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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小法典(依111年2月最新修法編...
    編/著者: 曾勻
    出版社: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2022-05-03
    ISBN:9786267124765
    參考分類(CAT):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優惠期限:2024-06-30

    優惠價:79折,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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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全新改版,收錄111年2月公布最新修正法條!
    ★101~110年歷屆試題題目演練,掌握命題趨勢及條文!

    【本書適用】
    這本《民事與刑事訴訟法小法典》適用於報考以下考試之「錄事、庭務員」類科考生:
    1.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司法特考)五等。
    2.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原住民特考)五等。
    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特考)五等。

    【工作簡介】
    一、錄事
    (一)法院錄事:製作並送達傳票、繕打、印製裁判書類、公告判決主文及交付送達、辦理訴訟案件收狀、分案及資料輸入及前案資料查詢、及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二)檢察署錄事:辦理文件之繕寫及檢察長指定之事項。
    二、庭務員
    擔任民、刑事訴訟案件開庭庭務相關工作、取送開庭卷宗、調取或歸還贓物、接受法官、書記官指揮,辦理司法行政事務及其他長官交辦之事項。


    【本書優勢】
    .選擇題解題的關鍵字在哪裡?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是司法特考五等兩大類科–錄事與庭務員都要考的專業科目。依考選部命題大綱,該科目的考試範圍即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2012年家事事件法由民事訴訟法中獨立出來後,自也為該科目命題範圍,只是出題比重較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為低。
    本書定位為準備「錄事與庭務員」考試之輔助教材,收錄最新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家事事件法、刑事訴訟法三法全文。
    別於坊間小六法,精選101-110年相關特考(司法/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五等試題,由三民名師群親自研究這些考古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條文中常被命題的關鍵字特別以顯眼「藍色」字體標示,背完條文馬上演練題目,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花在刀口上。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本書由三民法科名師群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小六法更實用。
    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最新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民事訴訟法(110.12.08)
    為配合憲法訴訟法及法院組織法之修法,將關於審判權發生爭議時之解決規範重複之部分予以刪除,並明定普通法院與行政法院間關於審判權消極衝突之終局解決方式,以免適用上產生爭議。
    刑事訴訟法(111.02.18)
    刑事訴訟法為因應刑法及保安處分執行法關於精神障礙被告已有判決監護處分及程序中監護處分,以提供被告治療及監督保護,並預防對社會安全危害之相關規定,爰增訂刑事訴訟法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121-1條至第121-6條條文;並修正第316條及第481條條文,俾利實務運作。本法修正後,透過增訂暫行安置專章,增訂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判刑確定前不採行羈押措施時,以「暫行安置」為名,當犯罪嫌疑重大,在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時,得採取必要且適當之措施,令入司法精神醫院等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另在現行監護期間最長5年外,增訂延長監護期間規定,以完善社會安全網,完整建構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犯罪嫌疑人之社會防護機制。
    作者介紹
    曾勻
    三民權威名師
    目次
    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第一審程序
    第三編 上訴審程序
    第四編 抗告程序
    第五編 再審程序
    第五編之一 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六編 督促程序
    第七編 保全程序
    第八編 公示催告程序
    第九編 (刪除)

    家事事件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調解程序
    第三編 家事訴訟程序
    第四編 家事非訟程序
    第五編 履行之確保及執行
    第六編 附則

    刑事訴訟法
    第一編 總則
    第二編 第一審
    第三編 上訴
    第四編 抗告
    第五編 再審
    第六編 非常上訴
    第七編 簡易程序
    第七編之一 協商程序
    第七編之二 沒收特別程序
    第七編之三 被害人訴訟參與
    第八編 執行
    第九編 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