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開啓javascript,方便系統運作!謝謝!
重要訊息:慎防詐騙電話,絕無簽單錯誤造成重複扣款或重複出貨,請您千萬不要操作ATM提款機。
註冊
帳號
密碼
f
忘記密碼
客服中心
購物車
全部
書名
作者姓名
ISBN
出版社名稱
熱門搜尋
165防詐騙
蝦皮
112年王立杰
法官學院 / 裁判實務教材
【112年證基會】
《苔蘚兄妹》筆記本
關閉廣告
展開廣告
圖書分類
五南本版
公職考試
教科專業
政府出版
暢銷精選
文具
休閒
課程
美食
美妝
精品
服飾包包
3C
餐廚具
家居
婦幼
辭書、總類
中文辭書
西文辭書
日韓文辭書
專業辭書
圖書館學
教育
通論
教育與學校行政
教育心理、測驗與統計
課程與教學
幼兒教育
特殊教育
各級各類教育
班級經營
心理、諮商與輔導
通論
認知心理學
發展心理學
社會心理學
工商心理學
諮商基礎
諮商運用
法律
工具書
總論
憲法
行政法
民事法
刑事法
商事法
國際法
犯罪防制
學科概要系列
學術專著
實務叢書
政治、公共行政
政治理論
比較政府與政治
國際關係
公共行政
工具書
學術專著
財經、商管
管理
財經
國貿
金融
會計
統計
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社會、傳播
社會科學
社會學
社會工作
社會問題與福利
高齡學
新聞學
傳播學
廣播、電視、電影
廣告與公共關係
文化研究、禮俗
觀光、餐旅、休閒
觀光
餐旅
休閒
其他
語言、文學
通識
文學總論
中國文學
臺灣文學
世界文學
現代文學
兒童、青少年文學
語言
語言文字學
應用文
研究方法、論文寫作
學術專著
悅讀中文
歷史、哲學、宗教
總論
中國史
世界史
中外地理
哲學研究
中國哲學
西洋哲學
宗教研究
西洋宗教
藝術、設計、文創
美學與藝術總論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影像藝術
創意設計
文創產業
理工
總論
理科類
電機資訊類
工科類
環境與土木
海洋科技
職場書
醫護暨生命科學
總論
生命科學
醫學
藥學
護理
食品營養
考用出版
教檢、教甄
諮商、輔導、社工
消防用書
司法考試
高普特考
初等、五等
導遊領隊
會計、記帳士
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
金融證照
乙、丙級技能檢定
留學必備用書
數學
書泉出版社
職場專門店
e商朝
兩性家庭
法律識讀
知識探索
養生保健
教育、通論
其他
台灣書房
閱讀台灣
納福系列
人文誌(台灣書房)
台灣誌記
游藝集
城市風景
台灣古籍大觀
時代人物
出土思想文物與文獻研究
白話經典系列
五南文庫
五南文庫
研究方法、論文寫作
研究方法
圖解系列
圖解系列
學科概要
學科概要
世界名人傳
世界名人傳
博雅書屋
人文隨筆
人物誌
全球直擊
法律屋
搜查一課
社會意識
美學誌
會飲考
萬國誌
萬象考
歷史迴廊
博雅文庫
經銷書目
經銷書目
字辭典/總類
字辭典/總類
教育/心理
教育
心理/諮商
政治/法學
法律
政治
公共行政
國際關係
經貿/管理/會計
管理
經濟
國貿
金融
會計
統計
社會休閒
社會
傳播
觀光
餐飲
休閒
國際禮儀/會展
