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4版/2022年9月]
    編/著者: 陳聰富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22-09-01
    ISBN:9789575118082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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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希望藉由法院實務判決的案例,闡釋法律概念的精義,演繹實際案例的應用,期使讀者得以了解民法總則規定的體系架構與重要觀念。為節省篇幅,放棄鉅細靡遺的教科書書寫方式,對於實務上極少應用的名詞解釋,及理論上不具重要性的概念,一概略而不論。在章節編排上,本書注意到文本前後敘述的流暢性,力求減少讀者閱讀上的障礙。

      以法院裁判的實務案例為主要素材,兼採歐洲民法新近發佈文件(如DCFR及PECL)的規定,展現臺灣法院及外國法制的最新發展趨勢。因資料繁多,案例豐富,本書內容密度較高,需要讀者慢讀、細讀、慎思而明辨之。

      本次修訂,增加甚多篇幅,包含案例分析、效果意思與表示意思的意義與作用、債權物權化、法律行為的原因、無因債權契約、單方錯誤與雙方錯誤、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消滅時效、及當事人進行協商的時效不完成等,以饗讀者。
    作者介紹
    陳聰富
    現 職
    .臺灣大學講座教授
    .臺灣大學傅斯年紀念講座教授、特聘教授、法律學院蔡萬才法學講座教授
    .臺灣大學醫學院醫學教育暨生醫倫理學科合聘教授
    經 歷
    .執業律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
    .臺灣大學學務處學生事務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院長
    .臺灣大學法務處法務長
    學 歷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學學士
    增修四版序

      民法總則規定許多民法學的基本規則與概念,是學習民法學的基礎。隨著社會變遷,交易型態轉變,案例日新月異,舊的法律規則與概念,必須賦予新的時代意義,始能適度調整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

      民法學博大精深,每次修訂本書,對於許多法律基本概念,都有新的體悟與認識。尤其法院作成新的判決,常能啟發學者對於基本問題的思考。於是,本次修訂,對於民法的基本概念,諸如意思表示、錯誤、無因債權契約等,藉由法院判決,重新進行理論詮釋,以使讀者更能掌握法學概念的精髓。

      本次修訂增加甚多最高法院新近判決,並闡釋法學上的基本問題,其犖犖大者如下:
      1.案例分析方法(解題方法)
      2.目的性擴張
      3.動物權及環境權侵害的損害賠償
      4.效果意思與表示意思的意義與作用
      5.意思表示解釋的理論爭議及解釋的種類
      6.債權物權化的類型
      7.法律行為的原因與無因債權契約的法律關係
      8.違反法定方式的賠償責任
      9.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中性行為
      10.單方動機錯誤、雙方動機錯誤、簽名錯誤
      11.第三人所為之詐欺
      12.消滅時效的法律上障礙
      1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
      14.當事人進行協商的時效不完成

      學海無涯,六旬之人,孤燈夜讀民法,仍感新意,奧妙無窮。近來,我太太常讀紅樓夢,聽聞曹學芹為寫紅樓夢,窮苦潦倒,冬天須喝酸粥解飢,仍不改其志,以完成偉大巨著。我年少時,喜讀小說散文,深受感動,故曾以當作家為人生目標。惜因才氣不足,無以創作動人的文學作品。如今,法學寫作,聊以安慰年少時的心靈。

      我請我太太在冬天裡給我準備酸粥,以效法先賢。我太太回答,她會煮粥吹涼,加上酸醋,以成就我的寫作之路。善哉!離紅樓夢的創作之路,甚為遙遠,勉力為之。

    陳聰富
    2022年7月6日
    目次
    增修四版序

    凡 例

    Chapter 1 民法的基本觀念
    第一節 社會生活、社會規範與法律/1
     第一項 國家法的形成/1
     第二項 法律與其他社會規範/2
    第二節 私法的領域/5
     第一項 公法與私法/5
     第二項 私法優位思想與公法優位思想/9
     第三項 民法的範圍與發展/10
    第三節 現代民法的指導原則/14
     第一項 近代私法之原理/14
     第二項 權利鬥爭、權利本位與義務之強化/17


    Chapter 2 民法的法源與法律適用
    第一節 民法的法源/21
     第一項 法源的意義/21
     第二項 法 律/22
     第三項 習 慣/28
     第四項 法 理/31
     第五項 法律行為規範(尤其是契約)/35
    第二節 法律的解釋適用:法學方法論/36
     第一項 案例分析的方法/36
     第二項 法律的解釋/42
     第三項 法律的補充:法律漏洞與類推適用/50
    第三節 使用文字與決定數量的準則/57
     第一項 使用文字的準則/57
     第二項 決定數量的準則/59


    Chapter 3 權利主體──人
    第一節 自然人/61
     第一項 自然人的權利能力/61
     第二項 行為能力/76
     第三項 人格權保護/84
     第四項 住所與居所/100
    第二節 法 人/105
     第一項 法人的功能、意義與本質/105
     第二項 法人的種類/109
     第三項 法人的能力/119
     第四項 社團法人/128
     第五項 財團法人/150


