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司法特考
     
    老師開講-民法債編
    編/著者: 唐吉
    出版社:保成
    出版日期:2026-09-20
    ISBN:9786263898288
    參考分類(CAT):司法特考
    參考分類(CIP): 

    優惠價:9折,648元

    定價: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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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關於本書
    1.臚列民法債編之所有條文,並逐一介紹及重點劃記。
    2.以法院判決為主,輔以重要學說,儘可能掌握實務之最新動態。
    3.重要爭點以專題討論呈現,點出問題意識,強化分析思維。
    4.章節架構、標題段落分明,有助於閱讀外更注重體系之建構。
    5.每一章節均置體系圖說、表格整理,讀書要見樹也要見林。
    6.利用舉例或點出問題意識,讓艱澀條文、考試爭點易於理解。

    適用對象
    1.想要報考司律考試者
    2.想要從基礎到進階清晰理解民法者

    改版差異
    全新書

    使用功效
    本書內容以法條+實務見解的搭配作為主體,讓你在有限時間吸收最多考試重點,讓您一試就上。



    關於作者
    唐吉(劉大慶律師)
    「大慶」是本名不是綽號
    「唐吉」是逛唐吉軻德,補習班打來問而取的別名
    目前身兼執業律師&補習班講師
    工作很累,希望有天可以退休開計程車



    本書目錄
    本書使用方法/前001
    01債法總論
    前言—債法體系認識與學習方法/003
     第一節 債法之規範設計/003
     第二節 債之關係/006
    第1章 債之發生—法定之債vs.意定之債/013
     第一節 契約/014
     第二節 無因管理/041
     ◎實例演練:當無權處分他人之物所獲利益大於原有利益價值時,權利人得否向無權處分人主張不法管理,並請求返還其所獲利益?/050
     第三節 不當得利/052
     ◎爭點討論:當建物無權占有土地時,土地所有人得否請求該建物之占有人(非所有人或事實上處分全人)返還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084
     第四節 侵權行為/102
     ◎爭點討論: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之保護客體,是否包括「利益」在內?/173
     ◎爭點討論:企業經營者所提供之服務,違反消保法第7條第1項、第2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之身體、健康,消費者依修正前同法第51條規定請求懲罰性賠償金時,該法條所稱損害額,是否包括非財產上損害之賠償金額?/201
     ◎爭點討論:依公司法第23條第2項規定對公司負責人請求賠償損害者,其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為何?/227
    第2章 債之標的/231
     第一節 債之標的—須可能、確定、適法、妥當/231
     第二節 債之標的種類/232
    第3章 債之效力/241
     第一節 債務履行/241
     第二節 債務不履行/250
     ◎實例演練:當可歸責於出賣人之給付不能時,買受人應如何請求損害賠償,並解除契約?/270
     第三節 債之保全/289
     ◎爭點討論:民國89年5月5日民法第244條第3項修正施行後,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有特定物給付債權,於未轉換為金錢損害賠償債權之前,倘債務人陷於無資力,債權人得否依民法第244條第1、4項規定,請求撤銷債務人與第三人間之詐害行為,並請求回復原狀?/294
     第四節 契約效力/301
     ◎爭點討論:買受人得否就自己應負契約解除回復原狀之給付義務,與出賣人應負違約金酌減後餘額之返還義務,為同時履行抗辯?/323
    第4章 多數債務人與債權人/335
     第一節 可分之債/337
     第二節 連帶之債/339
     ◎實例演練:真正連帶債務/349
     ◎實例演練:不真正連帶債務/353
     第三節 不可分之債/357
    第5章 債之轉移/359
     第一節 債權讓與/359
     第二節 債務承擔/365
    第6章 債之消滅/369
     第一節 通則/369
     第二節 清償/371
     ◎實例演練:種類之債、給付不能與清償地之關係/376
     第三節 提存/385
     第四節 抵銷/388
     第五節 免除/392
     第六節 混同/393

    02債法各論
    前言—契約法體系認識與學習方法/397
     第一節 契約法之規範設計/397
     第二節 契約類型&爭議處理/403
    第1章 財產性契約/404
     第一部分 財產移轉型/404
      第一節 買賣/404
      第二節 互易、交互計算/432
      第三節 贈與/435
     第二部分 財產利用型/446
      第一節 租賃/446
      第二節 借貸/479
    第2章 勞務性契約/490
     第一部分 單純勞務型/490
      第一節 僱傭契約/490
     第二部分 處理事務型/499
      第一節 委任/499
      第二節 經理人、代辦商/510
      第三節 居間、行紀/514
      第四節 寄託、倉庫/520
     第三部分 完成工作型/527
      第一節 承攬/527
      第二節 旅遊、出版/561
      第三節 運送、承攬運送/567
    第3章 組織性契約/575
     第一節 合夥、隱名合夥/575
     第二節 合會/591
    第4章 信用性契約/594
     第一節 單獨行為—指示證券、無記名證券/594
     第二節 保證、人事保證/599
    第5章 其他性契約/614
     第一節 終身定期金/614
     第二節 和解/616



    作者序
    感謝出版社讓我能有機會產出自己的第四本書,也謝謝本書編輯的支持、幫忙,好讓我能夠在剛出來開事務所之餘,再擠出一點又一點地時間……將這本書完成。
    本書的定位是供各位讀者準備國家考試之用,既然通過國考是為了工作而非深入學術,所以我會以實務見解為主,讓你們盡可能認識債法在實務上是如何操作。
    我自己準備過國家考試,也讀過許多參考書,但深覺自己要有考試筆記,好能夠在考場上臨時抱佛腳。因此在寫這本書時,盡量用圖表方式整理,以供你們製作筆記之參考。
    這是我第四次寫書序,終於四本寫完,不用再寫序了。寫每一本書的時候都很痛苦,尤其是這本書一直在事務所熬夜寫,然後看見了無數個天亮。人生就是這樣,不管寫書、工作或是準備考試,都要全力以赴,也希望本書能夠幫助你們通過國家考試,更希望將來你們從事工作時亦可參考。如果本書能夠獲得你們的支持,我會更有動力><,如本書有不足之處,也盼以鼓勵代替批評,歡迎跟我說,不勝感激。
    唐吉 11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