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國家能賜死人民嗎?...
    出版社:麥田(城邦)
    出版日期:2022-06-30
    ISBN:9786263102422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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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作者介紹
    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媒體公司。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愈來愈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內容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並減少廉價批評的出現。我們相信,法律是人類史上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搭起一座理性的橋梁,用共存與共榮連結立場衝突的人們,而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為閱聽眾們打造這座橋梁,一同思考議題、關懷彼此,並一起塑造屬於臺灣的法律文化。
    網站:plainlaw.me
    Facebook粉絲專頁: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plainlaw.me
    Podcast:《法客電台》
    目次
    序論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不論「理性」與否,都不能作為剝奪人權的藉口
    人權是為了使人有尊嚴地活著,最低限度的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除去生活中的障礙,努力使所有人平等享有人權
    國家應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沒有人遭受歧視待遇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活著不僅是攸關生存與否,更要被視為人地活著
    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為調和私領域中失衡的權力關係,法律必須出手
    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禁止酷刑,為了阻止泯滅人性最極端的國家惡行
    不合理濫權行為或不人道待遇,應盡速全面禁止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人權不是舶來品,而是公民向國家討公道的依據
    接受人權法之規範是件謹慎的事,不能因人設事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平等保護是人權基本精神,法規若有偏見應修正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關保障不該只做半套

    第8章:你的人權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我們的合法權益應該被積極保護,免受他人侵害
    沒有人有義務承擔來自其他人的肢體或情緒暴力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最恐怖的社會控制手段,強迫失蹤應被嚴格禁止
    若非必要,國家不能恣意地限制個人的人身自由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
    「情節最嚴重之罪行」不等於非得判死刑才可以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無罪推定」是刑事訴訟過程最重要的基本原則
    若連無辜的人都被判有罪,那麼沒有人是自由人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我的祕密我決定,沒有人可以隨便把它洩漏出去
    揮別過去,我們有沒有選擇「被遺忘」的權利?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若要限制個人返國權利,其正當性需被嚴格檢視
    我的行動自由被其他人干擾了,國家應該保護我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如果在自己的國家被迫害,其他國家應給予庇護
    人人皆有可能一夕之間,成為尋覓棲身處的難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
    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每個人都有結離婚的自由,而這項自由人人平等
    家庭為社會基本單元,國家應盡力保全家庭團聚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依法納稅是公民的憲法義務,但納稅人權不可少
    世界觀之差異,並非所有人看到土地都想到財產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思想控制,最可怕的地方在人人自危、相互審查
    尊重信仰自由,不等於放任宗教組織成法外之地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對自由意志最大的壓迫,就是不讓人們表達意見
    並非大人專屬,兒童也有說話並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
    抗議意見時,非得讓全世界都能看出我是誰嗎?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人人都有參與國家治理的權利,展現自決的意志
    能選舉,就算民主了嗎?能夠投票並不等於自決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
    所有人都該受到與其他人一樣之經濟與社會保障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集體罷工行動與團體協約成果,由參與勞工共享
    因為工作受傷生病,國家應協助康復以重返職場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休息是為了走得更長遠:工作可貴,健康價更高
    家裡最陌生的熟悉人,需要休息的外籍家庭看護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安居立命不是奢侈,而遭迫遷之安置也並非恩賜
    不該讓「身為少數群體」成為健康不平等的原因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人人有受教的權利,而學習空間應是自由平等的
    教育關鍵之處,在於社會希望培養出怎樣的公民

    第27章:著作權
    不合理的約定不該導致無法表演自己的詞曲創作
    突破著作權的個人主義,原住民的集體智慧創作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
    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人權只受法律允許之限制,而該法律須是正義的
    你的身體你做主,國家能做的就是支持你的決定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即便犯了錯,也應該受到人道且保有尊嚴的懲罰
    人權非特權,誰都無法否定另一個人的基本人權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