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親緣,以愛為名的試煉
    編/著者: 楊晴翔
    出版社:悅知文化
    出版日期:2022-07-07
    ISBN:9789865102272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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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婚姻、親權、保護令、繼承……
    關於愛與情的糾結,兼具理性與感性的法律剖析!
    【特別收錄:如何選擇你的家事律師】

    一生中,毫無法律問題需要解決的機率,有多高?
    曾是家事法官,現任家事律師,看遍法庭上的風景,
    藉此引領我們認識與人生息息相關的家事法。
    或許有一天,這些知識可以保護你──

    婚姻‧終點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
    如果確定要娶她,先簽下婚前協議書。
    親子‧連結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
    保護令‧停損
    被不認識的人跟蹤,我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
    收養‧給愛
    可以終止收養嗎?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
    在臺灣,該怎麼辦理收養?
    繼承‧權與錢
    我們沒有孩子,父母也不在了,遺產會怎麼繼承?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遺囑引發的繼承爭議

    【增訂版新增內容】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數額調整修法
    贍養費修法展望
    釋字七四八號施行法同性婚姻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

    【暖心推薦】
    中原大學法學院名譽教授 郭振恭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兼執行長 林春元
    專欄作家 人渣文本(周偉航)
    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臺大婦產科醫師 施景中
    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鈺璽診所院長 黃鈞蔚
    黃瑽寧醫師健康講堂 黃瑽寧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本書非常適合非法律人的社工師與心理師,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家事事件法要點及目前家事法庭如何應用多重資源統合處理家庭紛爭,亦適合想透過司法解決家庭紛爭或已在家事法庭的當事人參考。──心理師.社工師.家事調解委員 林秋芬

    本書告訴我們的是:以愛為基礎,相互尊重為底線,各自活出豐富無悔的人生。家庭,既然以幸福為目的,無論出發或結束,都應該圓滿,平安靜好,無悔無怨。──臺北地院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 張瑜鳳

    本書以可能發生在你我身邊的故事作為例子,並佐以專業的法律見解,卻不使用艱澀的法律用語,即使不懂法律的人也能輕鬆入門,而對於專業的法律人士,也能藉由本書了解法庭的實務做法。──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 鄧學仁

    當婚姻走到了盡頭,如何心平氣和地終結關係,並確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家事事件中最困難的課題。楊律師以豐富的法院及律師實務經驗撰寫本書,揭露了《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對於處在生命中十字路口的王子和公主具有相當的參考價值。──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蔡鐘慶

    從事身分法領域的教書工作多年,《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一書牽起我與作者的緣分,邀來從事實務工作的作者在課堂中與學生們親身論法……讓學生們在枯燥的法條背後發現其蘊藏的功用,激發學生們對家事法領域的興趣。──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戴瑀如
    作者介紹
    楊晴翔 律師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Columbia Law School, NYC, LL.M.),曾任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民事庭、家事庭法官、中原大學財法系講師。現為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及法院家事專業調解委員。
    十年法官生涯後,卸下法官袍,成了執業律師,更加貼近當事人個案的心酸愁苦,也藉由理解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的心境跌宕起伏,與執法者心中思路的差距,嘗試解讀司法實務與國民法律感情之間有時出現的鴻溝。

    Facebook|家事法官沒告訴你的事 www.facebook.com/judgeandlawyer
    目次
    推薦序
    家事法律外,珍惜結緣 郭振恭名譽教授
    穿破「法不入家門」的迷思 林春元副教授
    家是什麼? 人渣文本(周偉航)
    各界推薦
    作者序

    序章 論法、講理、說情,法律人處理家事的愛恨情仇
    卷一 婚姻.終點:曾經執子之手,不能與子偕老
    01 我可以只告在場這位陳志明,請法院判婚姻無效就好嗎?【婚姻的要件與無效】
    02 幫我擬個協議書,簡單就好,我想快點解決!【協議離婚】    
    03 我會再請律師幫我提出離婚的反訴,也會向對方提出精神慰撫金、子女扶養費【裁判離婚】
    Column 在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之間:調解離婚
    04 幫我要到好萊塢明星級的贍養費,沒問題吧?【贍養費的迷思】
    05 你看這存證信函,竟然離婚都快兩年了,現在來說要分我財產的一半?【剩餘財產分配】
    06 她說如果我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 
    07 我一直以妻子的身分幫他打點一切,有誰比我更像真正的媳婦?【事實上夫妻】
    Column 雨過天青的那一天:同婚法的施行

    卷二 親子‧連結:血緣,是愛的維繫還是羈絆?
    08 錢賺得沒他多,孩子會判給我嗎?【親權判定】
    09 多情種的人生啟示錄【認領與婚生推定】
    10 孩子不想跟他走,我有什麼辦法?【探視權與探視未成年子女之協力義務】
    11 在我三十三歲的人生裡,「父親」這個名詞對我不具有任何意義……【扶養義務的減免】
    12 叔叔,謝謝你讓我回到媽媽身邊!【藏匿子女】
    13 律師,我看不到小孩怎麼辦?【暫時處分】
    Column 孩子,我們訂個約吧!現在我養你,長大了該你還我。

    卷三 保護令‧停損:安全關係的距離,誰來定?
    14 難道我就活該倒楣?對方無中生有,我就得好幾個月看不到孩子? 【暫時保護令與子女會面交往權利】
    15 我妻子認為過去我對孩子的管教過於嚴厲,已經構成家暴【保護令與子女管教】
    16 他跟蹤我,我要對他申請保護令!【跟蹤騷擾防制法】
    Column 日本桶川案及跟蹤規制立法
    17 我這麼在乎你,你別想離開我身邊!【家庭暴力防治法】
    18 保護令的功能不是包山包海。【保護令的侷限性】
    Column 關於保護令,你該知道的十個眉角

    卷四 收養‧給愛:養育,是恩情還是救贖?
    19 無論孩子多愛收養他的養父母,他們也不會欺騙自己以為:孩子永遠不會想瞭解自己的「根」。【真相的告知】    
    20 拜託您,讓我們跟他終止收養吧!我們實在無能為力再當他的父母了!【終止收養】
    Column 在台灣,要如何辦理收養?

    卷五 繼承‧權與錢:我只是拿回應拿的,不對嗎?
    21 她仔細看了一下那封遺囑,發現上面好幾個字的筆跡,跟老頭的運筆筆順不符。【繼承權的喪失】
    22 老爸說要全給我,我就能全拿!【遺產的特留分與應繼分】
    23 我們並不打算生孩子,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父母親也不在了,那遺產會怎麼繼承?【兄弟姊妹間的繼承】
    24 法律規定遺囑只能長得像這樣。【遺囑的法定要件】 ..
    Column 掀起波瀾的一張紙:從長榮集團前總裁的繼承爭議,看遺囑的幾件事

    【尾聲】家事事件怎麼樣才叫「贏」?
    【附錄】如何選擇我的家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