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序跋熱.達瓦才仁 《西藏的地位》是一本從國際法的角度探討西藏歷史和法律地位的專著。 中國政府主張對西藏擁有主權的根據主要有兩點:第一,西藏在歷史上屬於中國的一部分;第二,中國軍隊解放了農奴制度下的西藏人民。 一個西方哲人說:「事實很少的地方,專家就特別多」。不知是否在印證這個說法,中國培養了兩千多名「藏學家」,這些藏學家以專家學者之姿活躍在所有的國際藏學研討會場,他們的作品也堆滿了全球的中文書店。但這些藏學家的研究項目幾乎萬變不離其宗:就是從各種角度論證上述兩點理由的正當性。 「謊話說一千遍就是真理」---這句納粹戈培爾的名言雖然已經臭名遠揚,但中國政府似乎依然相信只要說的夠多,就可以影響和改變人們的認知。 毫無疑問,西藏在歷史上與中國有過密切的關係。 這種關係在宗教至上,以教立國的西藏人眼裡,被理解為是宗教的供施關係。西藏人相信,世俗力量應該是為信仰服務的,不論中國或蒙古的君主,都是西藏宗教的信仰者和施主,不論何種形式,都不過是為宗教服務,為宗教領袖效勞而已。 而在中國「家天下」的觀念中,天子是主宰,除了中國,其他所有國家也都是皇帝的藩屬。藩屬雖然是獨立的國家,但應向中國皇帝稱臣進貢,以示服從,中國皇帝甚至有權處罰或獎賞藩屬的國王,因為這些國王必須經過中國的加封以後才算合法。當然,在藩屬國王中,也不乏將中國的加封視為榮耀和保障,並以此向鄰邦或內部敵人表明:它已經獲得一個龐大帝國當靠山。 在滿清的官僚體系中,西藏和俄國都屬於理藩院的業務;達賴喇嘛和滿清皇帝曾互贈封號;西藏的第司、日本的幕府、朝鮮、琉球、安南等都曾獲得過中國帝王封賜的「國王」稱號;同樣,正如本書附錄中列出的那樣,西藏在歷史上也曾跟很多的國家-包括中國-簽定過條約。 千餘年的歷史,錯綜複雜的情勢,藏、中關係應如何定位?究竟是中國宣稱的主權從屬關係?還是西藏人所說的宗教供施關係?或是後來國際間普遍使用的宗主國或保護國的關係? 當藏學家們忙於各取所需地肢解史料,斷章取義地建構各自的歷史闡釋之話語系統時,Michael C.Van Walt Van Praag所著《西藏的地位》卻是從國際法的角度,嘗試對西藏歷史或法律地位問題進行嚴謹的闡釋。到目前為止,如果這不是唯一的、也肯定是此領域中最具權威的一本書。 至於中國政府認為西藏從屬中國的第二個理由,現在已經越來越缺乏說服力。將原住民族非人化、貶低,強調由於殖民入侵,原住民族才擁有文明與現代生活,從而把殖民佔領美化成可以接受、或不得已的現實,乃至於是必要的「開化」或「解放」行為--這幾乎是所有殖民者合理化其侵略與殖民行徑而進行辯護的陳腔濫調。 中國雖然千方百計地將擁有千年古老而獨特文明的西藏,描繪成野蠻落後的人間地獄,但時至今日,中國侵占西藏已逾半世紀,中國人顯然仍未能化解因屠殺和文化破壞而對西藏人造成的銘心刻骨的傷害,更遑論贏得西藏人民的認同。如果說二戰期間,尚有上百萬的中國人加入日本侵略軍的陣營圍攻中國,那麼在西藏,藏人的反抗不僅從未間斷,中國政府甚至找不到一個可以信任的藏人來擔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的職務--那怕僅僅是為了維護憲法規定的自治表象。 目前,中藏間的談判雖然還在進行,但雙方對歷史問題的歧見依然如故,而這種歧見成為雙方難於逾越的障礙並不是沒有可能,就此而言,本書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2008年的中文版初版,主要是依據噶瑪默朗的藏譯版轉譯為中文,幸有達波.索南諾布的協助,此次再版,承蒙雪域出版社的大力襄助,由Richsense重新設計排版,改採台灣通用的標點符號。還有對初版內容文脈及語意不清處,由洛桑確吉依據1987年美國英文版原著《The Status of Tibet : History, Rights, and Prospects in International Law》及相關藏文、中文資料做了修訂,在此一併致謝。同時,衷心感恩索多、格桑等同僚和其他所有默默為此書的出版提供協助的朋友們。 藉再版之際,補充了多張歷史地圖,包括:英文版原著的四幅地圖、由美國華盛頓的國際聲援西藏組織(ICT)提供的九幅西方人繪製的西藏相關地圖、還有1913年藏中英三方全權代表在西姆拉進行談判時使用過的地圖複印件、以及與西藏相關的一些照片。臚列書末,供讀者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