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特色】
民事程序法學之任務及貢獻在於,檢討、批判向來所採行或繼受之基礎理論而予拓深及調整,並於必要時構築新理論基礎。本書揭示筆者基於台灣21世紀二波民事程序法制之改革,就新法解釋、適用所必要之基礎理論,包括訴權論、訴訟目的論、訴訟標的論、爭點整理方法論、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論及集中審理論等民事訴訟之基礎理論,保全請求權論、保全目的論、保全標的論、第三程序論及再度考案論等民事保全之基礎理論,以及強制執行請求權論、執行目的論、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權利判定與執行二元論、第四程序論及執行促進義務論等強制執行之基礎理論,提出新論述而賦予法理據,以資重整創建符應新法制之台灣民事程序法學體系。
【作者簡介】
許士宦
現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學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歷:
律師(1986年~2000年)
主授:
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家事事件法
著作:
執行力擴張與不動產執行、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證據蒐集與紛爭解決、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債務清理法之基本構造、集中審理與審理原則、訴訟參與與判決效力、訴訟理論與審判實務、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家事審判與債務執行、民事及家事程序之新建構、家事事件法論、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論、民事保全之理論與實務、民事及家事裁判之新發展、商業訴訟新論、權利之確定與實現、訴權保障與上訴限制、程序理論之創新與踐行、口述講義強制執行法、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上)、口述講義民事訴訟法(下)、口述講義家事事件法
目次
【目錄】
序言 I
第1章 最高法院裁判之民事訴訟目的觀──最高法院103年度台上字第620號、104年度台上字第1455號及112年度台上字第1833號等判決簡評 1
第2章 民事訴訟之目的與確定判決之效力──最高法院沈方維庭長經典裁判選評 27
第3章 從法尋求說到法創造說──民事訴訟目的論之新開展 91
第4章 訴訟標的之原因事實及其法律評價──最高法院裁判之訴訟標的理論 143
第5章 既判力與執行力擴張於特定繼受人之異同 177
第6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確定判決效力擴張於基準時後特定繼受人為中心 227
第7章 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事件之強制合併──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113號判決及113年度台上字第1168號判決簡評 273
第8章 假扣押裁定之聲明不服程序 297
第9章 假扣押債務人之程序保障 321
第10章 智慧財產事件之保全程序 347
第11章 強制執行請求權與強制執行目的──強制執行基礎理論之重構 397
第12章 權利執行機關與權利判定機關之分離及協力 433
第13章 執行力客體範圍擴張論及其反對說──以合夥團體所受判決效力擴張為中心 459
第14章 聲明異議人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證明期間──最高法院109年度台抗大字第94號裁定評釋 485
第15章 合理運用司法資源及適當提升審判效能──2023年11月29日之民事訴訟法修正 517
事項索引 537
實務索引 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