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物權實務-所有權編
    出版社:永然
    出版日期:2012-03-31
    ISBN:9789574853205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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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98年修正之《民法》物權編通則與所有權章,針對共有物不動產分割方法、效力與抵押權等,均有諸多修正,另增訂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及其相關登記,這些都與共有不動產所有權人、債權人、抵押權人、投資人等財產權益息息相關。此外,「相鄰關係」與「無權占用」問題,亦是此次物權編修訂的另一重點,如何處理通行權、越界建築、施工損鄰,甚至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等疑難問題,本書將依據最新規定,一次蒐齊,完整解讀!
    作者介紹
    李永然台大法學士、台大法學碩士、台大法律研究所博士班研究、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現任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中華人權協會名譽理事長、內政部營建署法律顧問、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法律顧問、兩岸經貿交流權益促進會榮譽理事長、陸委會台商張老師、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永然投資諮詢公司、永然法律研究中心創辦人、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董事長;曾任教淡江大學、輔仁大學、文化大學、銘傳大學、國立體育學院;聯合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經濟日報法律專欄主筆;中廣公司、漢聲電台、復興電台、中央廣播電台及佛光衛視法律專欄主講人黃振國學歷:東吳大學法律系比較法學組六十七年畢業經歷:東海大學管理學院財務金融研訓中心租稅規劃與財產移轉講師;永然法律研究中心不動產稅務及大陸房地產講師(不動產經紀法規、土地登記、土地稅法、遺贈稅法、行政救濟、信託法等)十餘年;中國房地產研究發展協會常務理事;補習班教師二十餘年經驗;台灣財稅發展協會理事長著作:不動產法拍移轉及稅費、法院拍賣案例與運用、訴願書狀與範例、遺產稅節稅規劃、贈與稅節稅秘訣、繼承登記疑難解析與範例、最新遺產.贈與稅節稅規劃、遺產稅實戰手冊、保險.信託.遺產、贈與之節稅規劃、遺贈稅節稅規劃案例解析、遺贈稅.財產移轉圓滿計畫、繼承權益法律指標黃偉政現任:國有財產局法制室主任張毓容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輔系經歷:97年律師高考及格、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名人/編輯推薦
    陳銘福(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一屆理事長)、王光祥(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台北市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于俊明(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秘書長)專業推薦
    目次
    陳序王序吳序于序黃序李序第一篇 不動產共有分割法規………………文◎黃偉政、張毓容第一章 分別共有物之分割法規一、分別共有之意義二、分別共有物之分割與限制 (一)分割請求權 (二)分割請求權之限制三、共有物分割之方法 (一)協議分割 (二)裁判分割四、分割共有物之效力 (一)共有人取得分得部分單獨所有權 (二)應有部分有擔保物權之處理 (三)他共有人之法定抵押權 (四)共有人間互負瑕疵擔保義務 (五)共有物證書之保存及使用五、共有物管理、分割之約定及裁定對於繼受人之效力 (一)不動產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具有效力 (二)動產以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知悉其情事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具有效力 (三)受讓人之連帶清償責任第二章 公同共有物之分割法規一、公同共有之規定二、公同共有物之分割與限制 (一)分割 (二)限制三、公同共有關係之消滅與公同共有物之分割方法第三章 國私共有土地之分割法規第四章 結語第二篇 不動產分割與分管登記實務………………文◎黃振國第一章 共有物分割之原因與登記程序一、共有物分割登記之意義二、共有物分割登記的原因三、共有土地或建物分割登記的要件四、不同地政事務所就同一共有關係的登記作業與聯繫程序五、地政事務所就共有土地或建物分割登記案件的審查原則六、法院判決、和解、調解與地政機關調處成立,可由部分共有人單獨申請第二章 耕地分割之限制與例外一、耕地分割的意義二、耕地分割之限制與例外三、不受耕地分割最小面積限制之圖解四、耕地分割土地複丈與標示變更登記實例書表第三章 建築基地與法定空地分割之限制一、法定空地不得分割二、法定空地分割證明之申請與審查第四章 共有物分割稅務一、共有土地分割的土地增值稅二、共有土地分割後價值相等,免徵土地增值稅之實例解說三、共有土地分割後價值減少,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實例解說四、因有償或無償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有所不同與贈與稅五、重劃後分割共有土地再移轉,仍可適用減徵規定六、共有房屋分割,就各自取得部分按2%課契稅七、共有土地所有權分割改算地價原則第五章 共有物分割與抵押權之處理 一、分割後原有抵押權之處理二、金錢補償抵押權之處理三、共有物分割後抵押權處理之圖解四、建物基地號變更登記第六章 共有物分割與用益物權之處理一、用益物權之範圍二、先申請土地複丈之程序第七章 國私共有土地分割之處理一、適用範圍二、行政規則之規定第八章 新增共有物使用管理(分管契約)之登記一、新增訂分管契約之登記二、土地登記規則配合增訂 三、共有物管理契約條款可約定之重要事項四、共有土地管理契約五、《國私共有土地協議分管要點》第三篇 土也共有人要注意哪些法律問題一、買受前,先了解該共有地有無不分割的約定二、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三、共有人要注意「以大吃小」的規定四、取得共有物持分,可以請求分割五、共有人須注意《民法》第823條第1項所規定無法分割的情形六、共有人無法協議,可以向法院請求分割七、共有土地分割時,如何處理抵押權?八、結語第四篇 不動產的相鄰關係與無權占用………………文◎李永然一、如何處理鄰地要求管線安置?二、如何處理鄰地提出「通行」的要求? (一)有償通行權 (二)無償通行權三、鄰地所有人營繕建物時,可否使用他人的土地? (一)何謂有使用的必要? (二)何種情形下,被使用者得向鄰地所有人請求償金?四、如何處理越界建築?五、房屋因鄰地施工而受損,該如何救濟? (一)行政機關之協調程序——以台北市為例 (二)民事責任 (三)刑事責任六、占有 (一)直接占有與間接占有 (二)自己占有與輔助占有 (三)自主占有與他主占有 (四)有權占有與無權占有第五篇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之使用管理與分管協議……文◎李永然一、區分所有建物由「專有部分」及「共有部分」構成二、共用部分與約定專用 (一)認識「共用部分」 (二)認識「約定專用」三、公寓大廈「共有部分」之使用管理與管理修繕費用負擔 (一)共用部分之修繕費用負擔 (二)管委會對於共用部分之管理維護義務四、公寓大廈之分管協議與繼受問題 (一)分管協議的法律性質 (二)分管協議的繼受效力五、結語附錄1. 民法物權編2. 民法物權編施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