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21世紀人類面臨新冠肺炎致命威脅之際,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極端氣候災難,也被聯合國秘書長Antonio Guterres認為是平行於疫病的另一人類生存威脅。其實早自1992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通過以來,便積極引領全球協力推動氣候行動,2015年更藉由通過劃時代的《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擘劃出具法律拘束力的全球氣候行動架構。
氣候變遷引發的氣候危機及對於臺灣令人刻骨銘心的災難,已不再對我們陌生,然則究竟我國應如因應這些挑戰,更非我國一己之力所足以當之;是以瞭解 UNFCCC及巴黎協定,並本諸相關規範,來形塑我國減碳義務、氣候正義、社會韌性與低碳經濟轉型等遠景與路徑,已成為我國擬定氣候政策與融入國際氣候行動所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