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司法特考
     
    實務最前線刑法X刑訴
    編/著者: 林熙
    出版社:學稔
    出版日期:2023-04-18
    ISBN:9789865263485
    參考分類(CAT):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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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本書詳盡蒐錄近期最高法院具有參考價值之刑事裁判,並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與刑事大法庭裁定均一併納入,讓讀者能在考前的黃金期間速覽近期實務見解之趨勢要點,而有助於讀者精確掌握考試脈動。

    【廣泛蒐錄實務見解】
    本書主要蒐錄近三年對於考試上有正相關之實務見解,並輔以五年內具有重要性的刑事裁判,將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之相關實務現況,完整呈現予讀者而不會掛一漏萬。

    【橫向聯繫裁判要旨】
    本書全面性篩選近期重要的刑事裁判,並統合相類似之爭點而以章節性、主題式之樣貌呈現,藉此凸顯刑事法中必讀的實務要點,使讀者得以有系統地獲悉相關實務趨勢脈動。

    【縱向建構思維邏輯】
    本書蒐錄的最新實務見解,除有節錄裁判要旨外,並適度整理裁判之論理內涵,讓讀者能清楚瞭解實務見解背後的思維邏輯,以培養迅速的臨場反應而得應付詭譎多變的考試題型。

    精選實務
    正當防衛有效時點案、強制精神診療之保安處分案、沒收犯罪所得案、緊急扣押之證據能力案、強制驗尿之合憲性案、數位證據之證據能力案、禁止辯護人在場筆記之抗告案、以大法庭裁定為由提起非常上訴案……
    作者介紹
    林熙
    律師高考及格
    台大法研所刑法組榜首
    執業律師
    三版序
      在經歷了近三年的疫情洗禮,總算是雨過天晴,筆者也相信考生上岸的日子應該也不遠了!本版次延續以二版體系架構之基礎,增補了一年多來近60則的重要實務判決,透過各主題下之問答予以呈現,並在註腳載明有關內容之出處,盡可能讓讀者能夠在考前有限的時間內,快速掌握實務見解的趨勢脈動,本書可謂有「橫向聯繫應用、縱向精確掌握」之特色,而為實務書籍之最佳首選。
      本書能再次以新版次跟讀者見面,著實令筆者開心,不免俗地還是要感謝學稔辛苦的編輯團隊,能夠在本書大篇幅修改的情況下,繼續給筆者內容上的建議,也要特別謝謝妙妙屋的頭家,提供良好適宜的處所供筆者撰稿,最後期許本書得持續對讀者帶來實質的助益。

    林熙
    2023.04.05
    在汶萊的午後悠閒時光
    目次
    .刑法總則─刑事論罪.
    1 從舊從輕原則
    Q1 從舊從輕原則適用之時機?‧1-2
    2 刑法效力
    Q1 在中國或港澳地區犯罪,是否為我國刑法效力所及?‧1-3
    3 立法解釋
    Q1 身分公務員的認定標準為何?‧1-5
    Q2 公營事業承辦、監辦採購等人員是否屬授權公務員?‧1-5
    Q3 金融機構代收稅款人員所蓋印之繳款書收據聯,是否屬公文 書?‧1-5
    Q4 重傷的認定標準及時點為何?‧1-6
    4 構成要件與犯罪類型
    Q1 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及適性犯之分野?‧1-8
    Q2 客觀處罰條件與客觀不法構成要件要素之分野?‧1-8
    5 不純正不作為犯
    Q1 不純正不作為犯的前提成立要件為何?‧1-9
    Q2 保證人地位之來源?‧1-10
    Q3 過失不純正不作為犯之要件釋疑?‧1-10
    6 未遂犯
    Q1 如何判斷不能未遂中的無危險?‧1-12
    Q2 中止未遂與障礙未遂之分野與適用?‧1-12
    7 過失犯
    Q1 過失犯之成立要件釋疑?‧1-13
    Q2 何謂超越承擔過失?‧1-14
    8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
    Q1 正當防衛之現在不法侵害究係於何時開始?‧1-16
    Q2 發生挑唆防衛之情況時,行為人之防衛順序為何?‧1-16
    Q3 緊急危難情狀下之雙重性犯罪評價釋疑?‧1-16
    9 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Q1 阻卻構成要件同意與阻卻違法承諾之分野?‧1-18
    Q2 憲法基本權衝突之價值衡量結果,得否作為阻卻違法事由?‧1-19
    10 不法意識
    Q1 不法意識之概念?‧1-20
    Q2 填補空白刑法之行政規章或命令,如何影響不法意識?‧1-21
    11 原因自由行為
    Q1 原因自由行為之類型?‧1-22
    Q2 原因自由行為之適用要件?‧1-23
    12 錯誤
    Q1 等價客體錯誤的法律效果?‧1-25
    Q2 事實錯誤與禁止錯誤之分野?‧1-25
    Q3 空白刑法補充規範之錯誤,係屬事實錯誤抑或禁止錯誤?‧1-25
    13 共同正犯
    Q1 共同正犯之成立要件?‧1-27
    Q2 預備犯是否得成立共同正犯?‧1-27
    Q3 著手後之共同正犯應如何脫離?‧1-27
    14 幫助犯
    Q1 幫助犯之成立要件?‧1-28
    Q2 幫助犯之因果關係如何判斷?‧1-29
    15 競合論
    Q1 競合判斷體系之審查流程?‧1-31
    16 法條競合
    Q1 法條競合的分野與內涵?‧1-33
    Q2 法條競合中應如何選擇最妥適且充分評價之刑法條文予以論 罪?‧1-33
    17 實質競合
    Q1 數罪併罰之各罪該當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者,審判中得否 定應執行刑?‧1-34
    Q2 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刑裁定,在何種情形下構成一事不再理 原則之例外?‧1-35

