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法律問題研究
    編/著者: 陳忠五主編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23-05-22
    ISBN:9789575119799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優惠價:95折,475

    定價:  $500 

    無法訂購
    分享
      買了此商品的人,也買了....
    定價:480 元
    特價:90折!432
     
    定價:580 元
    特價:90折!522
     
    定價:750 元
    特價:90折!675
     
    定價:500 元
    特價:95折!475
     
    定價:480 元
    特價:90折!432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違章建築的興建、使用、交易、轉讓、強制執行等,衍生諸多爭議,案例層出不窮,類型複雜多樣。問題主要在於,違章建築尚未拆除前,其座落土地的事實存續狀態,雖然係違法建物,但仍具有經濟價值與效用,私法上是否應該予以保護?何種情形下保護?以何種方法保護?保護哪些主體?

      以最高法院見解為主的審判實務,已形成相當豐富的實務見解。學說紛紛從學理上撰文評述相關問題,並與實務進行對話,累積豐碩研究成果。為彰顯此一具有臺灣在地經驗特色的集體研究成果,本書以「違章建築法律問題研究」為題,收錄有關此一議題的相關論著,集結成書,總結臺灣學說近年來針對違章建築此一重要議題的思考論述所得。

      全書共分四編:第一編「違章建築之基本問題」,討論最高法院判例存廢及違章建築的法律性質與定位;第二編「事實上處分權之法律性質」,圍繞「事實上處分權」概念,論述其內涵、性質、定位及發展;第三編「違章建築之私法問題」,以違章建築所牽涉的債法、物權法、強制執行法問題為核心,討論相關的買賣、租賃、優先承買、拍賣及物上請求權等問題;第四編「違章建築之刑事責任」,討論公務員未確實查報拆除違章建築可能涉及的圖利罪責。本書最後,並篩選收錄最高法院有關違章建築的裁判要旨,作為附錄,以供參考。
    作者介紹
    ◎主編簡介
    陳忠五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作者簡介
    吳明軒
    最高法院前庭長
    吳從周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兼副院長
    謝哲勝
    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
    許政賢
    政治大學法學院院長
    張永健
    康乃爾大學法學院Clarke講座教授
    陳重見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專任副教授
    吳光陸
    精誠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林俊廷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
    魏大喨
    最高法院法官
    許恒達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目次
    序 言/陳忠五

    【第一編 違章建築之基本問題】
    .最高法院48年台上字第209號判例存廢之研究
     ──兼論讓與違章建築有無物權移轉之效力/吳明軒/3
    .再訪違章建築
     ──以法學方法論上「法秩序一致性」原則出發觀察其法律性質與地位/吳從周/17

    【第二編 事實上處分權之法律性質】
    .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856號判例、67年度第2次民事庭決議(一)、
       69年度台上字第3726號判決、86年度台上字第2272號判決評釋/謝哲勝/69
    .淺析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之定位/許政賢/83
    .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張永健/97
    .違章建築事實上處分權之發展與定位/陳重見/143

    【第三編 違章建築之私法問題】
    .對違章建築之強制執行與救濟/吳光陸/187
    .違章建築與基地承租人之優先承買權/吳從周/195
    .違章建築與基地租賃、推定租賃及優先承買權/林俊廷/201
    .違章建築物所有人及受讓人之財產權保障/魏大喨/233
    .違章建築物上請求權/陳重見/259
    .三論民法第425條之1的類推適用/謝哲勝/269

    【第四編 違章建築之刑事責任】
    .怠於查報違章建築的不作為圖利罪責?
     ──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許恒達/277

    【附 錄】
    關於違章建築的最高法院裁判要旨/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