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初等/地方五等
     
    法學大意搶分小法典
    出版社: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2020-02-10
    ISBN:4710139137121
    參考分類(CAT):初等/地方五等
    參考分類(CIP): 
    優惠期限:2024-06-30

    優惠價:79折,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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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適用】

      這本《法學大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初考):一般行政、人事行政、勞工行政、經建行政、廉政類科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佐級:事務管理類科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地方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經建行政、戶政類科

      .司法人員(司法特考)五等:錄事類科

      .身障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錄事類科

      .原住民族特考五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原住民族行政、錄事類科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法學大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大法官解釋數量即將突破八百大關,篇篇都像萬言書,誰來幫我去蕪存菁?


      【本書優勢】

      市場見證

      本書自2015年冬季初版上市以來,逐漸獲得考生的青睞,為了回應考生對最新法規之殷切渴求,迄今不到5年已迎來第7次改版,累積銷售量已突破5,000冊。


      最新修法

      本社秉持著要呈現給讀者最新暨蒐羅齊全法規的使命,由三民名師群根據初考/鐵路特考/司法特考之命題範圍,特別設計出非法律系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參酌命題大綱與我國法律體系,將蕪雜法規彙整分為「法律之制定與效力、法律責任、訴訟制度之基本原則、公法」四大類22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再搭配本社出版的初考專業科目《法學大意》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擁有本書,幫讀者省去大量蒐羅瑣碎法規的時間,讓您把時間花在學習的刀口上。


      精選法條+重點標示+試題演練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101-109年初考/鐵路佐級/司法人員五等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坊間小六法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的話,帶這本讓你神清氣爽,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準備要領】

      一、從考古題抓重點最快

      法學大意因涵蓋眾多法律概念,忙亂投入汪洋法海並非明智之舉,要迅速培養解題感,最快途徑便是勤做考古題並從中抓出常考條文。從考古題中鎖定重要條文後,即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的內容,便於集中火力進行重點突破。


      二、熟記常考法條細節

      由於部分考題命題的方向傾向出法條的內容,諸如:違反該法條的法律效果為何或是該法條之要件為何?這類題目莫不以法條記憶為主,所以對於特定法條的熟記乃基本功。


      三、掌握最新修法內容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有時候上榜關鍵只在一兩分之間,考生應有「一題不能少、一分我也要」的自我要求。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國家賠償法(108.12.18)

      (1)於開放之山域、水域等自然公物或其設施,經管理機關等為適當之警告或標示,而人民仍從事冒險或具危險性活動者,修法變更往後國家將無須負或減免賠償責任。


      (2)行政機關將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者,對於該等設施於委託管理後,致生人民損害,政府機關有無國家賠償責任,時有爭議,本次修正予以明定,公共設施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管理所生損害,國家應負賠償責任。


      2.刑法(108.01.15)

      (1)修正延長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將原為各時效期間之四分之一修正為三分之一,以利於司法機關行使追訴權及行刑權,本部基於維護國家刑罰權之具體實現,避免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心存僥倖而規避刑事訴訟程序,落實司法正義。


      (2)修正將現行刑法中的罰金刑計算標準統一,將銀元的數額、倍率統一以新台幣換算,日後適用刑法罰金刑不須再換算,且標準一致,有助於司法實務適用。


      3.刑事訴訟法(109.01.15)

      本次修正就重大案件引進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使特定犯罪之被害人得全程參與審理過程,並賦予其對於準備程序事項、證據調查及科刑範圍等陳述意見之權利;另賦予得選任代理人及閱覽訴訟卷證,使其瞭解訴訟程序之進行及卷證資料內容;並規定於偵查及審判中應注意被害人及其家屬隱私之保護,及開庭時得利用適當遮蔽措施,將被害人與被告、旁聽人予以適當隔離,保護其隱私;並使具有一定親屬關係、專業之人或得被害人信賴之人得陪同被害人在場。


      4.行政訴訟法(109.01.15)

      依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意旨,使人民就違法之都市計畫,認為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訴訟以資救濟。故特增訂「都市計畫審查程序」專章,以統一救濟途徑。並由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專屬管轄,兼收易於就近調查事證之功效。另賦予利害關係人或涉及其權限行政機關參與訴訟之機會,以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得於本案判決前,聲請暫時停止適用或執行都市計畫,或為其他必要處置,以建立即時有效之保全程序。


      【考生上榜心得1-初考一般行政】初考上榜生:莊蕙瑀

      國文:85.4分

      公民與英文:84分

      法學大意:80分

      行政學大意:80分


      當初會準備考試,有一部分原因是因為公職的工作是比較穩定,至少不要再讓家人擔心我的工作問題,然而在準備考試時,也曾經想要放棄, 但我會一直告訴自己,如果我考上了,家人就可以少一些負擔,而我也有個保障的工作,如此心態轉變,考試就變得不困難,困難的是自己沒有決心。法學大意這科和四等考的法學知識有重疊部分,所以並沒有做過多的準備,但在考前著重複習民法和刑法的法條,而刑事、民事程序法部分,因為當時時間不足,所以就以多做題目代替,另外行政學部分因為在四等有準備,所以沒有額外準備。憲法部分在大法官釋字比重較重,憲法內容基本上大家都不太會錯,而釋字一直是我的罩門,但三民的小法典有收錄很多重要的大法官釋字,學生專區也可以看到最新的解釋,我在考前就會以小法典的釋字複習。


      【考生上榜心得2-初考一般行政】初考上榜生:王振樺

      國文:91.2分

      公民與英文:88分

      法學大意:82

      行政學大意:84分


      由於我非文科、法科生。因此,對於法科、還有行政學、政治學、公共管理這些科目都是第一次接觸,猶記得第一次唸完課本時,竟"完全"沒有頭緒,宛如老莊哲學一般,非常抽象。我的對策,惟人一能之己十之,人十能之己百之而已。花了不少時間複習,直到融會貫通為止。通常三小時的課,我需要兩個全天複習。並且要有精算時間表,我有多少「頁」的材料要念,有幾「回」的考古題要寫,平均一頁要念幾分鐘?總共需要多少「小時」?最後是精算我有多少「小時」可以念?如果你算完發現某科目時間不夠的話,就先狂做考古題吧!


      考試路上,三民與你同行,最新考情資訊詳見三民輔考網站:www.3people.com.tw/

      歡迎參閱三民補習班歷年初等考試上榜生準備心得:is.gd/OQ3q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