文史哲
臺灣文學
中國文學
各國文學
語言/文字
史地
哲學
宗教
藝術設計
藝術
設計
創意美學
科學
自然科學
應用科學
醫療衛生
衛生行政
中醫
西醫
初等/地方五等
初等/地方五等
專技高普考
營養師
記帳士
導遊領隊
護士/護理師
不動產經紀人
地政士
消防設備師/設備士
會計師
社會工作師
專技高普考
特種考試
鐵路特考
公路監理站
民航特考
港務人員
司法特考
海巡特考
關務/報關人員特考
移民署
調查局
社會福利工作
專利商標審查
特種考試
捷運招考
國民營事業
中鋼/中龍鋼鐵
中油
台電
中華郵政
中華電信
台灣自來水
農會
農田水利會
銀行人員/銀行僱員
國/民營事業
警察特考
警察特考
警大/二技/警專
軍職特考
士官/軍校考試
預官 甄試
金融證照
金融證照
保險從業人員
證券商資格/分析師
期貨商資格/分析師
信託業務人員
理財規劃人員
銀行內控人員
授信人員
債券人員
外匯人員
技能檢定
專技人員技能檢定
電腦檢定
美容/美髮檢定
中餐/烘焙/餐飲檢定
廣告/建築/設計檢定
勞工安全檢定
汽車/機械/電機檢定
電子檢定
技術士技能檢定
會計檢定
全民英檢
英檢/教師甄試
教師甄試/資格檢定
升學考試
研究所/二技
升大學
四技/二專
國中
國小
高普考/地方三四等
高普考/地方三四等
內政及國土
國家大事紀
國防軍事
深訪中研院
經濟金融
經濟金融
醫療/社福
醫療/社福
教育學習
教育學習
台灣旅遊
台灣好好玩
遨遊大自然
縣市采風
客家/原民文化
客家風情
原民文化
文化藝術
走訪博物館
文化藝術
法律/科技
法律司法
探索科技
公共工程/交通
公共工程/交通
期刊/影音
逗陣影音館
期刊
語言
英文
日文
各國語言
小說/文學
小說
台灣文學
西洋文學
中國文學
大眾文學
財經/企管/經濟
工商企管
財經
理財
統計
會計/審計
經濟
科學科普
數學
理工
科學
地理
歷史
自然科學
電腦
農林漁牧
動植物
社會人文
社會
人文
心理
教育
哲學
政治/法律/軍事
圖書資訊
新聞傳播
新聞傳播
健康醫療
健康
醫學
護理
宗教命理
宗教
命理
休閒生活
休閒
居家生活
美容
飲食烹飪
旅遊
台灣
中國大陸
日/韓
亞洲
紐/澳
歐洲
美洲
非洲
他國旅遊
藝術設計
技藝
建築
音樂
戲劇
藝術
攝影
繪畫/雕刻
兒童/漫畫
兒童讀本
漫畫
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司法特考
保險法題型破解
編/著者:
海青、溫拿
出版社:
學稔
出版日期:
2024-03-18
ISBN:
9786269833344
參考分類(CAT):
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優惠價:
85
折,
578
元
定價:
$680
分享
f
買了此商品的人,也買了....
身分法爭點整理(附考前即時回顧...
定價:560 元
特價:
85
折!
476
元
2024犯罪學概要(監所管理員...
定價:620 元
特價:
79
折!
490
元
國文╱測驗解題一本通(包括公文...
定價:580 元
特價:
85
折!
493
元
讀我正解!刑法爭點書
定價:570 元
特價:
85
折!
485
元
2024司律第一試-民事訴訟法...
定價:450 元
特價:
85
折!
