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司法特考
     
    這是一本行政法關鍵實務
    編/著者: 磯貓人
    出版社:讀享文化
    出版日期:2020-06-01
    ISBN:9789574641895
    參考分類(CAT):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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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磯貓人
    磯貓人
    東吳法研博士班公法組
    執業律師
    目次
    本書使用方法 1



    Chapter1 緒論

    1 事實行為是否受法律保留原則之拘束 1-1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74號判決

    2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行政裁量 1-3

    一、具專業判斷餘地 1-3

    (一) 高度屬人性

    最高行政法院93年度判字第1087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30號判決

    釋字第462號解釋

    (二) 高度科技或技術性之判斷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54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355號判決

    (三) 獨立專家委員會之判斷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380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495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30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25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1425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587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840號裁定

    二、不具專業判斷餘地 1-11

    (一) 健康食品審議會之審查,「非」判斷餘地之範疇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261號判決

    (二) 加強山坡地雜項執照審查委員會之審查,「非」判斷餘地之範疇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08號判決

    (三) 不當勞動裁決委員會之裁決,「非」當然享有判斷餘地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88號判決

    三、專業判斷餘地之司法審查 1-13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99號判決

    四、個案裁量優先於一般裁量 1-14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05號判決

    五、行政裁量之司法審查 1-14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326號判決

    3 行政委託 1-15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490號判決

    4 正當行政程序 1-17

    一、土地相關之程序 1-17

    (一) 實質之協議價購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437號判決

    (二) 比例原則之要求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371號判決

    (三) 土地徵收完成後仍有正當行政程序之要求

    釋字第763號解釋

    二、「限制或剝奪之行政處分」之判斷 1-19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號判決

    三、行政程序法第46條之資訊請求權屬程序權利,僅得與實體決定一併聲明不服 1-20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645號判決

    四、都市計畫之正當行政程序 1-20

    釋字第709號解釋

    5 公權利理論 1-21

    一、保護規範理論 1-21

    釋字第469號解釋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613號判決

    二、實務案例 1-22

    (一) 有公權利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98號判決

    釋字第400號解釋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61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2088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判字第85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1904號裁定

    (二) 無公權利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裁字第335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43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48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四)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1004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441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1857號裁定



    Chapter2 行政命令

    1 「再授權」或「再委任」之禁止 2-1

    釋字第524號解釋

    2 「發布」為法規命令之生效要件 2-1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一)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577號判決

    3 「發布」非行政規則之生效要件 2-2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59號判決

    4 行政規則之間接對外效力 2-3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13號判決

    5 行政規則修正或變更之適用方式 2-4

    釋字第287號解釋

    6 法規命令之案例 2-5

    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屬法規命令 2-5

    釋字第742號解釋

    二、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7款之「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機關基於此款所補充認定之行政命令屬法規命令 2-5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一)

    三、法規命令性質之「裁罰標準」 2-7

    (一)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707號判決

    (二) 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35號判決

    四、進口貨物原產地認定標準 2-8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21號判決

    五、公告土地現值 2-8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414號判決

    7 銓敘部發布之「受考人考績宜考列丙等條件一覽表」屬行政規則 2-9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1952號裁定



    Chapter3 行政處分

    1 內部單位之意思表示 3-1

    一、原則:非行政處分 3-1

    (一) 教師評審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85號判決

    (二) 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62號裁定

    (三) 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5號判決

    (四) 勞資評斷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4號判決

    二、例外:欠缺獨立之人員編制及預算,但具有法定之獨立地位時,仍具有行政機關之資格 3-3

    (一) 犯罪被害人賠償審議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5號判決

    (二)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601號判決

    2 行政處分作成之權限,屬行政處分之成立要件 3-4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6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一)

    3 職權撤銷違法行政處分 3-5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872號判決

    4 處分撤銷之除斥期間起算時點 3-6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2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5 所謂「法規」准許廢止授益行政處分之情形,不包含行政規則 3-7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8號判決

    6 行政處分無效之判斷 3-7

    . 實質審查標準 3-7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90號判決

    7 行政處分之構成要件效力 3-9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14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05號判決