    .刑法總則─刑事制裁
    1 累犯
    Q1 累犯加重規定,有無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1-39
    Q2 累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最低本刑規定,有無違反罪刑相當原 則?‧1-39
    Q3 累犯更定其刑規定,有無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1-39
    Q4 不符合刑法第59條之累犯個案,始得援引釋字第775號解釋 意旨?‧1-40
    2 自首
    Q1 犯罪未發覺前得為自首,關於犯罪是否發覺之認定?‧1-42
    Q2 單一案件之一部犯罪事實未經發覺者,是否仍得適用自首規 定?‧1-43
    3 緩刑
    Q1 刑法第74條第1項所稱受2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係指為何?‧1-44
    Q2 行刑權時效完成後5年內未曾故意犯罪,得否類推適用緩刑 規定?‧1-45
    4 假釋
    Q1 受假釋人因故意更犯罪而一律撤銷其假釋,有無違反比例原 則?‧1-46
    Q2 未逾1年之羈押日數不算入已執行期間內,是否違反平等原 則?‧1-47
    5 時效
    Q1 適用修正前刑法追訴權時效之犯人不明案件,所為調查仍係 行使追訴權?‧1-48
    Q2 追訴權時效之起算日為何?‧1-49
    Q3 法院變更起訴法條是否影響追訴權時效之起算?‧1-49
    Q4 行刑權時效之期間、停止原因及消滅,可否目的性擴張其適 用範疇?‧1-49
    6保安處分
    Q1 性犯罪者之強制治療期間,有無違反法律明確原則及比例原 則?‧1-51
    Q2 保安處分之強制工作制度,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及憲法明顯區 隔原則?‧1-52
    Q3 因精障而成限制責任能力之人如已受刑罰宣告,即無再施以 監護之必要?‧1-52

    .刑法總則─沒收
    1沒收論
    Q1 沒收適用裁判時法律,有違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及信賴保 護等原則?‧1-57
    Q2 沒收之基本思維?‧1-57
    2共同正犯沒收
    Q1 數人共同犯罪時,對於違禁物、犯罪物應如何諭知沒收?‧1-60
    Q2 數人共同犯罪時,對於犯罪所得應如何諭知沒收?‧1-61
    Q3 對於未參與和解賠付之共同正犯,得否諭知沒收或追徵?‧1-61
    3第三人沒收
    Q1 第三人沒收之前提要件?‧1-62
    4供犯罪所用之物
    Q1 對於供犯罪所用之物,應如何解釋?‧1-65
    5犯罪所得
    Q1 犯罪所得歸屬於何人,應如何認定?‧1-66
    Q2 犯罪行為人與第三人間就犯罪所得沒收之競合,應如何為處 理?‧1-67
    Q3 犯罪所得應如何計算?‧1-67
    Q4 犯罪所得之孳息得否沒收?‧1-68
    6利得沒收封鎖效果
    Q1 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之解釋?‧1-69
    Q2 被害人如放棄民事求償權,應否宣告沒收?‧1-70
    Q3 犯罪行為人若僅對於部分被害人為賠付,應否宣告沒收?‧1-70
    Q4 被害人之民事求償權僅部分受償時,應否諭知沒收?‧1-71
    7估算認定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
    Q1 就犯罪所得及追徵之範圍與價額為估算認定者,前提要件為 何?‧1-72
    8過苛調節條款
    Q1 特別刑法中之義務沒收,得否適用過苛調節條款?‧1-74
    9第三人對沒收標的存有權利
    Q1 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不受影響,應如何為解釋?‧1-75

