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只是法律:行為與社會事實在法律判決時的角色[3版/...
    出版社:五南
    出版日期:2022-08-27
    ISBN:9786263430433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法律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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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一個殺人犯,遇上不同的法官,會有怎樣的結局?
    死刑?無期徒刑?或是十年以上的徒刑?
    別懷疑,以上三種,都有可能,這就是法律!

    法律不是律師看守的堡壘,以遙不可及、晦澀難懂的條文,將市井小民擋在門外。
    法官必須先釐清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的爭議,才能運用法條做出判決。
    如果缺少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只單用法條來判罪,就會產生所謂的「恐龍法官」。
    因此,錯綜複雜的法律問題並牽涉具有爭議的事實,需要尋求專業意見。此類案件,法律判決者通常會向各領域如行為、社會、生物醫學或自然科學專家詢問意見解決糾紛。
    本書以簡單易懂的方式一一介紹法律判決中可告知和應告知的行為和社會知識及其可能造成的誤用。總共11個案例,集中探討校園藥物使用、墮胎、死刑等重大的法律判決。藉由這些案例,就能了解到事實對於一件案子的成敗,會有多大的影響力,讓判決能夠更符合人性,貼近真實。
    作者介紹
    彼德‧英格利許,布魯斯‧塞爾斯 Peter W. English, Bruce Dennis Sales
    彼德‧W‧英格利許 博士(Peter W. English, phD)
    英格利許博士目前在亞利桑那大學心理學系進行訪問並任皮瑪社區大學兼任教授。英格利許博士已發表並持續研究關於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學中諸如陪審團法律適用指南的理解等多項專題。同時也持續發表認知心理學相關議題如視野內注意力的分佈等。英格利許博士並擔任期刊《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律》(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編輯助理,並為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心理學暨法律協會和美國心理協會會員。

    布魯斯‧D‧塞爾斯 博士、法博士(Bruce D. Sales, phD, JD)
    塞爾斯博士是亞利桑納大學心理學、社會學、精神病學暨法學教授,同時也是該校心理學、政策和法律研究計畫的領導人。塞爾斯教授是期刊《法律和人類行為》(Law and Human Behavior)以及《心理學、公共政策和法律》(Psychology, Public Policy, and Law)首位編者,美國心理學會、美國心理協會成員,並獲選為美國法律協會會員。曾獲得美國心理學會卓越公眾事業專業貢獻獎,美國心理學暨法律協會心理學和法律卓越貢獻獎;以及作為法證心理學成為學術科目的創始人,榮獲紐約市立大學榮譽科學博士學位。
    龐元媛
    元媛
    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畢業,台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輔仁大學翻譯學研究所聯合專業考試及格,現為專職譯者。譯有《第一探長的最後正義》、《法律,不只是法律:行為與社會事實在法律判決時的角色》、《真想立刻出發(紐約、倫敦、巴黎、羅馬)套書》、《藍鯨誌》、《白蟻之魂》、《時間漩渦》、《獅子與我》、《查理桑莫的走騙人生》、《我繼承了一座莊園》等數十部作品。譯稿賜教:theresakitty6907@yahoo.com.tw。
    目次
    致謝
    推薦序 法律,不只是法律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篇 法律決策過程的確會用到行為事實與社會事實
    第二章 事實知識在法律決策過程中相當重要
    案例:運動校隊強制禁藥篩檢
    第三章 事實知識的多重來源
    案例:墮胎

    第二篇 為何要使用行為事實知識與社會事實知識?

    第四章 尋找並評估法律的基本事實假設
    案例:兒童證人的可受引發聯想
    第五章 提供司法事實知識以制訂司法目標
    案例:身心障礙人士之工作環境
    第六章 協助解決事實爭議
    案例:商標侵權
    第七章 協助解決有關違憲與否的事實爭議
    案例:公立男子學校拒絕女學生申請入學
    第八章 提供事實知識、教育知識支援法律判決
    案例:目擊證人指認

    第三篇 使用行為事實知識與社會事實知識的相關問題
    第九章 法律不願意參考相關事實知識
    案例:了解陪審團指示
    第十章 相關事實知識不存在
    案例:制止警察非法行為
    第十一章 法庭上提交的事實知識與訴訟主題無關
    案例:死刑的歧視效應
    第十二章 事實研究的侷限
    案例:遴選陪審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