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由於社會的急遽變遷,商事法條文曾多次部分增修與廢止,修訂本書之主旨及功能在於使本書與時俱進並得普及於社會大眾,以闡揚商事法之觀念。書中對於相關條文內容皆予以簡明扼要之說明、分析,相信當能滿足任何考試或進修之需要。 民國一百年六月修正公布公司法部分條文,其中包含:第十條命令解散事由、第一百五十六條股份及資本、第一百七十七條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二股東行使表決權之方式、第一百八十三條議事錄之作成與保存、第二百三十條會計表冊之承認與分發、第二百六十七條發行新股與認股之程序等。保險法亦於同年月修正公布部分條文:有第一百六十三條有關保險輔助人執業之限制及責任、第一百六十五條執業證照及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有關罰則之規定等。 本書此次遂配合公司法、保險法之條文加以修正,以便讀者在閱讀本書時能獲得最新修法資訊。
作者介紹
王立中 學歷/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碩士 經歷/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教授
名人/編輯推薦
本書隨同民國一百年六月最新修正公布之公司法、保險法做最新的修訂。
序
本書自付梓以來,為保持其與最新法律規範密切配合,已修訂數次。修訂重點,亦是依據最新條文修改書中內容。 本次修訂重點,主要是配合公司法、保險法於民國一百年六月修正公布之最新條文,針對本書內容進行修訂。公司法部分包含第十條命令解散事由、第一百五十六條股份及資本、第一百七十七條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二股東行使表決權之方式、第一百八十三條議事錄之作成與保存、第二百三十條會計表冊之承認與分發、第二百六十七條發行新股與認股之程序等;保險法部分則為第一百六十三條有關保險輔助人執業之限制及責任、第一百六十五條執業證照及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二有關罰則之規定。 惟學者才識有限,本書雖屢次修訂,但仍難免有所疏漏,倘有失誤之處,尚祈賢達先進,不吝指正,至感榮幸。 王立中 謹識中華民國一百年九月
目次
第一編 緒 論 第一章 商事法之意義 第二章 商事法與民法之關係 第三章 商事法之特質 第四章 我國商事法之沿革第二編 商業登記法 第一章 商業之概念 第二章 商業登記 第三章 商業名稱第三編 公司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無限公司 第三章 有限公司 第四章 兩合公司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章 關係企業 第七章 外國公司 第八章 公司之登記及認許 第九章 附 則第四編 票據法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匯 票 第三章 本 票 第四章 支 票第五編 海商法 第一章 通 則 第二章 船 舶 第三章 運 送 第四章 船舶碰撞 第五章 海難救助 第六章 共同海損第六編 保險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保險契約 第三章 財產保險 第四章 人身保險 第五章 保險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