    .刑法分則─國家法益
    1賄賂罪
    Q1 賄賂罪之職務上行為,應如何認定?‧2-3
    Q2 立法委員之職務上行為?‧2-3
    Q3 地方各級民意代表之職務上行為?‧2-3
    Q4 民意代表受託於議場外對行政機關為關說,是否屬其職務上 之行為?‧2-4
    Q5 貪污行為人繳回全部所得賄賂,但未繳交不正利益,應否減 輕其刑?‧2-4
    Q6 賄賂罪之對價關係,應如何認定?‧2-5
    2圖利罪
    Q1 司法警察是否因轄區不同、勤務不同,即影響主管事務之認 定?‧2-6
    Q2 圖利罪之不法利益內涵為何?‧2-7
    Q3 公務員故意不予查報違章建築之行為,是否存有圖利罪之不 法利益?‧2-8
    3妨害投票罪
    Q1 投票行賄罪之成立要件?‧2-10
    Q2 候選人於競選期間所提出之競選政見,何情形會構成投票行 賄罪?‧2-10
    Q3 議員當選人行賄後因故不予宣誓就職,是否成立投票行賄罪?‧2-10
    Q4 以家戶作為投票賄賂之對象,是否影響投票交付賄賂罪之成 立?‧2-10
    Q5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之構成要件釋疑?‧2-11
    Q6 因支持親屬競選而虛遷戶籍,得否阻卻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2-11
    4聚眾施強暴脅迫罪
    Q1 聚眾施強暴脅迫罪之構成要件釋疑?‧2-12
    Q2 聚眾施強暴脅迫罪之共同正犯概念及競合關係?‧2-13
    5誣告罪
    Q1 普通誣告罪與未指定犯人誣告罪之區別?‧2-16

    .刑法分則─社會法益
    1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Q1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中所稱之他法,概念為何?‧2-19
    Q2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不能安全駕駛罪之法條適用?‧2-19
    2交通事故逃逸罪
    Q1 交通事故逃逸罪之保護法益?‧2-21
    Q2 交通事故逃逸罪中所稱之逃逸,概念為何?‧2-21
    3偽造有價證券、文書、特種文書、署押罪
    Q1 在本票上簽署非戶籍登記之姓名,是否成立偽造有價證券罪?‧2-23
    Q2 刑法上所稱之文書,要件為何?‧2-23
    Q3 獲得他人授權處理事務,於其死亡後得否再以該他人名義製作 文書?‧2-23
    Q4 特種文書之本質及認定標準?‧2-24
    Q5 刑法上署押之定義‧2-24
    4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Q1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公文書解釋?‧2-25
    Q2 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與變造公文書罪之分野?‧2-26
    Q3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中,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之區辨?‧2-26
    Q4 合法繼承人以不實資料辦理繼承登記者,是否成立使公務員登 載不實罪?‧2-26
    5略誘罪
    Q1 父母之一方私自攜其未成年子女離去共同居住處所,是否成 立略誘罪?‧2-28
    6賭博罪
    Q1 私人住宅是否屬於賭博罪之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場所?‧2-29
    Q2 包庇賭博罪之要件釋疑?‧2-30