383
元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題型破解》完整收錄重要題型,以體系化的編排方式呈現,以擬真的版面、字數作答,輔以關鍵字句提醒,陪您一起破解難題,找到打開國考大門的鑰匙。
鑒於司法官、律師二試考制面臨史上最大變動,保險法配分亦縮減為25分,為落實「一本書主義」,以便讀者從題目學習保險法,改版特色如下:
一、基本觀念
透過題目學習基本觀念,讓讀者在面對七彩變化球時,得以從基本觀念出發一一破解。
二、補充文章見解
針對近年命題方向,蒐羅新進學者及大師級教授的文章,將刁鑽爭點變紅中球,順利擊出滿貫全壘打。
三、整理近年重要修法
在修法比職棒總教練下台還頻繁的年代,整理近年重要修法,避免上了戰場才發現修法的窘境。
四、補充實務見解
本書篩選相關實務見解,並標示重點,提供讀者作為答題參考。
五、筆者個人碎碎念
藉由「本題關鍵字」協助讀者挑出題目的法律事實,佐以筆者《MURMUR》及《NOTE》,幫助考生建立解題思維,養成推導答案的能力。
作者簡介
海青
政大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社會化就是一個失去原則的過程,能保有最多堅持就是贏家。理性上無法認同的事情,無論情感上如何難以切割,仍斷然予以拒絕,並時時檢視過往的自己,確認立場上並未游移,不因對人的特定關係而改變說法,不因對自己有利就擁護,對自己不利就反擊。
為人處事,奉此為圭臬。考試與工作,共勉之。
溫拿
台北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經法組
律師高考及格
右投/右打
守備位置:投手、游擊手
背號:52
筆者每天早上到早餐店都會點一杯溫紅茶醒醒腦,所以別名「溫紅」,希望未來可以幫溫紅昇級加拿鐵,成為真正的「溫拿」。:)
目次
目錄
Introduction 保險法重要修法專章暨基本觀念建構
Chapter 1 保險之概念
第一節 保險與類似保險
題型 1-1-1 互助會是否為保險【99政大風管所第2題】
第二節 保險之要件
題型 1-2-1 危險偶發性、保險法第127條與第51條之關係【10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1-2-2 保險給付與過失相抵【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2小題】
Chapter 2 保險契約
第一節 保險契約之性質
題型 2-1-1 要物契約、財產保險遲未繳納保險費之效果【102司法官第3題】
題型 2-1-2 契約成立前預繳保費,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拒絕承保【10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10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96政大財法組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2-1-3 最大善意原則作為保險人免責事由?【110政大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0輔大財經法研第3題第1小題】
第二節 附合契約
題型 2-2-1 傷害保險殘廢等級之認定與保險示範條款之修正【葉啟洲教授文章改編】
題型 2-2-2 投資型保險、金融消費者保護法【104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題型 2-2-3 有疑唯利被保險人解釋原則、第54條第2項立法得失【94司法官第4題】
題型 2-2-4 絕對強制規定、相對強制規定之分類依據【94律師第4題】
題型 2-2-5 肇事逃逸免責條款之解釋與效力【106台大丙、辛組第3題】
Chapter 3 保險利益
第一節 保險利益之主體
題型 3-1-1 被保險人是否須有保險利益?為胎兒投保是否有保險利益?【7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2 何人須有保險利益?何人有保險金請求權?【95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3-1-3 「家屬」及「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的認定【8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3-1-4 抵押權人保險利益、民法第295條及第881條之運用【99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保險利益之存在時點
題型 3-2-1 人壽保險之保險利益存在時點、受益人應具保險利益?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之行使【107司法官第3題第1、2小題】
Chapter 4 要保人之義務
第一節 據實說明義務
題型 4-1-1 最大誠信原則、保險法第64條之基本問題【96律師第4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1題】
題型 4-1-2 特約健檢是否免除告知義務?【11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1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Try again 【103台大丙、辛組第4題(節錄)】
題型 4-1-3 業務員之告知受領權【83司法官第4題】
Try again 【107調查特考第3題】
題型 4-1-4 被保險人與業務員共謀違反告知義務、保險費返還【104台大丙組第4題】
Try again 【105地方特考三等法制第4題】
Try again 【108台大丙組第2題】
題型 4-1-5 違反與事故發生間之因果關係、解除權行使對象【89司法官第4題節錄】
Try again 【109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4高考法制第3題】
題型 4-1-6 解除權行使除斥期間、民法詐欺與告知義務違反【92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96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調查局特考第4題】