    Chapter 4 權利客體──物
    第一節 概 說/177
     第一項 物的意義與種類/177
    第二節 動產與不動產/183
     第一項 不動產/183
     第二項 動 產/188
    第三節 主物與從物/189
     第一項 主從物的概念/189
     第二項 處分主物的效力/190
    第四節 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190
     第一項 天然孳息/190
     第二項 法定孳息/191


    Chapter 5 權利變動關係──法律行為總論
    第一節 權利變動總論/193
     第一項 法律事實與權利得喪變更/193
     第二項 私法自治原則/200
    第二節 意思表示/207
     第一項 意思表示的構成要素/207
     第二項 意思表示的生效時期/217
     第三項 意思表示的解釋/220
    第三節 法律行為的種類與要件/236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意義/236
     第二項 法律行為的種類/237
     第三項 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277
    第四節 法律行為的效力/280
     第一項 概 說/280
     第二項 無效的法律行為/281
     第三項 得撤銷的法律行為/287
     第四項 效力未定的法律行為/289


    Chapter 6 法律行為的有效性
    第一節 行為能力/291
     第一項 行為能力制度/291
     第二項 無行為能力人/292
     第三項 限制行為能力人/295
    第二節 法律行為內容的管制/304
     第一項 法律行為的標的/304
     第二項 標的之確定/304
     第三項 標的可能/306
     第四項 標的合法/308
     第五項 標的違反公序良俗/319
    第三節 健全的意思表示/331
     第一項 意思自主與信賴保護/331
     第二項 心中保留:單獨虛偽表示/333
     第三項 通謀虛偽表示/335
     第四項 意思表示錯誤/350
     第五項 詐欺與脅迫/384


    Chapter 7 條件與期限
    第一節 法律行為的附款/397
     第一項 條件與期限/397
     第二項 條件與負擔/398
     第三項 條件與不確定期限之清償期/399
    第二節 條 件/401
     第一項 條件的種類/401
     第二項 不許附條件的法律行為/407
     第三項 附條件的效力/408
     第四項 期待權的保護/411
    第三節 期 限/414
     第一項 期限的意義/414
     第二項 期限的種類/414
     第三項 不許附期限的行為/415
     第四項 附條件規定的準用與類推適用/416


    Chapter 8 法律行為的代理
    第一節 代理的意義與功能/417
     第一項 本人與代理人之間/418
     第二項 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418
     第三項 本人與相對人之間/418
    第二節 代理的要件/419
     第一項 代理行為/419
     第二項 以本人名義/420
     第三項 代理權的發生/427
    第三節 代理與類似制度/434
     第一項 代理人與使者/434
     第二項 代理人與代表/435
    第四節 代理的法律效果/436
     第一項 代理行為效力的歸屬/436
     第二項 代理行為的瑕疵/436
    第五節 代理權的消滅/439
     第一項 基礎法律關係終了/439
     第二項 撤 回/439
     第三項 本人死亡/439
     第四項 代理人死亡/440
     第五項 喪失行為能力/440
    第六節 無權代理與表見代理/441
     第一項 概 說/441
     第二項 無權代理/441
     第三項 表見代理/449


    Chapter 9 期日與期間
    第一節 概 說/463
    第二節 期日的意義及期日的決定/464
    第三節 期間的意義及其計算/464
     第一項 意 義/464
     第二項 期間的計算方法/464
     第三項 期間的起算與終止/465
    第四節 年齡計算法/468


    Chapter 10 消滅時效
    第一節 概 說/469
     第一項 消滅時效的意義/469
     第二項 除斥期間/472
    第二節 消滅時效的客體/474
     第一項 債權請求權/474
     第二項 物權關係上的請求權/476
     第三項 其他請求權/480
    第三節 消滅時效的期間/481
     第一項 一般時效期間(長期時效)/482
     第二項 特別時效期間(短期時效)/483
    第四節 消滅時效的起算/490
     第一項 事實上障礙與法律上障礙/491
     第二項 借貸契約/496
     第三項 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497
     第四項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501
    第五節 消滅時效的中斷/505
     第一項 時效障礙事由/505
     第二項 請 求/508
     第三項 承 認/509
     第四項 起 訴/513
     第五項 與起訴有同一效力者/515
    第六節 消滅時效的不完成/519
     第一項 意 義/519
     第二項 時效不完成的事由/520
    第七節 消滅時效完成的效力/523
     第一項 拒絕履行抗辯權/523
     第二項 效力及於從權利/524
     第三項 時效完成後的給付/526
     第四項 時效利益的拋棄/527


    Chapter 11 權利的行使
    第一節 概 說/529
    第二節 行使權利及履行義務/530
     第一項 禁止違反公益/531
     第二項 禁止權利濫用/532
     第三項 誠實信用原則/536
    第三節 權利的自力救濟/548
     第一項 正當防衛/548
     第二項 緊急避難/550
     第三項 自助行為/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