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9版)
    編/著者: 鄭冠宇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26-09-01
    ISBN:9789865266448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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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民法總則與債法以及物權法,共同構築財產法體系。民法總則乃法學之基礎,亦為法律人之入門,對於法律人的專業涵養,實有深遠之意義。為使讀者能有效建立清晰且完整的民法總則體系,本書乃於課文講述之中介紹中外精湛之學說,並舉實務案例以為進一步之說明,且適度地表達本書之意見;各章節均附有圖表協助閱讀,再另闢【例題】及【簡析】,俾令讀者透析掌握民法之基礎理論與應用。
      本書共計十二章之編排,內容包括第一章概論、第二章法例、第三章權利主體(一)自然人、第四章權利主體(二)法人、第五章權利客體、第六章法律行為、第七章意思表示瑕疵、第八章法律行為之附款、第九章代理、第十章法律行為效力、第十一章期日與期間及第十二章消滅時效。其中第五章第四節權利之行使,係將第148條以下的規定與理論移列,以利於對該章第三節權利的整體瞭解;第六章第二節契約之成立,則係加列債編第153條以下的規定,以有效建立法律行為的完整體系。第九章代理,則整列債編第167條以下代理權之授與,並於第五節無權代理一併作完整而詳細的介紹。
    作者介紹
    鄭冠宇

    現職:
    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主要學經歷:
    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
    德國哥廷根(Göttingen)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傅爾布萊特(Fulbright)訪問學者
    強制執行法修正委員
    民法物權編修正委員
    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
    國防部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
    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委員
    澳門立法及司法見解評論學術顧問

    相關著作:
    民法物權
    民法債編總論
    民法概要
    目次
    九版序 ①
    序 ③

    第一章 概論 1
    第一節 法律概說 3
    第二節 民法概說 12

    第二章 法例 41
    第一節 概說 42
    第二節 法律的適用 44
    第三節 法律的解釋 58
    第四節 使用文字的準則 76
    第五節 確定數量的標準 82

    第三章 權利主體(一):自然人 87
    第一節 種類 89
    第二節 法律關係 91
    第三節 自然人之法律地位 96
    第四節 人格權的保護 121
    第五節 住所 129

    第四章 權利主體(二):法人 135
    第一節 意義 136
    第二節 社團法人 171
    第三節 財團法人 183

    第五章 權利客體 193
    第一節 意義 194
    第二節 物 198
    第三節 權利 221
    第四節 權利之行使 251

    第六章 法律行為 277
    第一節 概說 278
    第二節 契約之成立 314
    第三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 342
    第四節 準法律行為 380
    第五節 意思表示之解釋 386

    第七章 意思表示瑕疵 391
    第一節 概說 392
    第二節 意思表示不一致 394
    第三節 意思表示不自由 438

    第八章 法律行為之附款 461
    第一節 概說 462
    第二節 條件 463
    第三節 期限 483
    第四節 負擔 489

    第九章 代理 495
    第一節 意義 496
    第二節 代理之發生 510
    第三節 代理之效力 520
    第四節 代理之消滅 532
    第五節 無權代理 538

    第十章 法律行為之效力 569
    第一節 概說 570
    第二節 無效之法律行為 572
    第三節 得撤銷之法律行為 583
    第四節 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 593

    第十一章 期日與期間 609
    第一節 概說 610
    第二節 適用範圍 612
    第三節 期日 613
    第四節 期間 616

    第十二章 消滅時效 627
    第一節 時效制度 628
    第二節 消滅時效之客體 632
    第三節 消滅時效之期間 636
    第四節 消滅時效之障礙 655
    第五節 消滅時效完成之效力 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