題型 4-1-7 告知義務違反、目的性限縮第64條第3項【111司律第2題】
Try again【9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1-8 進階題─主附約告知義務違反、通知義務之違反與保險人喪失解除權之損害【100司法官第3題】
題型 4-1-9 進階題─重要性、健康險目的性限縮「不得免責」【106律師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二節 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
題型 4-2-1 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評析【10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4-2-2 被保險人職業變更、危險增加通知義務違反【101台大丙、辛組第1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題型 4-2-3 違反客觀危險增加通知義務之法律效果【95律師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2-4 危險增加之重要性、違反通知義務【107律師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4-2-5 保險事故與危險增加間之因果關係、比例給付保險金【105律師第3題】
第三節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
題型 4-3-1 危險發生後之通知義務、通知期間可否特約延長或縮短?【96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
第四節 救助義務
題型 4-4-1 救助費用償還、人身保險是否適用?【101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約定行為義務(特約條款)
題型 4-5-1 特約條款與告知義務【95政大風管所第3題】
題型 4-5-2 保險法第68條、第69條之評析【98政大民事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4-5-3 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03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北大財經法組第3小題】
題型 4-5-4 進階題─特約條款與除外條款之區辨【110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03地特法制第4題】
Chapter 5 保險人給付義務
第一節 主觀承保範圍
題型 5-1-1 第29條第2項但書之「故意」【97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07高考第4題第3小題】
題型 5-1-2 第29條第2項但書應增列「重大過失」及代理人之「故意」?【90律師第3題】
題型 5-1-3 使用人之故意、過失相抵【103司法官第2小題】
題型 5-1-4 以履約保證保險論要保人之故意【93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5-1-5 共同被保險人故意導致保險事故發生【100律師第3題第1小題】
Try again 【102政大財經法組第 4 題第 3 小題】
題型 5-1-6 第109條第2項故意自殺仍賠條款【93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1-7 第30條履行道德上義務【104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節錄)】
第二節 給付數額(不足額、超額保險)
題型 5-2-1 定值保險相關規定是否有不當?【99律師第4題】
題型 5-2-2 不足額保險、超額保險【93輔大乙組第3題】
題型 5-2-3 不足額保險【10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4小題】
題型 5-2-4 不足額保險與自負額條款【105高考法制第4題】
題型 5-2-5 不足額理賠共保條款【103高考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5-2-6 保險人查明標的價值、善意超額保險【92北大財經法組第3題】
題型 5-2-7 善意超額保險應如何理賠?「部分損害」後契約之效力如何?【90高考三級法制第4題】
題型 5-2-8 惡意超額保險之效力【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5-2-9 「超額定值保險」的理賠【81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6 複保險
第一節 複保險之適用範圍
題型 6-1-1 釋字第576號解釋【99司法官第3題】
Try again 【109政大財經法第4題】
題型 6-1-2 人身保險、消極保險是否有複保險適用?【98台大丙、辛組第4題】
題型 6-1-3 消極保險是否適用複保險、醫療收據正本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Try again 【112台大丙、辛組第2題】
第二節 複保險之效力
題型 6-2-1 善意複保險之效力、我國採何種立法主義?【8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6-2-2 善、惡意複保險之效力【88律師第3題】
題型 6-2-3 複保險之判斷時點、善意複保險之效力【102律師第3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保險競合
題型 6-3-1 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104律師第3題第3小題】
題型 6-3-2 不同種類競合條款之處理【9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Chapter 7 保險代位
第一節 保險代位之目的、適用範圍及限制
