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研究探討規範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之危害物種類及數量的妥適性,針對美國、歐盟、英國、南韓、日本、新加坡管理高危害工作場所制訂製程安全管理相關法規進行比較分析,並利用國內優先管理化學品報備資料,分析甲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化學品使用情形,利用物質危害特性科學原則分析篩選出高危害化學品,再透過專家諮詢會議討論,提出危險物及有害物之種類及數量管制之修正建議,作為未來修法參考文獻之一。危害性化學物質清單之修正影響到事業單位納管數量與政府檢查之負荷,後續修正時可參考國內過去事故案例調整化學品增修項目,並與受到影響之廠商進行交流與溝通,以利法令之推動與執行。
作者介紹
吳郁君: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處長
陳強琛: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第一校區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教授
張承明: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副研究員
目次
摘 要 i
Abstract ii
目次 iii
圖目次 v
表目次 vi
第一章 研究概述 1
第一節 前言 1
第二節 目的 3
第三節 工作項目 4
第四節 研究限制 4
第二章 國外製程安全管理相關規範蒐集與分析 6
第一節 美、英、歐盟、日、韓、新加坡對危險物及有害物種類及數量之管理規範 6
第二節 我國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7
第三節 美國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10
第四節 歐盟與英國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26
第五節 南韓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36
第六節 日本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40
第七節 新加坡製程安全相關管理規範 43
第八節 差異性比較 50
第三章 探討國內危害性化學品使用情形 87
第一節 危害性化學品使用量資料蒐集及分析方法 87
第二節 分析危害性化學品使用情形 92
第四章 危害性化學品評估相關議題研析 108
第一節 調整閾值之衝擊影響評估 108
第二節 納管氫氟酸水溶液之必要性評估 109
第三節 篩選新增納管物質之科學原則 112
第五章 危害物之種類及數量管制之修正建議草案 115
第一節 綜整本研究建議調整之化學物質 115
第二節 危險物及有害物之修正建議草案與修正說明 128
第三節 後續推動可能遇到之問題與建議 133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38
第一節 結論 138
第二節 建議 139
後記 141
參考文獻 142
附錄一 美國PSM列舉化學物質(納入GHS類別) 146
附錄二 美國RMP列舉化學物質(納入GHS類別) 159
附錄三 歐盟與英國法令列舉化學物質(納入GHS類別) 171
附錄四 韓國法令列舉化學物質(納入GHS類別) 178
附錄五 新加坡法令列舉化學物質(納入GHS類別) 181
附錄六 第1次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及回覆 185
附錄七 近10年33件CSB事故調查報告 189
附錄八 109年優管資料中的甲類工場建議新增物質勾稽 194
附錄九 110年優管資料中的甲類工場建議新增物質勾稽 196
附錄十 109年優管資料中的甲類以外工場建議新增物質勾稽 198
附錄十一 110年優管資料中的甲類以外工場建議新增物質勾稽 200
附錄十二 第2次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及回覆 202
附錄十三 第3次專家諮詢會議意見及回覆 207
附錄十四 建議調整閾值物質-縣市分布(補充資料) 213
附錄十五 建議新增物質-縣市分布(補充資料) 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