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鑑於數位社會的快速成長與瞬息萬變,本書結合法律學,統計學、經濟學、社會學、資工學等專業學者進行跨領域研究,旨在營造科技創新理念與社會價值觀念之間的溝通平台,促進各領域專家學者間多元與正反觀點的平衡併陳,期能突破既有思考慣性,拓展新興觀念,建構前沿思維架構,提供相關研究與教學的指引,以及利害關係人在政治、產業及公民社會中所需要的資訊。
作者介紹
作者群簡介(依撰寫順序排列)
李建良
現 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合聘教授
學 歷
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
江彥生
現 職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兼副所長
學 歷
美國華盛頓大學社會學博士
陳陽升
現 職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學 歷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博士
岳修平
現 職
臺灣大學數位人文研究中心主任、生傳系/心理系/機械系 特聘教授
學 歷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博士
何之行
現 職
中央研究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
學 歷
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法學博士
張陳弘
現 職
安侯(KPMG)法律事務所法律顧問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學 歷
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律學院法學博士(S.J.D.)
李崇菱
現 職
臺北醫學大學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學 歷
Georgetown University Law, (USA). SJD
廖世偉
現 職
臺灣大學資訊工程學系副教授
學 歷
美國史丹佛大學博士
王道維
現 職
清華大學物理系教授、諮商中心主任、人文社會AI應用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學 歷
美國馬里蘭大學物理系博士
陳冠瑋
現 職
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專案助理教授
學 歷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楊岳平
現 職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企業法制創新研究中心副主任
學 歷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林常青
現 職
成功大學經濟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學 歷
美國密西根大學安那堡分校經濟學博士
王靖橙
現 職
成功大學經濟學系研究助理
學 歷
中山大學經濟學碩士
目次
主編序/李建良
作者群簡介
【第一編 數位轉型與典範變遷】
第一章 數位社會的智慧治理法制──思維框架的建構/李建良
壹、題記:智慧治理的涵義/5
貳、數位社會的問題面向與法治課題/8
參、數位社會的法制建構與基石概念/47
肆、資料的概念意義與規範體系/69
伍、結 語/78
參考文獻/92
第二章 夠準就好,解釋不重要?論AI方法對社會科學典範的衝擊/江彥生
壹、前 言/105
貳、主題:社會關係與社會網絡/107
參、主題:集體決策/119
肆、結論:社會科學理論模型與AI模型的比較與互補/129
參考文獻/132
第三章 人工智慧時代與流轉的憲法規範環境──挑戰與回應/陳陽升
壹、憲法預設的規範環境與人工智慧帶來的結構推移/136
貳、國家保護義務的開展/143
參、民主的條件及其補強/152
肆、結 語/155
參考文獻/156
第四章 人機協作與共生──未來進行式/岳修平
壹、前 言/162
貳、人工智慧與機器人之發展/163
參、人工智慧機器人技術的跨領域社會影響/167
肆、機器、人的角色演化/172
伍、結論:2050年──未來與當下/178
參考文獻/184
【第二編 風險、治理與價值】
第一章 生成式AI治理之邊界與難題──從個人資料保護談起/何之行
壹、前 言/195
貳、生成式AI之運作邏輯/196
參、歐盟個人資料保護法制的適用困境/204
肆、生成式AI問責體系之建立/220
伍、結 論/224
參考文獻/227
第二章 人工智慧系統所生歧視傷害之保護法制──個資保護法與反歧視法之雙重保護機制/張陳弘
壹、前 言/237
貳、源於資料蒐用所生傷害的保護法制體系/239
參、人工智慧系統就個資蒐用所生歧視傷害之特殊性/248
肆、人工智慧系統所生歧視的法制因應之道──以大眾交易歧視為例/255
伍、結 論/276
參考文獻/278
第三章 數位健康治理──東協與數位(不)正義的三種論述/李崇菱
壹、導 論/282
貳、科技解決主義/289
參、國際人權法與健康權/300
肆、資料主權論述/311
伍、ASEAN數位健康發展現況/317
陸、科技障礙──資通訊基礎設施/322
柒、結 論/335
參考文獻/338
【第三編 研發、應用與責任】 第一章 可信賴人工智慧的五大核心原則──從隱私與安全原則談起,以全同態加密為例/廖世偉
壹、引言:半導體技術演進與人工智慧的崛起/351
貳、可信賴人工智慧的五大核心原則/353
參、實現可信賴人工智慧的四項核心技術/357 肆、全同態加密的應用場景/365
伍、全同態加密的主要瓶頸與挑戰/369
陸、FHE的應用實例:以eKYC為例/373
柒、國際監管與未來發展趨勢/376
捌、結 論/379
參考文獻/382
第二章 從AI資料的使用、生成與爭議,邁向更有效的資料治理/王道維
壹、前 言/386
貳、背景:資料的價值與意義/386
參、從AI公共化來看政府與司法的責任/388
肆、AI時代的資料治理/390
伍、從AI訓練過程區分不同的資料類型/393
陸、從AI訓練過程釐清不同資料的角色與價值/396
柒、修法新增「後製資料」的著作類型/399
捌、「後製資料」的舉例:法官見解文字標註/401
玖、根據資料的應用目的來給予不同的保護/404
拾、結語:從司法案件的經驗中邁向更有效的資料治理/408
參考文獻/411
第三章 我們將迎來AI法官嗎?──鳥瞰臺灣智慧司法的機會與挑戰/陳冠瑋
壹、導言:科技對臺灣司法的時代叩問/414
貳、何為智慧司法/421
參、應用實態:人工智慧在臺灣法院/442
肆、臺灣經驗:前景與限制/459
伍、結語:回歸司法智慧化之目的/470
參考文獻/473
第四章 金融科技之發展與問責──論去中心化與智能化金融下的責任法制/楊岳平
壹、前 言/482
貳、金融科技對金融監理法制的挑戰/484
參、金融科技的去中心化與責任法制/489
肆、金融科技的智能化與責任法制/501
伍、結 論/507
參考文獻/509
第五章 人工智慧在金融爭議評議與判決書配對之應用/林常青、王靖橙
壹、緒 論/514
貳、研究背景/517
參、資料說明/519
肆、配對架構/520
伍、配對過程/522
陸、結 論/531
參考文獻/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