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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運作實務
編/著者:
楊智守
出版社:
元照
出版日期:
2025-05-27
ISBN:
9786263692985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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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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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商品簡介
.系統性整理,加入新近實務見解,供實務運作的參考。
.從制度利用與程序審查,探求附民訴訟的特殊性。
.避免未恰當使用附民訴訟所造成突襲性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犯罪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訴訟程序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其起訴期間、請求對象、賠償範圍皆有特殊限制,不同於傳統民事訴訟,不僅一般民眾在利用上產生困惑,訴訟代理人或刑事辯護人也多僅初淺認識,受理案件的民刑事法官也常陷入「該如何處理」的窘境,加上被害人保護意識漸趨明確,增添附民訴訟之制度使用需求。本書先比較附民訴訟與傳統民事訴訟的程序利用異同,說明附民訴訟之特殊法理原則,再分別從附民訴訟的起訴審查、審理過程、判決結果,歸納整理目前實務見解,探照附民訴訟的使用誤區,俾供實務運作的參考與檢討。
作者簡介
楊智守
現 職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民事訴訟法講師
學 歷
臺灣大學法律系畢業
高雄大學法律學系研究所畢業
經 歷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法官學院講座
國家文官學院講座
中國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高雄分部強制執行法講師
目次
四版序
自 序
壹、緒 論
一、立法原則/3
二、程序適用依據順位/9
三、法院審理附民訴訟的流程初略/12
四、被害人使用附民訴訟的利益與不利益/12
五、因犯罪而受損害的定義/35
貳、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
一、起訴程式/41
二、起訴時期的限制與補正/64
三、常見問題/81
參、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
一、有準用民事訴訟法的事項特殊性/98
二、未經明定而為實務所認亦有按民事訴訟法規定之事項/104
三、閱覽卷宗及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內容的限制/110
四、特殊的兩造缺席判決/113
五、認定事實的附帶性/114
六、同時判決的原則與例外/115
七、不同時期起訴的附民程序差異/118
八、特殊的程序連動影響/125
九、當事人死亡的特殊處理/139
十、不得在附民訴訟請求回復的損害/150
十一、不需以附民訴訟回復的損害/185
十二、刑事繫屬地方專業法院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211
十三、刑事訴訟適用國民法官法之附民案件審理程序/225
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與移送
一、附民起訴不合法或有無理由/230
二、因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或駁回裁定之移送/238
三、因案情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附民審判而移送/259
四、法院僅應就附民訴訟為審判時之裁定移送/270
五、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移送限制與特殊情況/277
六、附民訴訟的判決與審級利益考量/287
伍、保全程序的利用
一、應包括定暫時狀態處分/297
二、應負釋明之責任相同/299
三、附民訴訟作為保全程序之本案訴訟適格/301
四、刑事訴訟諭知無罪、免訴或不受理判決時的保全程序之本案訴訟轉換/303
五、保全程序之抗告/304
六、保全程序之實務問題/306
陸、合會詐欺的附民訴訟損害賠償範圍
一、合會成文化的舊慣變異/310
二、合會詐欺案件的附民訴訟回復損害範圍/319
三、探求損害計算程式/331
四、小 結/339
柒、附民訴訟受刑法修正發還條款的影響
一、適用發還條款的被害人/343
二、主體異同與權利行使限制/344
三、損害回復來源對象之異同/347
四、損害回復範圍之異同/348
五、適用程序之異同/356
捌、建議代結論
一、以「刑事訴訟尚未繫屬」為由的判決駁回時期限制/365
二、同時判決原則的修正/366
三、調整準用民事訴訟法規定之事項/368
四、移送體系的建構完整/370
五、對於刑事第二審法院審理或裁定移送附民事件的明確規範/3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