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司法特考
     
    民法總則-題型破解 9CB06[2015年6月/3版]
    編/著者: 綺夢
    出版社:學稔
    出版日期:2015-05-30
    ISBN:9789862954508
    參考分類(CAT):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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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市面上唯一真正從各角度教您如何答題的參考用書1.題目編排體系化,對照個人讀書進度,隨時練習題目。2.版面完全擬真,答題字數完整呈現,每次練習皆如臨國考戰場。3.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4.精準的題型分析,豐富的答題參考資料,不再掛一漏萬。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綺夢法研所律師高考及格民間公證人高考及格現為執業律師
    三版序春去秋來,時間過得很快,轉眼間一年又過去了,身邊的人事物也不斷在改變。本次改版,除了增加一些重要的國家考試試題外,亦增加去年台大轉學考民法總則試題。另外,我也增補王澤鑑老師於去年改版的《民法總則》一書中部分重點,希望盡可能給予讀者在民法總則科目的考試準備上,有更完整更全面的幫助。行筆至此,筆者想起自己過去準備考試的日子,在埋首書堆之餘,有時候,我會闔上手中的書本,抬起頭,欣賞窗外綺麗的花花世界,看晚風拂簾,聽細雨呢喃,為苦悶的生活增添不少情趣,也讓自己在孤寂的氛圍裡總能保持愉悅的心情。謹以筆者個人的自身經驗與讀者分享,願在寒窗下努力的你,也能享受讀書的樂趣,發現生活的美好!綺夢2015年5月 微醺的夜晚
    目次
    目錄Chapter 1 權利之概念第一節 依權利內容來區分‧1-2壹‧權利之內容‧1-2貳‧人格權之保護‧1-3題型 1-1-1 人格權被侵害時的救濟手段【筆者自擬】‧1-3題型 1-1-2 居住安寧權也是人格權的類型之一【97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1-5題型 1-1-3 債編修正後對身分權之保障【92律師第2題第1小題】‧1-8題型 1-1-4 法人姓名權之保護與損害賠償【101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1-11第二節 依權利作用來區分‧1-17壹‧支配權‧1-17貳‧形成權‧1-17參‧請求權‧1-18肆‧抗辯權‧1-18題型 1-2-1 契約解除後的法律效果【筆者自擬】‧1-18題型 1-2-2 契約解除後的保證責任【81司法官第2題第4小題】‧1-19Try again 【79律師第3題第1小題】‧1-23題型 1-2-3 撤銷之客體及法律效果為何【95司法官第1題】‧1-23題型 1-2-4 無效的法律行為得否撤銷【93律師第1題第1小題】‧1-25第三節 權利之行使‧1-29壹‧權利行使‧1-29貳‧權利侵害‧1-29題型 1-3-1 權利濫用之判斷【92律師第1題】‧1-30Chapter 2 權利主體第一節 自然人之權利能力‧2-2壹‧權利能力之意義‧2-2貳‧權利能力之始期(民§6)‧2-2參‧權利能力之終期(民§6)‧2-2題型 2-1-1 權利能力之基本探討【85司法官1第1題】‧2-4題型 2-1-2 胎兒之權利能力【97司法事務官1第1題】‧2-4題型 2-1-3 受死亡宣告卻實際存活者之法律行為效力【102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2-7Try again 【102原民三等地政第1題第1小題】‧2-10第二節 自然人之意思能力、行為能力與責任能力‧2-11壹‧意思能力‧2-11貳‧行為能力‧2-11參‧監護、輔助宣告制度(97年5月23日公布修正)‧2-12肆‧責任能力‧2-13題型 2-2-1 離婚的未成年人有無行為能力?【75律師第1題】‧2-14題型 2-2-2 監護宣告原因消滅卻未予撤銷者之法律行為效力【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2-16Try again 【102原民三等地政第1題第2小題】‧2-18題型 2-2-3 監護人之監護職務權限【101地特三等戶政第1題】‧2-19題型 2-2-4 輔助人之輔助職務權限【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2-23Try again 【102薦任升等一般行政第1題】‧2-27題型 2-2-5 未成年人得否受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100三等書記官第1題】‧2-27Try again 【103台大轉學考第1題】‧2-29題型 2-2-6 受監護宣告之要件【103普考戶政第1題】‧2-30第三節 法人‧2-32壹‧法人之基本概念‧2-32貳‧社團法人‧2-36參‧財團法人‧2-36肆‧社團法人與財團法人之比較‧2-37題型 2-3-1 法人之權利能力【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2-38題型 2-3-2 董事代表權之限制【98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2-39Try again 【100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2-42題型 2-3-3 捐助行為之撤回【89司法官1第3題第1小題】‧2-43Try again 【93律師第1題第2小題】‧2-44題型 