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黃維幸 台灣台北人 60年代自建國中學及台大法律系畢業後,赴笈美國。得印地安娜大學,印地安娜波里斯校區法學院法律專業學位(J.D.magna cum laude),及哈佛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LL.M.)及法學博士(S.J.D.)。後於美國執業律師,數任大型事務所合夥律師歷三十載,專精跨國案件。2005年受聘世新大學客座教授迄今。之前為美國國務院富爾布萊特計劃及聯合國發展計劃資深國際經濟法專家,並於2003年受邀赴河內就越南加入WTO之商法改革提供諮詢。2004年及2005年兩度為美國麻州律師界票選為該州「絕佳律師」。黃博士著有多種有關國際經濟法、比較憲法、及法社會理論之中英文專書及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