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2003年制定傳聞法則後,我國刑事審判制度已不再只是固守職權主義的路徑;然而,在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的大旗下,我國刑事訴訟制度究竟應如何對當事人進行主義加以改良,從修法以來,都沒有具體的定論。鑑於傳聞法則為當事人進行主義審判制度的重要特徵,本書以對質詰問權與傳聞法則的實務發展為基礎,從不同角度探討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指出現行實務對傳聞法則所存在的誤解以及其背後可能的思維盲點,期能有助於釐清對質詰問權的功能界線,並為傳聞法則的後續發展提供有意義的參考。
作者介紹
張明偉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 歷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智財法學碩士
臺大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及法學士
經 歷
真理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副教授
考試院典試委員、命題委員暨閱卷委員
公費留學、律師、公證人暨法制考試錄取
目次
序
第一章 電子證據之傳聞疑義
壹、前 言
貳、電子證據之傳聞性
參、傳聞法制之確立
肆、現行傳聞法制於電子證據適用上之缺陷
伍、非供述性紀錄之證明限制
陸、供述性電子通訊紀錄之證據能力判斷
柒、結 論
第二章 傳聞例外規定之檢視
──以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與公證文書為中心
壹、前 言
貳、公務員職務製作文書之規範疑義
參、傳聞法則與對質詰問權之限制
肆、公證書記載審判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伍、結 論
第三章 論證人域外陳述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
貳、最高法院107年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83
參、傳聞疑義
肆、分析檢討
伍、結 論
第四章 域外公文書之證據能力
壹、前 言
貳、我國法制
參、美國聯邦證據規則之傳聞法則
肆、境外取證之證據能力比較與檢討
伍、結 論
第五章 檢察官境外訊問之證據能力
──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3332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
貳、爭 點
參、判決理由
肆、評 析
伍、結 論
第六章 論檢察官勘驗
壹、前 言
貳、勘驗爭議
參、勘驗法制沿革
肆、刑事正當程序之轉型
伍、勘驗筆錄之證據定位──以美國法制為借鑑
陸、結 論
第七章 對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對質與限制
壹、前 言
貳、共同被告之對質詰問
參、美國法制中之共同被告審判外陳述
肆、Samia案之法理分析
伍、禁止於合併審判中提出共同被告審判外不利己陳述之比較分析
陸、結 論
第八章 傳聞法則之繼受與調整
壹、前 言
貳、審判構造的差異
參、實體刑法之差異
肆、法院發現真實義務之存否
伍、傳聞法則於職權主義刑事訴訟法制之調整
陸、結 論
第九章 學者專家法律意見書之定位──評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4896號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
貳、爭 點
參、判決理由
肆、評 析
伍、結 論
第十章 論刑事鑑定與最終爭點法則
壹、前 言
貳、現行法制
參、美國專家證人最終爭點意見法則之發展
肆、最終爭點法則之檢討
伍、結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