題型 7-1-1 保險代位之目的【89台大丙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7-1-2 保險代位之適用範圍及時效【95司法官第4題】
題型 7-1-3 醫療費用保險是否適用保險代位?全民健保與保險代位【96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1-4 保險代位之限制【10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第二節 保險代位之數額
題型 7-2-1 不足額保險與保險代位、被保險人優先原則【100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2小題】
題型 7-2-2 自負額及被保險人優先原則【89台大丙組第4題】
題型 7-2-3 綜合題─保險代位【85台大丙組第4題】
第三節 妨礙代位
題型 7-3-1 妨礙代位【99政大風管所第1題】
題型 7-3-2 妨礙代位-保險人尚未給付【112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9北大財經法第4題】
第四節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
題型 7-4-1 再保險與保險代位【98律師第4題】
題型 7-4-2 再保險人有無代位權?原保險人行使代位權時是否須扣除已受領之再保險金?【101東吳C組第3題】
Chapter 8 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
第一節 責任保險之事故發生及通知義務
題型 8-1-1 任意責任險與強制責任險的立法精神有何差異?【94東吳C組第4題】
題型 8-1-2 責任保險承保範圍、事故發生後通知義務【103律師第3題】
第二節 附加被保險人
題型 8-2-1 法定附加被保險人、代位權時效【97律師第4題】
題型 8-2-2 附加被保險人條款【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第三節 保險人之參與權
題型 8-3-1 保險人參與權【100律師第3題(節錄)】
題型 8-3-2 保險人無故拒絕參與和解【99司法預試第2題】
題型 8-3-3 被保險人濫行認諾、自認之確定判決,不一定拘束責任保險人【110北大第4題】
第四節 第三人直接請求權
題型 8-4-1 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之性質【104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0北大第4題第2小題】
第五節 保證保險
題型 8-5-1 誠實保證保險與責任保險之差異【96司法官組第4題】
題型 8-5-2 損失發現期間條款之效力【95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
Chapter 9 人壽保險
第一節 人壽保險之保險事故
題型 9-1-1 主動給付保險金、附約之效力依附條款與誠信原則【105司法官第3題】
第二節 被保險人同意權、兒童保單之禁止
題型 9-2-1 第105條修正前後比較【90司法官第4題】
題型 9-2-2 兒童保單的容許性、保險法第107條及第105條的評析【94台大丙組第3題】
題型 9-2-3 法定代理人得否代為行使同意權【104政大第4題】
題型 9-2-4被保險人同意權得否授權由他人簽名「代行」【112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Try again 【107司法官第3題第3小題】
Try again 【110政大第1題第1小題】
題型 9-2-5 第105條、第107條於人壽險及健康險之適用、契約聯立之效力【106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第三節 人壽保險費
題型 9-3-1 第116條之修正評析【91政大民法組第4題】
題型 9-3-2 往取債務之給付遲延、保險法第116條復效【108司律第3題第1小題】
題型 9-3-3 復效時「危險程度重大變更」之認定【109台大丙、辛組第2題】
Try again 【112高考法制第3題】
題型 9-3-4 保險人於人壽保險費到期未付時對要保人之催告義務及義務免除【108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題型 9-3-5 保單價值準備金可否強制執行?【112司律第2題】
Try again 【111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四節 受益人之指定
題型 9-4-1 受益人之指定權【103北大財經法組第5題】
題型 9-4-2 變更受益人之方式及未通知之效力【92中正財經法組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9-4-3 受益人變更須以書面通知及保險人同意【106律師第2題第1小題】
題型 9-4-4 受益人同時存在原則【95律師第4題】
題型 9-4-5 受益權之喪失【112調查局特考第2題】
Try again 【94北大第4題】
題型 9-4-6 受益權與類名指定、危險增加與未通知事項間之因果關係【108北大財經法組第4題】
第五節 團體保險
Chapter 10 傷害保險、健康保險
第一節 傷害保險
題型 10-1-1 意外事故之「外來性」【105司特、調特、公證人第4題】
Try again 【86文化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2 意外事故之「非自願性」【100政大財經法組第4題第1小題】
題型 10-1-3 意外事故與故意之舉證責任【100成大乙組第2題】
第二節 健康保險
題型 10-2-1 健康保險之保險事故、保險法第127條【108司律第3題第2小題】
題型 10-2-2 健康保險事故、傷害保險之「意外」【105政大財經法組第3題節錄】
題型 10-2-3 日間住院、住院請假與日額型住院醫療保險【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改編】
題型 10-2-4 健康保險中住院必要性之認定【葉啟洲教授文章案例】
題型 10-2-5 健康保險「復效」觀察期間條款之效力【104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