    .刑法分則─個人法益
    1妨害幼童發育罪
    Q1 妨害幼童發育罪之凌虐定義?‧2-33
    Q2 妨害幼童發育罪之加重結果犯成立要件?‧2-33
    2遺棄罪
    Q1 傷害致死罪與遺棄致死罪之分野?‧2-35
    Q2 違背義務遺棄罪之成罪釋疑?‧2-35
    3強制性交罪
    Q1 性自主權之內涵?‧2-37
    Q2 強制性交罪中有關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應如何解釋?‧2-37
    Q3 對未滿14歲男女為強制性交之加重處罰,是否包含剛滿14歲 之男女?‧2-38
    Q4 侵入住宅犯強制性交罪之構成要件釋疑?‧2-38
    4強制猥褻罪
    Q1 強制猥褻行為是否以觸碰被害人身體為必要?‧2-40
    Q2 醫生利用觸診遂行猥褻行為,是否屬於其他違反意願之方法?‧2-41
    Q3 強制猥褻罪與突襲觸摸罪之分野?‧2-41
    5強制罪
    Q1 強制罪之違法性審查要素?‧2-43
    6妨害秘密罪
    Q1 妨害秘密罪章中關於秘密之要件?‧2-44
    Q2 駕駛汽車於公共道路上,是否屬於無故竊錄罪之非公開活動?‧2-45
    Q3 使用GPS追蹤器蒐集車輛移動之信息,是否侵害駕駛人之隱私 權?‧2-45
    Q4 使用GPS追蹤器蒐集車輛信息,是否屬於無故竊錄罪之竊錄行 為?‧2-46
    Q5 無故竊錄罪中所稱之無故,概念為何?‧2-46
    Q6 洩漏工商秘密罪中所稱之工商秘密,概念為何?‧2-46
    7妨害名譽罪
    Q1 公然侮辱罪之審查流程?‧2-48
    Q2 行為自我負責原理在誹謗罪中之運用?‧2-49
    8竊佔罪
    Q1 竊佔罪中所稱之竊佔,概念為何?‧2-50
    9詐欺罪
    Q1 詐欺取財罪中所稱之交付,概念為何?‧2-51
    Q2 騙取他人簽附條件買賣契約並交付標的物,該當詐欺取財/得 利罪?‧2-52
    Q3 被害人未確實查證詐術之真實性,是否仍得論以詐欺取財罪?‧2-52
    Q4 被害人就受騙取之財物具有法律上權利,是否仍得論以詐欺取 財罪?‧2-52
    Q5 詐欺罪之犯罪行為流程,如何影響從舊從輕原則之適用?‧2-53
    Q6 對公眾散布之加重詐欺罪,其對象應否限於不特定多數之公眾?‧2-53
    10背信罪
    Q1 背信罪中有關違背其任務之行為,應如何判斷?‧2-54
    11妨害電腦使用罪
    Q1 妨害電腦使用罪章中有關無故之解釋?‧2-55
    Q2 因調查配偶有無外遇而涉犯破壞電磁紀錄罪,是否屬非無故?‧2-56
    Q3 破壞電磁紀錄罪中所稱之取得,應如何解釋?‧2-56
    Q4 妨害公務機關電腦使用罪之構成要件釋疑?‧2-56
    Q5 公立學校是否屬於妨害公務機關電腦使用罪所規範之公務機關?‧2-56

    .刑事訴訟法─基本概念與訴訟主體
    1土地管轄
    Q1 利用網際網路遂行犯罪之案件,管轄法院是否限於實際行為地?‧3-2
    2牽連管轄
    Q1 具備相同管轄權之相牽連案件,其合併審理之依據及適用限制?‧3-4
    Q2 相牽連案件之合併審判與否,應否受當事人主觀意見之拘束?‧3-4
    3迴避
    Q1 曾參與准予交付審判裁定之法官,於其後同一案件之審判應否 自行迴避?‧3-5
    Q2 曾參與確定判決之法官,於其再審案件中應否自行迴避?‧3-5
    Q3 審判中曾依職權發動或作成強制處分之法官,應否自行迴避?‧3-6
    Q4 迴避制度中關於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應如何認定?‧3-6
    4送達
    Q1 指定送達代收人之要件及送達效力之認定?‧3-7
    Q2 補充送達關於同居人之解釋?‧3-8
    5遲誤期間之聲請回復原狀
    Q1 告訴人未請求上訴而檢察官遲誤上訴期間,得否聲請回復原狀?‧3-10
    Q2 信賴法院錯誤記載之較長抗告期間致抗告逾期,得否聲請回復 原狀?‧3-10
    Q3 關於遲誤不變期間之回復原狀制度,管轄法院及審理流程為何?‧3-10
    6被告
    Q1 被告放棄強制辯護依賴權之前提要件?‧3-11
    Q2 判決確定後之被告,得否向判決之原審法院聲請交付卷證影本?‧3-12
    Q3 被告於訴訟期間受輔助宣告,須否經輔助人同意始得續行訴訟?‧3-12
    7辯護人
    Q1 刑事訴訟程序中有關辯護人之權限及其限制?‧3-14
    Q2 被告應否接受律師辯護活動所產生一切有利或不利之法律效果?‧3-14
    Q3 法院得否審查辯護人實質上有無善盡其適當有效之辯護?‧3-15
    Q4 辯護人收受開庭通知後,得否以他案件衝庭為由請求改訂庭期?‧3-15

