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在2015年提出須在2030年前達成的「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簡稱SDGs)」中的第13項是氣候行動──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遷和其衝擊,這是一個全球性的目標,這個目標不分年紀、不分地區,是每個人都應該關注且付諸實際行動的事情。「減緩氣候變遷」不再只是呼口號,而且這件事已經有人在做了。從日益受到重視的海洋和森林的環境保護議題中,我們看到了溫室氣體被大自然吸收的可能;從綠色能源逐漸替代傳統能源中,我們看到了新能源所帶來的希望;從國家政府到平民百姓的行動中,我們看到了改變的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