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概論(下)[17版/2021年9月]
    編/著者: 林俊益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21-09-10
    ISBN:9789865261177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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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刑事訴訟法是一門理論與實務併重的學科,僅研究理論而不談實務運作,或僅述實務而不談理論基礎,均無法徹底掌握刑事訴訟法之立法精髓與基本內涵。
    本書講究理論與實務兼備,特別重視相關理論在實務上之運用與發展。2002.2.8公布修正刑訴法,正式確立採行改良式當事人進行原則之立法架構,2003.2.6及2004.6.23、2006.5.24、2007.7.4公布修正刑訴法,強調嚴謹證據法則,明定無罪推定原則;強化證據能力與證據力之區別;增訂證據排除法則與傳聞法則,以阻絕欠缺證據適格之證據進入審判程序;重視當事人之詰問權,強化交互詰問以發見真實;明定共同被告具證人適格,增訂分離調查與分離辯論程序;修訂鑑定留置、鑑定處分、強制採樣、證據保全、協商程序、偵查中強制辯護制度等規定,最高法院2003年至2016年最新判決,本書對此等新制與新判決見解均有詳論與檢討,俾利初學者得以順利掌握修正刑訴法之體系架構與實務運作,終而能保障人權與發見真實。
    作者介紹
    林俊益
    司法院大法官
    經歷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最高法院法官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士林地方法院庭長.法官
    士林、金門、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學歷:
    政治大學法學博士
    輔仁大學法學碩士
    台灣大學法學士
    考試:
    68年書記官普考及格
    69年公證人高考第一名
    69年司法官特考第一名
    70年律師高考第二名
    著作:
    程序正義與訴訟經濟
    刑事訴訟法講義
    刑事訴訟法重點整理
    刑事訴訟法爭議問題
    刑事訴訟法研習手冊
    當事人主義在我國刑事訴訟可行性之研究
    其他有關刑事訴訟法之短文一百多篇
    目次
    十七版序 I
    序言 III
    凡例 V
    參考書目 VII

    第一篇 偵查 1
    第一章 偵查之構造 3
    第一節 偵查之意義 3
    第二節 實施偵查之持續性 4
    第二章 偵查權之歸屬 5
    第三章 偵查輔助機關 6
    第一節 司法警察(官) 6
    第二節 檢察事務官 11
    第四章 偵查之開端 13
    第一節 告訴及請求 13
    第二節 告 發 52
    第三節 自 首 53
    第四節 其他情事 54
    第五章 偵查程序(偵查方法) 56
    第六章 偵查之終結 63
    第一節 偵查終結之概念 63
    第二節 起 訴 66
    第三節 不起訴 69
    第四節 緩起訴 80
    第五節 再議制度 99
    第六節 聲請法院交付審判 108
    第七節 不起訴、緩起訴處分之效力 120
    第八節 無效之不起訴 128
    第九節 不起訴與誣告 131

    第二篇 起 訴 133
    第一章 公 訴 135
    第一節 公訴權 135
    第二節 公訴之要件 136
    第三節 公訴之提起 136
    第四節 公訴之效力 148
    第五節 公訴之撤回 160
    第二章 自 訴 165
    第一節 自訴權人 165
    第二節 自訴案件不可分 174
    第三節 自訴之提起 177
    第四節 自訴之限制 187
    第五節 自訴對告訴之限制 199
    第六節 自訴之效力 201
    第七節 自訴之承受與擔當 202
    第八節 自訴之撤回 208
    第九節 反 訴 214

    第三篇 審 判 219
    第一章 第一審 222
    第一節 通常程序 222
    第二節 簡式審判程序 301
    第三節 簡易程序 307
    第二章 上訴審 329
    第一節 上訴通則 330
    第二節 第二審上訴 354
    第三節 第三審上訴 379
    第四節 抗告與準抗告 415
    第三章 再 審 432
    第一節 再審之客體 432
    第二節 再審之事由 434
    第三節 聲請再審權人 444
    第四節 聲請再審之程序 445
    第五節 聲請再審之期間 449
    第六節 聲請再審之效力 449
    第七節 聲請再審之撤回 449
    第八節 再審之裁判 450
    第四章 非常上訴 456
    第一節 非常上訴之意義 456
    第二節 非常上訴之目的 456
    第三節 非常上訴之客體 458
    第四節 非常上訴之要件 462
    第五節 提起非常上訴之程序 468
    第六節 非常上訴之審理 470
    第七節 非常上訴之判決 471
    第八節 非常上訴判決之效力 482

    第四篇 執 行 483
    第一章 執行之意義 485
    第二章 刑罰之方式 487
    第三章 執行之聲請裁定 493
    第四章 聲明疑義與聲明異議 495

    第五篇 附帶民事訴訟 503
    第一章 概 說 505
    第二章 附帶民事訴訟之當事人 506
    第三章 準用規定 510
    第四章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之程序 514
    第五章 附帶民事訴訟之審理 516
    第六章 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 517
    第七章 附帶民事訴訟判決之上訴 521
    第八章 附帶民事訴訟判決之再審 525

    第六篇 協商程序 527
    第一章 協商程序之立法背景 529
    第二章 建構協商制度之關鍵 530
    第三章 審判中協商程序之意義 532
    第四章 審判中協商程序之開啟 534
    第五章 審判中協商程序之進行 537
    第六章 審判中協商判決之聲請 540
    第七章 聲請協商判決之調查 542
    第八章 協商合意之撤銷與協商判決聲請之撤回 543
    第九章 法院之裁判 544
    第十章 對協商判決之上訴 549

    第七篇 沒收特別程序 553
    第一章 沒收特別程序之立法背景 555
    第二章 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 557
    第三章 單獨宣告沒收程序 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