    8 易處處分屬羈束之負擔處分,法無明文即不得附款 3-12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33號判決

    9 附款之救濟 3-15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94號判決

    10 行政處分之案例 3-16

    一、招標、審標、決標 3-16

    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判字第1898號判決

    二、一般處分 3-17

    (一)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屬於行政命令,個別變更屬「對人之一般處分」

    釋字第156號解釋

    (二) 認定公用地役關係之現有巷道存在或不存在,屬「對人之一般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54號判決

    (三) 廢止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有巷道,屬「對物之一般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622號裁定

    (四) 列為暫定古蹟,屬行政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815號裁定

    (五) 禁制標誌(例如禁止臨時停車標線)屬「對人之一般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913號裁定

    (六) 交通警察指揮交通、交通號誌屬「對人之一般處分」;停車格劃設、斑馬線設置屬「對物之一般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裁字第4905號裁定

    (七) 公告地價之性質?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702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166號裁定

    (八) 劃定河川區域線及水道治理計畫線為「一般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45號判決

    三、備查、核備之性質 3-21

    (一) 觀念通知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1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100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4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9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910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28號判決

    (二) 私立學校董事改選之「核備」:行政處分

    最高行政法院95年度7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1

    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351號判決

    11 程序重開限於未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之行政處分 3-24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6號判決

    12 特別公課 3-24

    一、廢棄物清理法之回收清除處理費 3-24

    釋字第788號解釋

    二、汽車燃料使用費 3-25

    釋字第593條解釋

    三、空氣污染防制費 3-26

    釋字第426號解釋

    四、公共設施使用費 3-26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3號判決

    五、加工出口區管理費 3-27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483號判決

    六、機場服務費 3-28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46號判決

    七、原住民就業代金 3-29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127號判決

    八、再生能源基金 3-29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68號判決



    Chapter4 行政罰

    1 懲戒罰與行政罰之區別,應實質判斷 4-1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568號判決

    2 滯報金為秩序罰 4-2

    釋字第616號解釋

    3 滯納金為執行罰 4-3

    釋字第746號解釋

    4 沒入之性質,原則上屬行政罰 4-3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599號判決

    5 管制性不利處分,非屬行政罰 4-4

    一、命除去違法狀態或停止違法行為之處分(預防性不利處分) 4-4

    (一) 違反動物保護法之限期改善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2號判決

    (二) 都市計畫法之「命停止使用」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701號判決

    (三) 停止回收廢棄物之補貼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467號判決

    二、公路法之吊扣吊銷營業用車輛「牌照」 4-5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3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4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三、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及第31條第2項第7款之追繳押標金 4-6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號判決

    四、保險法第149條之必要處分(例如解任或停止董事職務) 4-7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299號判決

    五、限制出境 4-8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81號判決

    六、健保不予特約 4-8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452號判決

    七、限期退運 4-8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282號判決

    6 吊扣吊銷駕照為裁罰性不利處分 4-9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33號判決

    7 行為數之認定 4-9

    釋字第754號解釋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10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8 依法令之行為 4-12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85號判決

    9 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之概念與適用順序 4-14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61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371號判決

    10 行政罰法第18條第2項加重罰鍰之性質 4-16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36號判決

    11 不法利得之範圍 4-18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406號判決



    Chapter5 行政契約

    1 公、私法契約之判斷 5-1

    釋字第533號解釋之吳庚大法官意見書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719號裁定

    2 軍校生契約與民法之準用 5-1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53號判決

    3 行政契約與行政處分併用禁止原則? 5-4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681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4號判決

    4 切結書之性質 5-5

    一、準負擔說 5-5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判字第523號判決

    二、如意思合致亦可能屬行政契約 5-6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743號判決



    Chapter6 行政執行

    1 罰鍰處分具執行力後義務人死亡之行政執行 6-1

    釋字第621號解釋

    2 行政執行法第7條「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之性質 6-2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672號判決

    3 課以代履行之預繳之性質 6-2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106號判決

    4 按日連續處罰之性質 6-3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4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80號判決