    .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
    1羈押
    Q1 預防性羈押之審查要件?‧3-19
    Q2 看守所人員監視第三人接見羈押中被告所得之證據,有無證據 能力?‧3-19
    Q3 法院為管轄競合之不受理判決是否屬當然撤銷羈押之事由?‧3-20
    2攔停
    Q1 警察攔停交通工具時,得以檢視、搜查之範圍?‧3-21
    3搜索
    Q1 搜索地點並非受搜索人住所之有令狀搜索,是否屬於合法搜索?‧3-22
    Q2 無令狀搜索之類型及其要件?‧3-23
    Q3 附帶搜索之實施與否,係該當現行犯之前提要件?‧3-23
    Q4 附帶搜索與同意搜索競合時之法律適用及程序遵守?‧3-24
    Q5 逕行搜索之內涵及其適法性界線?‧3-24
    Q6 逕行搜索或緊急搜索後未依法陳報法院,所扣得之物有無證據 能力?‧3-24
    Q7 同意搜索及撤回同意搜索之要件?‧3-25
    Q8 執行搜索時在何種條件下,得不於執行前出示搜索票予受搜索 人?‧3-25
    Q9 夜間搜索或扣押之容許要件解釋?‧3-25
    4扣押
    Q1 扣押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其是否有證據能力之判斷準據?‧3-26
    Q2 偵查機關應適用何種程序扣押過去已結束之通訊內容?‧3-27
    Q3 被告自願提出已存在之通信紀錄,是否須向法院聲請核發令狀?‧3-28
    Q4 關於保全扣押裁定之程序性事項,是否須經嚴格證明程序為審 查?‧3-28
    Q5 扣押之贓物已無留存必要而應發還者,被害人是否須為發還之 請求?‧3-28
    Q6 另案扣押之合法性釋疑?‧3-29
    Q7 司法警察勘察犯罪現場時,發現的另案證據得否予以扣押?‧3-29
    5採驗
    Q1 強制採驗與同意採驗之法規依據及其要件?‧3-30
    Q2 司法警察對拘捕被告以非侵入性方式採尿,應踐行何種正當法 律程序?‧3-31
    Q3 交通警員在何種條件下,得對肇事駕駛人強制採驗體內酒精濃 度值?‧3-32
    6GPS追蹤器偵查
    Q1 偵查機關安裝GPS追蹤器於他人車上,是否屬於合法的強制偵查?‧3-33
    7通訊監察
    Q1 合法監聽所側錄之被告自白,於證據法上之定性及其證據能力?‧3-36
    Q2 違法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及其衍生證據,是否得適用權衡法則?‧3-36
    Q3 執行機關違反期中報告義務者,監聽所取得之內容是否有證據 能力?‧3-36
    Q4 另案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及其衍生證據,是否具有證據能力?‧3-37
    Q5 依通訊監察書取得監察對象之共犯對話內容,是否具有證據能 力?‧3-38
    Q6 另案監聽所取得之內容如未陳報法院審查,應否排除其證據能 力?‧3-38

