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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傳播法基礎理論與實務[增修五版]
    編/著者: 蕭文生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25-06-20
    ISBN:9786263693036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社會學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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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新版重點】

    因應AI崛起,新增AI運用帶給傳播法之挑戰,包括AI浪潮下之新傳播模式以及AI運用對媒體政策與媒體法之衝擊。

    納入法令變更、新制定公布之法令與公告之法律草案、新的憲法解釋、法院判決與行政實務,以及重要的學術論著,更貼近最新發展。

      傳播法所涵蓋的範圍相當廣泛,其橫跨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訴訟法、經濟法規等;傳播法亦屬於跨法律及傳播之法域,造成認識傳播法之困難。再加上近年來數位匯流發展神速,原有傳播法規不斷修正,新制定法規持續出現,使得傳播法內容快速變動,更不易掌握其應有之面貌。

      本書以傳播法基礎理論為出發點,介紹現行相關重要之法律規定以及行政與司法實務之作法或見解,包括傳播法之基本概念、憲法對傳播行為之保障、一般法律對大眾傳播媒體傳播行為之保障、傳播法上大眾傳播媒體之基本義務以及一般法律對傳播行為之限制,希望能打開傳播法的大門,提供有興趣者瞭解我國傳播法之現狀以及相關行政與司法實務,搭起培養深入研究傳播法的橋樑。
    作者介紹
    蕭文生
    現 職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考試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委員
    .臺中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雲林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嘉義縣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嘉義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臺南市政府法規審查小組委員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學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著 作
    .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理—自法律觀點論起(2000)
    .國家法Ⅰ—國家組織篇(2008)
    .國家.地方自治.行政秩序(2009)
    .國家.基本人權.政府組織(2011)
    .國家.經濟監督.財政秩序(2012)
    .行政事件裁判研究與評析(2015)
    .行政事件裁判研究與評析Ⅱ(2021)
    .行政法基礎理論與實務(2024)
    .地方自治法基礎理論與實務(2024)
    .傳播法之基礎理論與實務(2025)
    .地方自治團體經營或投資事業法制化之研究(2025)
    .特別公課—財政憲法上之寵兒、運用與反思(2025)
    目次
    五版序
    自 序

    .第一篇 變動中之傳播法
    第一章 前 言/3
     第一節 撰寫本書之目的/3
     第二節 本書架構/5

    .第二篇 基本概念
    第二章 大眾傳播媒體之概念及發展/9
     第一節 前 言/9
     第二節 大眾傳播媒體之特性/9
     第三節 大眾傳播媒體之發展/12
     第四節 AI運用帶給傳播法之挑戰/28
    第三章 傳播法的重要性/39
     第一節 實現人權與監督政府施政/39
     第二節 重要之休閒娛樂/40
     第三節 高度發展之經濟產業/41
    第四章 傳播法規範/46
     第一節 憲 法/46
     第二節 法 律/46
     第三節 法規命令/47
     第四節 行政規則/47
     第五節 自律規範/48
     第六節 傳播法發展趨勢/49
     第七節 電信管理法/58
    第五章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0
     第一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設立之目的/121
     第二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職權/121
     第三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之組織與成員/123

    .第三篇 憲法對傳播行為之保障
    第六章 言論自由之保障/141
     第一節 言論自由之內涵/141
     第二節 言論自由之價值/142
     第三節 言論自由之限制/143
     第四節 限制言論自由之方式/146
    第七章 新聞自由、廣電自由之保障/149
     第一節 新聞自由/149
     第二節 廣電自由/150
     第三節 新聞、廣電自由與言論自由的差異/151
    第八章 通訊傳播自由之保障/153
    第九章 工作權、財產權之保障/156
    第十章 第四權理論(the fourth estate theory)/158
    第十一章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160
     第一節 憲法依據/160
     第二節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消極近用/161
     第三節 接近使用傳播媒體權──積極近用/163

    .第四篇 法律對傳播行為之保障
    第十二章 通訊傳播基本法/177
    第十三章 意見形成自由之保障──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180
     第一節 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之背景/180
     第二節 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經營之規定/181
     第三節 開放黨政軍經營廣電媒體?/183
    第十四章 事前檢查之禁止/188
     第一節 平面媒體/188
     第二節 廣播媒體/188
     第三節 有線電視/190
     第四節 衛星電視/190
    第十五章 拒絕證言權(保護消息來源)/192
     第一節 民事訴訟法/192
     第二節 刑事訴訟法/193
     第三節 行政訴訟法/199
    第十六章 搜索、扣押之限制/200
     第一節 基本理論/200
     第二節 司法實務/201
     第三節 爭議解決/203
    第十七章 意見多元化之保障/205
     第一節 外部多元化之設計/207
     第二節 內部多元化/210
     第三節 異業或跨媒體所有權集中化之挑戰/212
     第四節 實現多元化途徑/218
     第五節 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219
    第十八章 資訊自由之保障/228
     第一節 針對國家機關/228
     第二節 針對私人(企業)/232
    第十九章 著作權法上之資訊特權/234
     第一節 大眾傳播媒體傳達之訊息與著作權標的/234
     第二節 時事問題論述之利用/235
     第三節 時事報導之特權/236
     第四節 中央或地方機關或公法人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239
     第五節 合理引用/240
     第六節 暫時性錄製之合理使用/241
     第七節 公開演說、公開陳述/242
    第二十章 利用網路資訊/243
     第一節 著作權法/243
     第二節 假新聞之處理/245