    5 異議後可否提起行政救濟?如何提起救濟? 6-6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Chapter7 國家賠償

    1 以「發生損害」作為權利成立之時點 7-1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201號判決

    2 公共設施之國家賠償 7-3

    一、公共設施以管理權作為判斷基準 7-3

    最高法院94年台上字第2327號民事判例

    二、管理有無欠缺之判斷 7-3

    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405號民事判決

    三、違反公物使用目的,即不符合因果關係之要件 7-4

    最高法院85年度台上字第2227號民事判決

    3 結果除去請求權與國家賠償請求權之競合 7-5

    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1608號判決

    4 情況判決之補償與國家賠償請求權之競合 7-7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10號判決

    5 續行確認訴訟與國家賠償請求權之競合 7-9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1595號民事判決

    6 私經濟行政無國家賠償之適用 7-11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25號民事判決



    Chapter8 公私法之區分

    1 釋憲實務 8-1

    2 法院實務 8-3

    一、公有財產及土地相關 8-3

    (一) 「山坡地」放領程序屬公法性質

    最高行政法院87年度判字第696號判決

    (二) 申請國有地讓售或申請開發事件准駁之性質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629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1045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744號判決

    二、軍人相關 8-6

    (一) 軍人眷舍配住與收回屬私法關係;註銷原眷戶權益,則屬公法性質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10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二) 軍人因戰公傷殘死亡之慰問金、贍養金皆為公法性質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度裁字第1170號裁定



    Chapter9 訴願

    1 課予義務訴願程序進行中,機關始作成處分,如人民未撤回,訴願管轄機關應就該處分併為實質審查 9-1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2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2年度判字第711號判決

    2 訴願法第81條不利益變更禁止的適用範圍 9-2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8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Chapter10 行政訴訟

    1 公、私審判權區分以當事人主張之請求權作為判斷基礎 10-1

    釋字第758號解釋

    2 審判權是否得以合意約定? 10-2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1576號裁定

    3 訴權之判斷 10-4

    一、利害關係人 10-4

    最高行政法院75年判字第362號判例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59號判決

    二、原處分機關提起機關訴訟之可能性 10-5

    釋字第40號解釋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89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判字第417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6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1527號裁定

    三、欠缺當事人適格或權利保護之必要,應以判決駁回 10-7

    最高行政法院90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21號判決

    4 訴之合併 10-8

    一、確認處分無效訴訟之預備合併 10-8

    最高行政法院94年度判字第1396號判決

    二、共同訴訟提起之限制 10-10

    最高行政法院93年度9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560號判決

    5 訴訟類型之問題 10-12

    一、撤銷訴訟之要件 10-12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1046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71號判決

    二、課予義務訴訟之要件 10-13

    (一) 須依法申請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475號判決

    (二) 合法性之判斷時點,以言詞辯論終結時為基礎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判字第632號判決

    三、一般給付訴訟 10-14

    (一) 如非為公益,則舉證責任由當事人負責,惟法院仍應闡明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08號判決

    (二) 財產給付須先經行政機關核定其給付請求權者,則於提起一般給付訴訟之前,應先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706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裁字第1979號裁定

    (三) 排除事實行為侵害之訴訟(結果除去請求權)

    最高行政法院98年度判字第1515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98號判決

    (四) 不作為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76號判決

    (五) 預防性不作為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114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判字第329號判決

    四、訴訟類型之選擇 10-22

    最高行政法院106年度11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五、「受害人民」之範圍 10-23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674號判決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125號判決

    6 暫時權利保護 10-25

    一、假處分之要件 10-25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354號裁定

    二、定暫時狀態之要件 10-25

    最高行政法院96年度裁字第1672號裁定

    三、定暫時狀態須以有本案請求為前提 10-26

    最高行政法院100年度裁字第1030號裁定

    四、定暫時狀態必要性之審查 10-27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1574號裁定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裁字第2006號裁定

    五、停止執行之要件 10-28

    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裁字第537號裁定

    六、具有執行力之行政處分始得停止執行 10-28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63號裁定

    七、可否未經訴願逕行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 10-29

    最高行政法院103年度裁字第1039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