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之基本思維
    編/著者: 游進發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24-12-09
    ISBN:9786263692343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優惠價:95折,456

    定價:  $480 

     
     
     
    分享
      買了此商品的人,也買了....
    定價:550 元
    特價:90折!495
     
    定價:560 元
    特價:90折!504
     
    定價:300 元
    特價:90折!270
     
    定價:800 元
    特價:95折!760
     
    定價:450 元
    特價:90折!405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侵權責任法乃教學與研究之重點。關於侵權責任法之法院裁判數量,亦相當豐富。本書主要著眼於侵權責任法法理之掌握與分析,不僅提供初學者進入該領域之路徑,於若干基本命題亦開展出不同視野,而對研究或實務工作者或有若干參考價值。
    作者介紹
    游進發
    現 職
    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學 歷
    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法學博士
    經 歷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銘傳大學兼任教授
    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海洋大學海洋法政學系兼任副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專任與兼任助理教授
    臺北榮民總醫院人體試驗委員會委員
    目次
    自 序

    ‧導 論/1

    ‧侵權行為立法論之分析
     壹、前 言/5
     貳、規範設計前的兩三事/7
      一、不同的語法表達與舉證責任分配/7
      二、推定過失責任仍然是過失責任/12
      三、一般化的危險責任規範?/14
     參、一般侵權行為法/18
      一、社會典型公開性來自過失概念──差別保護權利的正當性基礎/18
      二、重大過失與故意應等價以擴大保護利益──以差別保護權利與利益為前提/23
      三、利益的保護與善良風俗無關/31
      四、故意與重大過失等價時不必要有違法侵權責任/33
     肆、特殊侵權行為/35
      一、特殊侵權作為法定類型的集合也應合乎類型論/35
      二、一定是且應該是特別法?/37
     伍、消滅時效/45
      一、幾個主軸命題/45
      二、以人格權作為期間長度的區別因素/47
      三、主觀與客觀時效期間的搭配/48
     陸、結 論/50

    ‧一般侵權行為法規範模式之反思──以最高法院95年台上字第294號判決為契機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53
     貳、權利與利益等同保護之關鍵/55
      一、典型社會公開性與作為過失要件之預見可能性/56
      二、案例說明──挖斷電纜、撞傷歌星、車禍塞車、占有、超貸、雇主未辦理勞保、營業利益/61
     參、利益保護與善良風俗無涉/66
     肆、違反保護他人法律之侵權責任──規範必要性之質疑/68
     伍、結 論/69

    ‧法人之侵權責任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73
     貳、法人透過代表人的自己責任/74
      一、法人的本質/75
      二、自己責任的確立/77
      三、法人侵權責任基礎與過錯責任/78
      四、成立連帶債務/80
     參、法人透過受僱人的自己責任/82
      一、選任監督關係作為不作為侵權責任的核心/82
      二、過錯責任與請求權基礎/83
     肆、組織過失責任?/86
      一、另起責任/86
      二、回到選任監督與個案認定/88
     伍、立基於保護勞工的僱用人求償/90
     陸、結 論/92

    ‧人格權之民法結構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95
     貳、人格權之內容/96
      一、人格作為前提/96
      二、一般與具體人格權/99
     參、人格權之保護/102
      一、預防發生損害/102
      二、侵權責任法/104
     肆、人格權之優位保護/106
      一、慰撫金賠償請求之獨占/106
      二、消滅時效期間應較長/107
     伍、結 論/111

    ‧債務不履行不具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之侵權意義──最高院九七台上二○八八
     壹、判決摘要/113
     貳、裁判簡評/114

    ‧民法上過失概念──以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一六四九號判決為反思出發點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17
     貳、過失本質與法倫理因子/119
     參、過失類型/123
      一、抽象輕過失與重大過失/124
      二、具體輕過失/130
      三、過失種類與內容法定或自由?/131
     肆、過失主體與客體/132
     伍、結 論/134

