行政法院見解分歧,本次修訂,特為此提出解決途徑。以上為第四章修改的主要之處。 三、過去兩年大法官作成之解釋,影響行政法理論者,首推釋字第六八四號有關大學與學生之關係,解除爭訟之限制,其開放之程度,較德國有過之而無不及。作為教科書,自應詳予析述,並論及相關之釋字第六五三、六九一號解釋;又在公務員法部分,新公布之法官法使司法官之人事脫離一般公務員之規定,形成全新的制度;再者,關於退休金優利存款(即十八趴事件),仍餘波盪漾,各方意見不一,有釐清之必要;以上均為第五章增訂之內容。 四、第十章行政罰法部分,更動達十五處,為各章之冠。行政執行法又有修正,本書第十一章,自應納入。其他章節亦有零星修改:諸如一般處分之從寬認定、按日連續處罰及一行為不二罰、緩處分與行政罰之關係、稅捐協議與行政契約之類比等,均納入實務上之最新見解。至於本書所引用行政法院較新的裁判,除自行蒐集外,多從「台灣法學雜誌」公法類實務見解及法務部出版之「行政程序法裁判彙編」(目前已刊行至第七冊)擷取案例,在此並表謝意。 五、「朝令夕改」、「多如牛毛」為論者對行政法之描述。本書引用之法規不計其數,且變動頻繁,藉本次增訂之便,均盡量將各類法規依法務部法規資料庫之最新版本加以訂正。 六、作者年事漸高,對書本之印刷、校對、裝訂、運送等雜務甚感不耐,早想擺脫,自本次增訂起,委由三民書局印刷發行,尚請讀者諒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