    .刑事訴訟法─證據
    1嚴格證明法則
    Q1 證據能力之要件內涵及其證明方法?‧3-41
    Q2 證據能力與證明力之區別?‧3-41
    2替代證據
    Q1 法院得否以替代證據取代原始證據為調查?‧3-42
    Q2 數位證據之複製品得否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3-43
    3彈劾證據
    Q1 彈劾證據之內涵?‧3-45
    Q2 被告之自白得否以彈劾證據削弱其證明力?‧3-45
    4訊問被告
    Q1 罪名告知義務所稱之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係指為何?‧3-46
    Q2 罪名變更之界限及其告知義務內涵為何?‧3-47
    Q3 檢察官第一次訊問被告已踐行告知義務、但其後漏未踐行者, 是否違法?‧3-47
    Q4 司法警察未踐行緘默權之告知義務,取得之自白有無證據能力?‧3-48
    5自白法則
    Q1 自白與其他不利陳述之差異?‧3-50
    Q2 自白與指訴之差異?‧3-50
    Q3 被告行使緘默或拒絕陳述之舉,可否評價為默示自白?‧3-50
    Q4 禁止不正方法取得自白規範中所稱之利誘,應如何解釋?‧3-50
    Q5 被告自白是否具備任意性之判斷?‧3-51
    Q6 不正方法取得之自白,如何遮斷非任意性自白之繼續效力?‧3-51
    Q7 被告對自白任意性有爭執時,應由被告或偵查機關負舉證責任?‧3-51
    6補強證據
    Q1 被告自白與共犯他白,是否均須有補強證據?‧3-53
    Q2 補強證據之適格性及補強範圍?‧3-53
    Q3 複數共犯之自白所述內容一致,得否作為彼此陳述之補強證據?‧3-53
    Q4 同一共犯之數自白所述內容一致,是否須有補強證據?‧3-53
    Q5 對於不同的犯罪類型,何者須有補強證據?‧3-54
    Q6 被告自白的犯罪事實中,何種內容須有補強證據?‧3-54
    Q7 被害人指述所需補強證據之適格性?‧3-54
    Q8 測謊鑑定是否具備補強證據之適格?‧3-55
    7對質詰問權
    Q1 被告聲請對質而法院不命為對質者,程序有無違法?‧3-57
    Q2 被告未對證人行使反對詰問權,在何種情況下得例外採納其證 言?‧3-57
    Q3 就同一證人所為的證言,共同被告間是否均享有反對詰問權?‧3-58
    8傳聞法則
    Q1 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所為之何種陳述,才屬於傳聞證據?‧3-59
    Q2 審判外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得否直接作為認定犯罪事實之依 據?‧3-60
    Q3 我國警詢筆錄是否具有證據能力?‧3-60
    Q4 他國警詢筆錄是否具有證據能力?‧3-60
    Q5 被害人滯留國外而無法傳喚時,其警詢陳述是否具有證據能力?‧3-61
    Q6 證交所之監視報告、行為人或被害人之備忘紀錄是否屬於特信 性文書?‧3-61
    Q7 被告已明示同意之傳聞證據,得否追復爭執而撤回其同意?‧3-62
    Q8 被告就傳聞證據表示無意見,可否認屬默示同意得作為證據?‧3-63
    9證人
    Q1 未以傳票傳喚證人,是否影響其證述之證據能力?‧3-64
    Q2 司法警察於同一處所詢問數證人時,須否隔離而各別單獨詢問?‧3-64
    Q3 證人之供述如不具備任意性,是否影響其證據能力?‧3-65
    Q4 法官對不得命具結之證人疏未告以應據實陳述,是否影響其證 據能力?‧3-65
    Q5 幼童證言前後不一致時,可否直接認定欠缺證據價值?‧3-65
    10拒絕證言權
    Q1 未明確告知證人享有拒絕證言權,是否影響證人的具結效力?‧3-67
    Q2 未告知證人享有拒絕證言權,被告得否主張其證言無證據能力?‧3-67
    Q3 證人是否得以偽證罪主張應享有不自證己罪之拒絕證言權?‧3-67
    Q4 證人享有不自證己罪之拒絕證言權中,何謂家長、家屬關係?‧3-68
    Q5 證人得否以其陳述恐受刑事處罰為由,概括拒絕回答一切問題?‧3-68
    Q6 關於醫師秘匿特權中,應秘密之事項為何?‧3-68
    Q7 病患就自身的醫療資訊隱私事項,得否主張拒絕證言?‧3-69
    Q8 藥師應秘密之事項並非源自其藥事服務,是否仍得主張藥師秘 匿特權?‧3-69
    Q9 委任人允許律師就其秘密事項為證述,律師是否仍得拒絕證言?‧3-69
    Q10 主詰問受告知享有拒絕證言權仍為證述,反詰問得否拒絕證言?‧3-69
    Q11 偵查中受告知享有拒絕證言權仍為證述,審判中得否拒絕證言?‧3-70
    11鑑定及通譯
    Q1 尚待鑑定之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是否即無庸舉證?‧3-71
    Q2 鑑定所需資料之蒐集,是否應受訴訟法上相關證據法則之拘束?‧3-72
    Q3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檢查所得之鑑定報告,得否作為刑事證據?‧3-72
    Q4 通譯未具結者,是否影響其傳譯對象陳述之證據能力?‧3-72
    12私人不法取證
    Q1 私人違法錄音錄影所取得之內容,是否具備證據能力?‧3-73
    13舉證責任
    Q1 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告與檢察官所負舉證責任各自為何?‧3-75
    Q2 被告行為時是否存在阻卻責任事由,應由何者負舉證責任?‧3-76
    Q3 被告構成累犯之事實及應加重其刑之事項,應由何者負舉證責 任?‧3-76
    Q4 搜扣所得證據之原始狀態同一性如發生爭執,應由何人負舉證 責任?‧3-77
    14證據調查
    Q1 當事人聲請調查證據及法院職權調查證據之前提要件?‧3-78
    Q2 被告強迫證人出庭為有利供述,法院得否駁回調查證據之聲請?‧3-79
    Q3 法院得依職權及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之釋疑?‧3-79