    ‧侵權責任法責任成立與責任範圍之因果關係──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61號民事判決
     壹、本案事實/137
     貳、本件爭點/137
     參、判決理由/138
     肆、評 析/138
      一、規範上的必然關聯/138
      二、侵權責任法之因果關係文義/141
      三、契約責任法之因果關係文義/144
      四、結 論/146

    ‧慰撫金計算標準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47
     貳、回復原狀/148
      一、全部填補原則/148
      二、回復原狀的利益與優先/148
      三、回復原狀之勞費與市價/149
     參、金錢賠償/150
      一、回復原狀不能與顯有重大困難/150
      二、市 價/151
      三、非財產上損害之金錢賠償/152
      四、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152
      五、精神上痛苦的程度/154
     肆、結 論/155

    ‧無權代理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壹、爭 點/157
     貳、解 析/158
      一、丙依民法第110條規定,得請求甲移轉A地所有權與交付A地,或請求賠償500萬元/158
      二、丙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後半段規定,得請求甲賠償500萬元/161
     參、結 論/162

    ‧違規併排與超速閃車──過失也可以成立共同侵權?
     壹、爭 點/165
     貳、實例解析/166
      一、丙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第185條第1項前半段規定,得請求甲與乙連帶賠償其全部損害,端視/166v   二、丙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半段、第191條之2、第185條第1項前半段規定,請求乙與甲連帶賠償全部損害,端視/170
      三、請求權競合/172
     參、展 望/173

    ‧僱用人之侵權責任
     壹、問題與實例提出/175
     貳、實例解說/176
      一、受僱人乙負侵權責任/177
      二、僱用人甲不作為侵權/177
      三、受僱人執行職務之內建限制──職務本身、場域與時間/179
      四、仍可能舉證推翻過失推定/181
     參、結 論/184

    ‧民法上公務員職務侵權責任規範是一般侵權責任規範的特別法?──最高院九八台上七五一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87
     貳、規範矛盾與其排除/189
     參、公務員職務侵權責任規範與一般侵權責任規範的關係/190
     肆、結 論/193

    ‧連帶債務成立規範之邏輯結構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195
     貳、「同一債務」取代「一債務」/198
      一、共同目的觀作為連帶債務成立的判斷標準/198
      二、擔保債權實現的需求作為規範脈絡/201
     參、全部給付之責的雙重角色──要件與法律效果/204
     肆、連帶債務之成立/206
      一、明示連帶/206
      二、最高法院承認之連帶債務/208
     伍、連帶債務與不真正連帶債務之區別/210
      一、不同之債務發生原因?充分之定義?/211
      二、連帶債務擔保債權實現之理性結構/213
      三、債務人中之一人負最終責任?/215
     陸、結 論/216

    ‧請求權競合理論之明文規定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19
     貳、明示競合現象之法條/221
      一、侵權行為與不當得利/221
      二、加害給付與侵權行為/224
     參、準用法條/226
      一、添附之不當得利/226
      二、侵權與契約慰撫金請求權/228
      三、權利瑕疵與瑕疵給付/232
     肆、請求權相互影響之正當性基礎/233
      一、法條明文規定/234
      二、排除評價矛盾/235
      三、程序真實未恆等同實體真實/238
     伍、結 論/240

    ‧請求賠償或償還相當於租金之金額之消滅時效期間──忽略相互影響理論之類推適用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41
     貳、無權使用他人之物乃侵權本質/242
     參、相互影響說──體系解釋之結果/245
     肆、無法律漏洞/246
     伍、結 論/248

    ‧中國大陸民法典對臺灣侵權行為法的啟示
     壹、問題提出與背景/251
     貳、一般侵權責任法/252
      一、不區別權利與利益?/252
      二、預防損害發生之請求權之一般化/253
      三、比例與全部責任並行之共同侵權責任/254
     參、損害賠償之範圍/256
     肆、特殊侵權責任法/259
      一、法定代理人責任/259
      二、僱傭人責任/260
      三、網路侵權責任/262
      四、場所經營者與管理者、群眾活動組織者之侵權責任/264
      五、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265
      六、醫療侵權責任/267
      七、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之侵權責任/271
      八、高度危險責任/274
      九、高空拋擲物之侵權責任/276
     伍、結 論/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