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幸福而生:在法律秩序中追求平等權利的歷程
    編/著者: 劉宗坤
    出版日期:2024-01-10
    ISBN:9786267234785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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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這是一群小人物在美國法律秩序中追求幸福的故事
    他們的快樂與憂愁、苟且與反抗、安逸與掙扎,
    都寫在了他們追求幸福的路上
    法律前人人平等、選舉投票、自由戀愛、讀書上學,
    這些現代人看似平凡、日常的微小事物
    對他們來說卻是二百來年戮力爭取的幸福權利
    【本書特色】
    ★從法院判例出發,法律不是冷冰冰的艱深條文,每個案件背後都是跌宕起伏的人生故事,有法官、律師、原告與被告、陪審團,眾人一同演繹改變歷史的轉捩點。
    ★如同台灣的民主先行者奮鬥多年才爭取到政治權利、言論自由,美國在種族、性別等諸多方面也是歷經許多努力,才爭取到現代人習以為常的「幸福」。
    ★作者劉宗坤先生身兼法學、哲學博士,現為美國德州執業律師與研究學者。本書並同時由錢永祥先生、周保松先生、陳禹仲先生推薦作序。
    【內容簡介】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予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美國獨立宣言》
    在美國建國時,《獨立宣言》曾承諾人人皆有「追求幸福」的權利,而這個觀念也被視為是現代文明價值的核心。若我們省察美國立國二百多年的發展歷史,就會發覺這個承諾曲折迂迴的實現過程,尤其體現在每一次關鍵性、里程碑式的法院判例中。
    劉宗坤博士的《為幸福而生》側寫了芸芸眾生在美國法律體系中尋求幸福的故事,諸如想擺脫奴隸桎梏的混血女孩莫里森,想要有上學權利的中國裔林氏姊妹,想要有相愛權利的拉翁夫妻,以及想要有女性身體自主權的羅伊女士。上述細瑣的故事片段映照出時代的變遷,有人認為這是進步邁前,也有人認為這是禮崩樂壞。但不管如何,這些歷史上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只是想追尋自身的幸福,他們的苟活和反抗、安逸與掙扎交織的一生,都跟美國民權運動史深深地扣合在了一起。從他們之後,投票權、自由婚戀、女性墮胎、兒童入學等權利普及到了每一個人身上,這才實現《獨立宣言》所承諾的話語,而非只是虛無飄渺的政治烏托邦。
    劉宗坤博士利用大量法院的判決書和檔案,選取美國最高法院的重要判例以及近年基層法院轟動一時的審判,抽絲剝繭其中案件的來龍去脈,法官為何如此決斷?律師為何想打這場官司?原告與被告的量子糾纏,以及參與其中那些上自知識菁英、下到尋常百姓的眾人,是如何評價每場改變歷史的重要判決。
    本書的每樁案件都是精采的故事,有些令人揪心,有些令人唏噓,更有些令人振奮。美國首位黑人大法官瑟古德.馬歇爾曾言:「做你認為對的事,讓法律趕上來。」有法律保障的基本權利構築了現代文明的柱石,但這些立法更立基於普通人對幸福的追求,也是每位自由人對生活方式的堅持。
    【深度推薦】
    劉宗坤先生寫《為幸福而生》這本書,用美國法院的多個判例,說明小人物如何經由法律途徑,克服社會、政治、法律,以及偏見所設下的無數障礙,追求一己在婚姻、就學、墮胎、使用母語等等屬於個人的平等選擇權利,已經形象地呈現了「幸福」其實寄身於日常、現實的小事。每個案件都生自現實的生活,都是普通人的切膚之痛所逼出來的訴訟。……閱讀這本書的時候,我的情感跟著情節變化而起伏不定,有如在讀精采的歷史著作或者小說。書裡敘述多個具體案例,詳細追索涉案各方的各種細節。全書不僅沒有一般法律書的索然無趣,反而充滿了人性的悲歡離合。──錢永祥
    本書的讀者,不是美國人,而是我們。宗坤先生希望美國的歷史經驗,能夠為我們的社會改革,提供重要參考。特別難得的是,面對浩瀚史料和枯燥典章,宗坤先生竟然能以舉重若輕之筆,配上清通洗練的文字,通過一個個生動的故事,讓我們明白,制度改革無論多麼困難,都值得我們努力,也值得我們堅持,因為法律正義關乎千千萬萬人的福祉。道理確實如此!──周保松
    作者簡介
    劉宗坤
    山東濟南人,曾就讀於北京大學,獲得哲學博士學位,出版《原罪與正義》等著作以及《政治的概念》、《政治的神學》等譯著。後去國赴美,轉而研習法律,取得法律博士學位,並獲得伊利諾州和德州律師執照。執業二十年,作者有機會透過大量案件了解美國的法律、社會和歷史,並不斷矯正過往從書本獲得的理論知識的偏頗。書本傳授知識,也傳授偏見。而法院判決中呈現的事實證據大都經過雙方律師的對質和陪審團的審議,比很多書本知識更可靠,更接近真實的歷史和正在展開的現實。
    近年,作者致力於依據法院判決和檔案紀錄書寫美國歷史和社會,為《思想季刊》、《讀書》、《財新週刊》、《南方週末》等期刊撰稿。寫作中,作者力求依循生活世界的常情常理,力戒林語堂先生所批評的:「有學問而沒有感悟,有交誼而沒有了解……有禮義而沒有仁者的存心。」法官中不乏睿智而公道者,偶爾也有文章高手,所撰寫的判決書行文之美、事實敘述和法理論證之明晰自不必說,對世事的感悟和人間溫情也溢於字裡行間。其為人為文都是作者景仰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