    .刑事訴訟法─偵查、起訴與審判程序
    1偵查
    Q1 偵查機關知有犯罪嫌疑而為拘捕之依據,是否須具備證據能力?‧3-83
    Q2 隱密型偵查之類型及其適法性?‧3-83
    2告訴
    Q1 調解不成立之同時聲請檢察官偵查,才得視為聲請調解時已經 告訴?‧3-85
    Q2 法院將起訴罪名變更為告訴乃論之罪後,被害人得否補正其告 訴?‧3-85
    Q3 非告訴權人於偵查中提告而審判時才取得告訴權,其告訴是否 合法?‧3-85
    Q4 告訴代理人逾越告訴期間後才補正委任書狀,其告訴是否合法?‧3-86
    3再議與交付審判
    Q1 不起訴處分經再議而被撤銷後,原檢察署檢察官復提起公訴是 否違法?‧3-87
    Q2 交付審判中告訴人之律師欲檢閱偵查卷證,應由檢察官為准駁?‧3-87
    4犯罪事實
    Q1 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之記載如有錯誤,法院得否自行予以更正?‧3-90
    Q2 法院未踐行訊問被告犯罪事實之程序,得否據此提起第三審上 訴?‧3-90
    5追加起訴
    Q1 檢察官追加起訴之限制要件為何?‧3-92
    6單一案件與同一案件
    Q1 同一案件經先後起訴而繫屬於數法院者,應如何裁判及救濟?‧3-93
    Q2 數行為以一罪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一部無罪,他部應否裁判?‧3-94
    7證據調查或訴訟指揮處分之聲明異議
    Q1 被告受不當誘導訊問而未適時聲明異議,得否提起第三審上訴?‧3-95
    8裁判
    Q1 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應諭知何種判決?‧3-97
    Q2 法院如認有免訴之情形,得否以起訴程序違背規定而諭知不受 理判決?‧3-98
    Q3 案件是否有起訴程序違背規定之情形,應以起訴時為斷?‧3-98
    Q4 中華民國人民在領域外犯罪而無我國刑法之適用者,應諭知何 種判決?‧3-98
    Q5 數罪併罰已經定應執行刑確定之各罪,法院得否重複定其應執 行刑?‧3-99
    Q6 檢察官聲請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後受刑人死亡者,法院應否更 為裁定?‧3-99
    Q7 刑事判決之正本送達後,法院得以裁定更正之範圍及其界限?‧3-99
    Q8 不得以裁定更正之事項卻誤以裁定為更正,其上訴期間應如何 計算?‧3-100
    9自訴
    Q1 行為人偽造有價證券並持以行使,善意執票人得否提起自訴?‧3-101
    Q2 非法人團體得否作為刑事案件之自訴人?‧3-102