2-3-4 總會決議與社員權【97東吳在職專班財經法組第1題】‧2-45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2-47Chapter 3 權利客體第一節 物之概念‧3-2壹‧不動產與動產‧3-2貳‧物之成分(部分)‧3-2參‧主物與從物‧3-3肆‧處分之概念‧3-3題型 3-1-1 物之概念【98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3-4題型 3-1-2 民法第68條第2項「處分」之意義【103高原三級鐵路特考事務管理第4題】‧3-5題型 3-1-3 未辦保存登記不動產之所有權或事實上處分權移轉【103身心障礙三等地政第1題】‧3-6Try again 【103原民特考三級地政第1題】‧3-9題型 3-1-4 動產與不動產之認定【改編自89警特第1題】‧3-10題型 3-1-5 所有權之歸屬【96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3-12Try again 【85四等書記官第1題第1小題】‧3-13題型 3-1-6 處分之意義【90律師第1題】‧3-14第二節 孳息‧3-17壹‧天然孳息‧3-17貳‧法定孳息‧3-17題型 3-2-1 天然孳息之收取權【79司法官第3題】‧3-18Try again 【100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第2小題】‧3-20Try again 【103台大轉學考第2題】‧3-22題型 3-2-2 租賃期間屆滿與承租人之天然孳息收取權【102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3-22Chapter 4 法律行為第一節 法律行為之基本概念‧4-2壹‧法律行為之要件‧4-2貳‧法律行為之種類‧4-3參‧準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4-4肆‧法律行為之內容‧4-5伍‧無權處分‧4-6題型 4-1-1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之比較【81司法官第1題】‧4-6Try again 【95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4-9題型 4-1-2 處分行為的無因性與獨立性【100公務人員升等薦任法制第2題】‧4-10題型 4-1-3 無權處分(題型一)—有償無權處分【10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3題】‧4-11題型 4-1-4 無權處分(題型二)—無償無權處分【95四等書記官第1題】‧4-13Try again 【89司法官2第2題第1小題】‧4-16題型 4-1-5 無權處分(題型三)—無權處分人嗣後取得權利【100高考三級戶政第2題】‧4-17題型 4-1-6 無權處分(題型四)—有權處分人繼承無權處分人【筆者自擬】‧4-18Try again 【99高考三級財稅行政第1題】‧4-20題型 4-1-7 限制行為能力人之無權處分與無權代理【102台大轉學考第1題】‧4-20第二節 法律行為之成立要件‧4-29壹‧一般成立要件‧4-29貳‧特別成立要件‧4-29題型 4-2-1 法律行為與意思表示【69法制】‧4-30題型 4-2-2 準法律行為之意義【97地特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4-31第三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1-行為能力‧4-34壹‧無行為能力人‧4-34貳‧限制行為能力人‧4-34題型 4-3-1 行為能力之認定【87律師第1題】‧4-36題型 4-3-2 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法律行為之效力【99律師第1題】‧4-38題型 4-3-3 法定代理人承認權之行使【94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4-41題型 4-3-4 處分財產之允許【102退除役軍人轉任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4-42第四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2-意思表示‧4-45壹‧意思表示之成立‧4-45貳‧意思表示之生效‧4-46參‧意思表示不一致‧4-46肆‧意思表示不自由‧4-49題型 4-4-1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vs.詐害行為【92司法官第1題】‧4-51題型 4-4-2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vs.