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法與日本債權法之現代化
    編/著者: 陳自強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11-03-31
    ISBN:9789574176502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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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近年來,世界契約法之整合加速。面對全球化之契約法變局,日本2006年啟動之債權法改正試圖對其契約法進行大刀闊斧之改革。本書前四章乃就臺灣1999年之債編及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正,提供一愚之得。其後四章介紹日本債權法改正之初步成果,觀察其如何面對世界契約法之新變局。從本書之論述,不難發現日本民法對臺灣民法之影響,超出吾人想像,第九章乃簡要説明此影響之軌跡及消長。第十章則為個人對民法學習之感想。
    作者介紹
    陳自強【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經歷】    律師、司法官考試及格    日本北海道大學、東北大學法學部客員研究員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專任副教授、教授【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德國學術交流總署(DAAD)獎學金生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目次
    第一章 法律行為、法律性質與民法債編修正 一、前 言/1 二、解決學說關於法律行為性質爭議之修正/6  A 懸賞廣告之法律性質與修正/6  B 要物契約說與債編之修正/8  C 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之爭議/10 三、債編修正之檢討/11  A 法律性質與法學理論/12  B 懸賞廣告法律性質爭議之修正/26  C 法律行為成立要件與生效要件之區別/36  D 與要物契約有關之修正/56 四、結 論/66第二章 民法侵權行為法體系之再構成──民法第191條之3之體系地位 一、導 論/69 二、意外事故損害賠償法之發展/75  A 意外事故損害賠償法/75  B 危險責任之特別立法/83  C 嚴格責任之概括條款/87  D 德國交易安全義務理論/94 三、民法第191條之3之體系地位/101  A 民法第191條之3法律性質之爭論/101  B 過失責任與嚴格責任之間/104  C 民法特殊侵權行為結構之分析/122  D 民法第191條之3之解釋與適用/129 四、結 論/145第三章 台灣民法百年──以財產法之修正為中心 一、前 言/151 二、物權法之發展/153  A 物權法體系與特色/153  B 關於不動產所有權之發展/156  C 擔保物權之修正/160 三、侵權行為法之發展/163  A 體系與特色/163  B 民法外之危險責任/166  C 債編修正/167 四、契約法之發展/170  A 體系與特色/170  B 特別法之制定/179  C 債編修正/186 五、展 望/194第四章 臺灣新成年監護制度之修正 一、前 言/197 二、成年監護之修正/198  A 修正前成年監護制度/198  B 外國法借鏡/200  C 法律之修正/200 三、監護及輔助之宣告/201  A 監護之宣告/202  B 輔助之宣告/203  C 監護及輔助宣告事件程序/206 四、監護人與輔助人/208  A 監護人及輔助人之設置/209  B 職 務/211  C 監護人或輔助人之權利義務/213  D 監護人之法定代理權/214  E 監護之終了/216 五、任意監護制度/217  A 國家監督下的任意監護制度/217  B 無國家機關監督之任意監護制度/218 六、結 語/221第五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改正試案之理念 一、前 言/225 二、以契約為中心之民法(債權法)改正試案/228  A 現階段檢討之對象/228  B 檢討委員會/231  C 改正試案之性質/233 三、修正之必要性/234  A 符合今後社會實情的民法/234  B 提高民法之透明度/235  C 與契約法之國際動向調和/239 四、結 語/244第六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改正試案之體系架構 一、再法典化/247  A 消費者契約法特別規定之統合/248  B 消費者契約特別規定之一般法化/251  C 商行為/254  D 消費者及事業者概念置入民法典/256 二、民法總則之命運/258  A 法律行為之規定/258  B 時 效/260  C 架 空?/261 三、債權編架構之調整/262  A 三部曲/262  B 債總一般理論之地位/263  C 典型契約/267 四、啟 發/270第七章 日本債權法改正新動向──債務不履行 一、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要件/273  A 現行日本民法債務不履行體系/274  B 改採一元論之債務不履行體系/276  C 從過失責任到免責事由/279  D 債務人有抗辯權之免責/280 二、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之效果/281  A 遲延賠償及替代履行之損害賠償/281  B 損害賠償之範圍/283  C 金錢賠償原則/286  D 損害賠償額之算定/287  E 損害減輕之事由/289 三、契約之解消/291  A 法定解除權之發生/292  B 解除之效果─契約清算之回復原狀/294  C 危險負擔制度之廢除/297  D 繼續性契約之解消/300 四、結 語/302第八章 從臺灣債編修正看日本債權法改正 一、臺灣債編修正/306  A 與特別法有關之修正/307  B 與法律行為性質有關之修正/308  C 給付障礙法之修正/309 二、契約法修正之必要性/310  A 臺灣契約法再生?/310  B 契約法存在之現代意義/313  C 為市民而存在之契約法?/316  D 本土化或國際化之契約法改正/321 三、債權法改正之特色/323  A 合意重視/323  B 契約相對性原則之突破/323  C 跳脫二人關係之契約構造/324  D 法國與德國法系之調和/326 四、結 語/328第九章 日本民法對臺灣民法之影響──以財產法為中心 一、前 言/331 二、日治時期的臺灣民法/332  A 日治時期之前/332  B 特別統治法制時期(1985-1922年)/333  C 內地延長主義時期(日治後期)/334 三、日本民法及學說之繼受/335  A 日本民法之歐陸法繼受/335  B 日本對中國民法現代化早期之影響/337  C 中華民國民法之繼受日本民法/339  D 臺灣之日本民法學說之繼受/342  E 日本民法影響之式微/346 四、日本債權法改正──東亞契約法新典範/350第十章 學習民法的感想 一、初習民法/353 二、民法學習的目的/355  A 對已然發生之私權紛爭為法律上之判斷/356  B 事先規劃法律生活、防止糾紛之發生/358 三、法律學習與法律體系/360 四、結 語/367索 引/369參考文獻/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