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收錄作者近作十二篇:(一)董事責任與經營判斷法則之運用、(二)股東及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表決之研究─從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談起、(三)公司經營權之爭奪與禁止董事行使職權之假處分、(四)股份收買請求權與控制權溢價、(五)公司社會責任理論與股東提案權、(六)掏空公司資產之法律責任、(七)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的新趨勢、(八)強制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規定之檢討、(九)論預定的交易計畫作為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十)證券商是內線交易賠償請求權人?─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八二五號民事判決評論、(十一)金融監理之原則:金融與商業分離、(十二)票券無實體化之法制研究。
作者介紹
劉連煜【學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學士及法學碩士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經歷】◆ 民國七十四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民國七十四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民國七十六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考試院典試委員、 前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行政院公平交 易委員會委員【現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講授科目】證券交易法公司法銀行法
目次
序董事責任與經營判斷法則之運用/1股東及董事因自身利害關係迴避表決之研究─從台新金控併購彰化銀行談起/43公司社會責任理論與股東提案權/77股份收買請求權與控制權溢價/137公司經營權之爭奪與禁止董事行使職權之假處分/147掏空公司資產之法律責任/175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的新趨勢/205強制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持股規定之檢討/243論預定的交易計畫作為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283證券商是內線交易賠償請求權人?─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台上字第二八二五號民事判決評論/295金融監理之原則:金融與商業分離/309票券無實體化之法制研究/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