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十二版)
    編/著者: 洪正、劉力
    出版社: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2022-05-09
    ISBN:9786267124741
    參考分類(CAT):不動產經紀人
    參考分類(CIP): 
    優惠期限:2025-12-31

    優惠價:79折,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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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1~110年歷屆試題,申論題、選擇題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1-110年試題,申論題、選擇題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

    【本書適用】
    這本《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考試簡介】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考試內容不算困難,證照入手後每月約可多4~8千元薪資,算是高CP值的證照。且不動產業多數職缺不受學歷背景限制,房仲業也樂於聘用各學經歷背景的人才,因此不動產從業人員取得證照來證明自己的專業性,在博得客戶信賴方面尤為必要。

    【本書優勢】
    .土地相關法規條文太多,腦內概念含糊不清?
    .對各種相近的土地稅法概念感到混淆嗎?
    .考場作答腦內一片空白無法思考?擬答順序顛倒錯亂?
    .遇到計算題直接想放棄?適用何種稅率搞不清楚?
    以上對於《土地法及土地稅相關法規》理解不夠通透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試圖透過重點整理引導,輔以歷屆試題演練的方式,幫讀者排除這些應試障礙。

    【本書優勢】
    一、法規內容化繁為簡
    本書依命題大綱整理土地法及土地稅相關法規(土地法、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土地徵收條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契稅條例、房屋稅條例、有關不動產交易部份之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將法規內容化繁為簡,讓考生以簡馭繁,概念融會貫通後,證照唾手可得。
    二、102題牛刀小試測驗實力
    本科並非僅靠單純法規背誦即可搞定,相關稅率亦為命題重心,例如常考的地價稅累進起點地價計算題,在申論題或選擇題皆有可能出現。為幫讀者排除解題困擾,本書內文附有經典案例,每題皆有詳細解題步驟,利於理解。讀者只要能明確區辨各規定之使用時機,取得高分絕非難事。再搭配本社出版的《不動產經紀人搶分小法典》,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三、雙色印刷重點凸顯
    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複雜的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規,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年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與擬答
    作者精研歷年考古題,將考點相同的題目分列於書中內文相對應之段落,協助考生更具體的理解各主題過往命題焦點,便於考生檢視自我學習成效,從中釐清命題動態。書末幫考生貼心準備101~110年不動產經紀人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考古題,題題詳解,讓答題井然有序、層次分明。理論概念與計算題型兼顧,完美擬答一揮而就,幫讀者克服申論題恐懼;面臨選擇題也能當機立斷,不為模稜兩可的錯誤選項所惑!

    【本次改版重點】
    收錄「平均地權條例」行政院修正草案(111.04.07行政院公布)
    為防杜不動產淪為炒作工具,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並精進預售屋成交資訊申報登錄制度,行政院爰擬具本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修正要點如下:
    1.預售屋買賣契約之解約情形納入申報登錄資訊範圍,並將領得使用執照且未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成屋(以下簡稱新建成屋)之定金書面契據納入管理,及增訂銷售預售屋及新建成屋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轉售該契據。(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之三)
    2.增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之買受人不得讓與或轉售之限制,其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及例外得讓與或轉售之情形。(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之四)
    3.增訂任何人不得有不動產炒作行為。(修正條文第四十七條之五)
    4.增訂私法人取得供住宅使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一定期限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修正條文第七十九條之一)
    5.增訂解除預售屋買賣契約申報登錄不實及銷售者違規同意或協助轉售書面契據之罰責。(修正條文第八十一條之二)
    6.增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違規讓與、轉售,或不動產炒作行為之罰責。(修正條文第八十一條之三)
    7.增訂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登錄資訊違規之檢舉制度及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檢舉獎金相關辦法。(修正條文第八十一條之四)
    8.配合實務執行需要,本次修正之條文第四十七條之三、第四十七條之四、第七十九條之一、第八十一條之二、第八十一條之三第一項及第八十一條之四之施行日期授權由行政院定之。(修正條文第八十七條)
    目次
    第一部分 重點整理
    第一章 土地法
    第二章 平均地權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第三章 土地徵收條例
    第四章 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五章 都市計畫法
    第六章 土地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第七章 房屋稅條例
    第八章 契稅條例
    第九章 所得稅法及其施行細則

    第二部分 歷屆試題詳解
    101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2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3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4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5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6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7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8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09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
    110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