善意取得【95律師第1題】‧4-53題型 4-4-3 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之善意第三人保護範圍【97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4-58Try again 【88司法官第1題】‧4-61題型 4-4-4 意思表示錯誤之要件【91律師第2題】‧4-63題型 4-4-5 意思表示錯誤而撤銷後之法律效果【99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4-65題型 4-4-6 傳達人傳達錯誤之撤銷【96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4-68題型 4-4-7 房屋買賣之詐欺【94律師第3題】‧4-70Try again 【93台大第1題】‧4-75Try again 【9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第2小題】‧4-77題型 4-4-8 被詐欺意思表示之撤銷對第三人效力【10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4-78題型 4-4-9 不作為詐欺【101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1題】‧4-81Try again 【91司法官第1題】‧4-86題型 4-4-10 撤銷被脅迫意思表示之要件【95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第1小題】‧4-88Try again 【88四等書記官第1題】‧4-90題型 4-4-11 被脅迫意思表示之撤銷對第三人之效力【97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4-90題型 4-4-12 意思表示之生效【101律師第6題第3小題】‧4-93題型 4-4-13 表意人為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後死亡,該意思表示之效力【103身心障礙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4-94第五節 法律行為之生效要件3-代理‧4-98壹‧有權代理‧4-98貳‧無權代理‧4-100題型 4-5-1 代理vs.代表【78律師第3題】‧4-103題型 4-5-2 代理行為之無因性【84司法官第1題】‧4-108題型 4-5-3 身分行為得否代理?【98高考三級戶政第1題】‧4-109題型 4-5-4 代理權授與是否應以書面為之?【93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4-110題型 4-5-5 雙方代理之禁止【98四等書記官第2題】‧4-114題型 4-5-6 代理行為瑕疵之認定【100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4-117Try again 【101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4-120題型 4-5-7 無權代理【94地特三等法制第1題】‧4-120Try again 【99四等書記官第1題】‧4-123題型 4-5-8 無權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之範圍【103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4-123題型 4-5-9 限制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93台大轉學考第1題】‧4-126Try again 【99高考三級地政第1題】‧4-131Try again 【102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4-131Chapter 5 條件、期限與消滅時效第一節 條件與期限‧5-2壹‧條件‧5-2貳‧期限‧5-3題型 5-1-1 期待權之意義【102身心三等一般行政第1題】‧5-3題型 5-1-2 附條件之法律行為【100四等書記官第1題】‧5-5題型 5-1-3 附條件法律行為之生效時點【100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5-8第二節 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5-11壹‧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5-11貳‧消滅時效之客體‧5-11參‧消滅時效之期間‧5-13肆‧消滅時效之效力‧5-13題型 5-2-1 消滅時效vs.除斥期間【86司法官第1題】‧5-14Try again 【90司法官第1題】‧5-18題型 5-2-2 消滅時效之起算時點【83司法官第1題】‧5-18題型 5-2-3 消滅時效之客體【102原民三等一般行政第2題】‧5-22題型 5-2-4 未辦保存登記房屋之事實上處分權、消滅時效與權利失效【102台大轉學考第2題】‧5-26Try again 【102身心三等地政第1題】‧5-32Try again 【103原民四等地政第1題】‧5-32題型 5-2-5 民法第127條第8款「商品」之解釋【103三等書記官第1題】‧5-33題型 5-2-6 夫妻之一方代墊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請求他方返還之時效【103四等書記官第2題】‧5-34第三節 時效中斷與時效不完成‧5-40壹‧時效中斷‧5-40貳‧時效不完成‧5-42題型 5-3-1 時效中斷【改編自97民間公證人第1題】‧5-43Try again 【99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5-45題型 5-3-2 自己代理禁止之例外與時效中斷【103高考三級一般行政第2題】‧5-45題型 5-3-3 民法第137條第3項之意義【9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5-48題型 5-3-4 時效不完成【101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5-50題型 5-3-5 連帶債務人之時效不完成與民法第276條第2項之適用【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