    .第五篇 傳播法上大眾傳播媒體之基本義務
    第二十一章 經營許可/256
     第一節 平面媒體/256
     第二節 廣播電視/256
     第三節 有線廣播電視/267
     第四節 衛星廣播電視/283
    第二十二章 提供公共資訊之任務與傳播行為客觀性/299
     第一節 提供公共資訊/299
     第二節 客觀性/300
     第三節 涉己新聞/301
    第二十三章 真實義務與注意義務/305
     第一節 真實義務及其困境/305
     第二節 注意義務/306
     第三節 注意義務之重要性/312
    第二十四章 更正義務/313
     第一節 更正義務之性質/313
     第二節 更正請求權之當事人/314
     第三節 更正請求權成立要件/315
     第四節 更正義務之履行與貫徹/316
     第五節 媒體之抗辯/318
     第六節 更正請求權與其他法律責任/318
    第二十五章 提供相等答辯之義務/319
     第一節 法律基礎/319
     第二節 請求權之實現/320
    第二十六章 節目與廣告分離義務/321
     第一節 分離理由/321
     第二節 規範基礎/323
     第三節 節目與廣告分離之形式上要求/325
     第四節 節目廣告化之認定/326
     第五節 實例介紹/331
    第二十七章 置入性行銷與贊助廣告/340
     第一節 置入性行銷/340
     第二節 贊助廣告/349
    第二十八章 禁止評論義務/355
     第一節 規範基礎/356
     第二節 不得評論之對象/356
     第三節 禁止評論義務之存廢/358
    第二十九章 節目分級義務/359
     第一節 法律規範/359
     第二節 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361
    第三十章 節目與廣告管理/372
     第一節 節目類型與播放比例/372
     第二節 本國自製節目/373
     第三節 節目內容/381
     第四節 必載頻道/395
     第五節 節目管理/396
     第六節 廣告管理/398
    第三十一章 訂立書面契約義務/402
     第一節 有線廣播電視/402
     第二節 衛星廣播電視/403
    第三十二章 財政義務/405
     第一節 收視費用/405
     第二節 廣電基金/406
    第三十三章 其他義務/409
     第一節 廣播電視之備查義務/409
     第二節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申報及申訴處理義務/409

    .第六篇 一般法律對傳播行為之規範
    第三十四章 猥褻性言論之管制/413
     第一節 刑 法 /413
     第二節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17
     第三節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420
    第三十五章 人格權之保護──刑法/422
     第一節 名譽權之保護/422
     第二節 營業信譽/443
    第三十六章 人格權之保護──民法/445
     第一節 名譽權之保護/446
     第二節 隱私權之保護/455
     第三節 肖像權之保護/465
     第四節 姓名權之保護/471
     第五節 德國雷巴赫士兵謀殺案/472
    第三十七章 犯罪報導之界限/485
     第一節 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485
     第二節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486
     第三節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490
     第四節 家庭暴力防治法/491
     第五節 性騷擾防治法/492
     第六節 人口販運防制法/494
    第三十八章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496
    第三十九章 應秘密事項之保護/499
     第一節 國防機密、國防以外機密之保護/499
     第二節 妨害秘密/500
    第四十章 訪談、採訪調查行為/503
     第一節 訪 談/503
     第二節 現場採訪行為/506
     第三節 採訪調查行為之限制/516
     第四節 臥底採訪/518
     第五節 利用他人違法取得之資訊/520
    第四十一章 媒體經營──公平交易法/522
     第一節 聯合行為/522
     第二節 結 合/524
     第三節 其他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行為/525
     第四節 針對特定媒體類型之規範/526
     第五節 數位匯流相關事業跨業經營之規範/528
     第六節 電信事業之規範/531
    第四十二章 媒體廣告行為/532
     第一節 廣告之定義/532
     第二節 公平交易法/533
     第三節 消費者保護法/534
     第四節 菸酒管理法/534
     第五節 藥事法/535
     第六節 食品法規/536
     第七節 菸害防制法/537
     第八節 競選廣告/538
     第九節 其 他/540

    .第七篇 結語與展望
    第四十三章 傳播法之未來/545

    索 引/549

    附 錄
     附錄一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營業規章
     附錄二 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總說明
     附錄三 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
     附錄四 建立我國事實查證參考原則
     附錄五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總說明(2020年版本)
     附錄六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說明
     附錄七 AI使用指引──公視基金會AI使用準則、報導者AI使用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