    .刑事訴訟法─通常與特別救濟程序
    1上訴利益
    Q1 被告不服原審判決而提起上訴,是否應具備上訴利益?‧3-104
    2上訴不可分
    Q1 對刑訴法第348條施行前已繫屬之案件提起上訴,仍應適用修 正前之規定?‧3-106
    Q2 上訴理由僅就原判決之一部敘述並指摘違法,法院得否逕認屬 一部上訴?‧3-106
    Q3 上訴人明示僅就緩刑部分提起上訴,效力是否及於主刑或刑法 第59條?‧3-107
    3上訴具體理由
    Q1 上訴應敘述具體理由之內涵及界限‧3-109
    Q2 原審辯護人是否有為被告撰寫上訴狀並敘述具體理由之權責?‧3-109
    Q3 第一審辯護人未協助提出上訴具體理由,法院得否駁回其上訴?‧3-109
    4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Q1 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內涵,以及其與罪刑相當原則之關係?‧3-111
    Q2 第二審法院排除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前提?‧3-112
    Q3 檢察官對被告之不利益提起上訴,是否受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之拘束?‧3-113
    Q4 數罪併罰如需再次定應執行刑,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 用?‧3-113
    Q5 刑法關於犯罪所得之沒收,有無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3-114
    5一造缺席判決
    Q1 被告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庭,得否逕為一造缺席判決?‧3-116
    Q2 在COVID-19三級警戒期間,第二審法院得否逕為一造缺席判 決?‧3-116
    6輕微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
    Q1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輕微案件應如何判斷?‧3-117
    Q2 裁判上一罪之部分罪名屬輕微案件者,得例外上訴第三審之情?‧3-118
    Q3 第二審更審後才初次改判第376條第1項各款之罪,得否例外 上訴第三審?‧3-118
    Q4 第二審初次判決輕微案件有罪,檢察官得否對被告之不利益提 起上訴?‧3-119
    Q5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致影響輕微案件之認定者,該案件得否上訴 第三審?‧3-119
    7上訴第三審之限制
    Q1 第二審判決未糾正第一審法院之訴訟行為瑕疵,得否上訴第三 審?‧3-120
    Q2 法院已曉諭聲請調查證據但檢察官不為聲請者,得否上訴第三 審?‧3-121
    Q3 就裁判上一罪案件之一部,第二審判決維持不另為無罪諭知部 分,有無嚴格法律審之適用?‧3-121
    Q4 違背依大法庭裁定見解所為之判決,在嚴格法律審下屬判決違 背判例?‧3-121
    8第三審程序
    Q1 第三審之審判期日被告未到庭者,法院得否進行審判?‧3-123
    9協商程序之救濟
    Q1 依協商程序所為第一審之科刑判決如未提起上訴者,應於何時 確定?‧3-125
    Q2 依協商程序所為第二審之科刑判決,得否上訴第三審?‧3-126
    10抗告
    Q1 辯護人得否為被告之利益而提起抗告?‧3-127
    Q2 檢察官禁止辯護人於訊問被告時筆記之處分,辯護人得否聲明 不服?‧3-128
    Q3 再審聲請人欲委任代理人提起抗告,抗告代理人應否具備律師 資格?‧3-128
    Q4 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其第二審法院所為之裁定一律不得抗 告?‧3-128
    Q5 上級檢察署檢察官對於下級法院之裁判,得否提起上訴或抗告?‧3-129
    Q6 抗告應敘述之理由是否須具體?‧3-129
    11再審
    Q1 緩刑期滿而緩刑宣告未經撤銷之有罪判決,得否聲請再審‧3-130
    Q2 受判決人得否為其利益,僅就裁判上一罪之部分犯罪事實聲請 再審?‧3-131
    Q3 再審事由中新事實、新證據之內涵?‧3-131
    Q4 再審理由中,新事證與重要證據漏未審酌之適用上區別?‧3-131
    Q5 證人於判決確定後翻供,其新供述是否屬再審事由中之新事證?‧3-132
    Q6 再審聲請人於判決確定後自行委託鑑定,是否屬再審事由中之 新事證?‧3-132
    Q7 經法院認定無再審理由之事證,得否再與其他新事證合併後聲 請再審?‧3-132
    Q8 再審理由之新事證中,何謂應受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 判決?‧3-133
    Q9 聲請再審之案件,於何種情形下毋庸開啟徵詢程序?‧3-133
    Q10 再審聲請程序中,法院應否及如何踐行證據調查?‧3-133
    Q11 聲請再審未提出原判決之繕本,法院得否逕自駁回再審聲請?‧3-134
    12非常上訴
    Q1 提起非常上訴之理由適法與否,應如何認定?‧3-135
    Q2 開始再審之裁定得否作為非常上訴之客體?‧3-136
    Q3 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者,是否採行卷證併送制度?‧3-136

    .刑事訴訟法─沒收特別程序與執行
    1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Q1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開啟,是否有控訴原則之適用?‧3-139
    Q2 第三人如何參與沒收程序及其權利行使範圍為何?‧3-139
    Q3 法院於沒收特別程序中如何踐行對第三人聽審請求權之保障?‧3-140
    Q4 法院就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案件應如何為判決?‧3-140
    Q5 第二審維持第一審不予沒收之判決者,有無嚴格法律審之適用?‧3-140
    Q6 法院對於聲請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審理流程?‧3-141
    Q7 法院對於聲請撤銷沒收確定判決之裁定內容?‧3-141
    2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Q1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之概述?‧3-142
    Q2 犯罪行為人死亡後,就其犯罪所得應如何向繼承人宣告沒收?‧3-143
    Q3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應否踐行實質證據調查及言詞辯論?‧3-144
    3對檢察官執行指揮處分之聲明異議
    Q1 檢察官所為沒收物發還之執行指揮處分,何人得向法院聲明異 議?‧3-146
    Q2 法院就受刑人聲明異議所為之裁定,有無一事不再理原則之適用?‧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