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李玉君
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現任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教授兼系主任,曾任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理事長。專長為社會法、行政法、憲法。近年主要論著為〈傳達錯誤的勞保老年給付申請 ──評析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360、518、648號判決〉、〈年金改革的他者:論公營事業「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之年金保障〉、〈全民健保法對經濟弱勢者醫療保障規定之評析〉、〈二代健保組織體制改革之評析〉及〈從老年經濟安全探討國民年金制度之基本問題〉。
孫迺翊
德國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現任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曾任臺灣社會法與社會政策學會創會理事長。專長為憲法、行政法與社會法。近年重要論著包括〈社會給付之競合: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簡字第672號判決關於就業保險法與就業服務法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競合為例〉、〈On the Road to Equal Enjoyment of Human Right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he Development of Domestic Laws in Taiwan and Their Dialogue with the CRPD〉、〈Menschen mit schweren Behinderungen als Richter/Staatsanwalt? Eine Umsetzungsprobe der UN-Behindertenrechts-konvention in Taiwan〉、〈無障礙/可及性、合理調整與平等不歧視原則:從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檢視我國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平等原則內涵〉及〈社會給付權利之憲法保障與社會政策之形成空間: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年金財產權保障及最低生存權保障之判決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