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分類: 公職考試 > 不動產經紀人
     
    2021民法概要(不動產經紀人適用)
    編/著者: 羅揚/戴久喨
    出版社:三民輔考
    出版日期:2021-03-22
    ISBN:9789865592288
    參考分類(CAT):不動產經紀人
    參考分類(CIP): 
    優惠期限:2024-06-30

    優惠價:79折,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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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民法概要》要怎麼準備?三民輔考名師戴久喨告訴您,本書免費贈送準備要領及導讀影音課程1hr。

    ★110年1月民法最新修正法條收錄!
    ★本書依照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命題大綱〉編撰!
    ★收錄104~109年歷屆試題,申論題、選擇題100chr37題題擬答與詳解!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4-109年試題,申論題、選擇題100chr37題題擬答與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110年1月之最新民法修法法規。

    【考試簡介】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不限科系,只要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採及格制度沒有錄取人數限制,只要總成績達60分就合格,加上考試內容不算困難,證照入手後每月約可多4~8千元薪資,算是高CP值的證照。且不動產業多數職缺不受學歷背景限制,房仲業也樂於聘用各學經歷背景的人才,因此不動產從業人員取得證照來證明自己的專業性,在博得客戶信賴方面尤為必要。

    【本書適用】
    這本《民法概要》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民法專有名詞又多又難,非法律系的一般考生也能讀懂嗎?
    .民法條文總共一千多條全部都要背起來嗎?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概要》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本書優勢】
    一、掌握最新修法
    新修法就像是考場上一支出奇不意的勁旅,是命題委員慣用來突襲考生的奇兵。因此誰能掌握新修法,誰就能掌握未來命題趨勢。本書依110年1月最新民法修法條文修訂,此書在手,110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的命題趨勢已盡在諸君掌握。
    二、平易近人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以「體系表」呈現概念架構,達到提綱挈領之效。複雜的條文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提醒」白話講解,即使是非法律系也能輕鬆理解。「補充說明」附上實務見解,學說與實務兼備!
    三、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精要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本書重點整理最末收錄《民法繼承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透過草案內容可窺知修法脈動,而最新修法內容常會成為將來出題方向,掌握草案就已掌握命題趨勢。
    四、100chr37題題擬答與詳解
    本書收錄104~109年普通考試不動產經紀人考試試題,並由作者題題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教讀者如何鋪陳解題內容提高閱卷老師青睞。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信託財產、公益信託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民法修法重點:
    1.民法(110.01.13修正)
    (1)鑑於現今社會網路科技發達、大眾傳播媒體普及、資訊大量流通,青年之身心發展及建構自我意識之能力已不同以往,第12條對於成年之定義,似已不符合社會當今現況;另現行法制上,有關應負刑事責任及行政罰責任之完全責任年齡,亦均規定為十八歲(刑法第十八條、行政罰法第九條),與民法成年年齡有異,使外界產生權責不相符之感,是為符合當今社會青年身心發展現況,保障其權益,並與國際接軌,爰將成年年齡修正為十八歲。
    (2)修正條文第九百八十條修正男女最低結婚年齡均為十八歲,爰修正男女最低訂婚年齡均為十七歲。又因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故已無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之情形,爰予刪除第九百八十一條。第九百八十一條規定亦配合刪除。
    (3)配合成年年齡與最低結婚年齡均修正為十八歲,爰將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四項「且未結婚」、「或已結婚」等文字刪除。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配合將「或雖未成年而已結婚」等文字刪除。
    2.民法(110.01.20修正)
    (1)鑑於近年來存款利率相較於本法制定時已大幅調降,本條所定最高約定利率之限制亦應配合社會現況作適度調整,另考量本條之適用範圍廣泛,仍須保留一定彈性容由當事人約定,不宜過低,爰將第205條最高約定利率調降為週年百分之十六。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制度之目的,原在保護婚姻中經濟弱勢之一方,使其對婚姻之協力、貢獻得以彰顯,並於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使弱勢一方具有最低限度之保障。然因具體個案平均分配或有顯失公平之情形,故原第1030-1條文第2項規定得由法院審酌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惟為避免法院對於具體個案之認定標準不一,爰修正第二項規定,增列「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之要件,以資適用。法院為第二項裁判時,對於「夫妻之一方有無貢獻或協力」或「其他情事」,應有具體客觀事由作為審酌之參考,爰增訂第三項規定「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含對家庭生活之情感維繫)、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例如夫妻難以共通生活而分居,則分居期間已無共通生活之事實,夫妻之一方若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法院即應審酌,予以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1】不動產經紀人榜眼:陳妍靜
    想增加業外收入及工時自由,毅然投入不動產,意外考取黃金雙證
    國文:60分
    民法概要:64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53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76分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59分

    我非本科系考生,對於背誦項目本就相對愚鈍,只能盡量發揮我善於理解後刻進腦海的長處,縮短課後複習的時間;在答題時,利用理解後的內容敘述,結合法條片段應用,希冀藉此獲取高分。戴老師與康老師都曾在課程中,認真指導關於申論題的答題技巧和寫作方式,不熟悉此類題目的考生的確需要多費心遵照大綱分點練習。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土地法】有老師的帶領,將整本民法說的深入淺出,切合生活時事,且老師很能掌握國考出題方式,除了在課堂上不斷用洗腦式複誦讓我記住條號,更能連結許多法條相互間的關係,聯想式的學習,大大降低了學習的難度。只要每堂上課專心聽講,跟著老師把自己做的筆記深刻理解,課後確實複習,我覺得民法和土地法讓戴老師教到,是很讓人愉快的時刻。可能也因此,這兩個科目對我而言就相對上手。
    【土地登記/土地稅法/不動產經紀法規】雖然都屬於背多分的科目,讓我縱對此方面的努力較為缺乏,卻即便如此,在充分理解研讀過後,掌握基礎架構,條列重點法條,讓我仍能在此科目維持在一定的水準,不至於成為拖累其他科目的敗筆。
    【不動產估價概要】老師是相當有實力的老師,對於法條的掌握無懈可擊,針對老師選擇的教科書,做完裡面的習題後,再加上後面的歷年考古題,應付不動產經紀人的考試,我認為是綽綽有餘的了。

    在地政士準備基礎下,如何分配不動產經紀人讀書時間?
    【整體時間規劃】誠如老師所言,每天應至少接觸兩科,不可專斷於某一科目,並以聯想的方式,觸類旁通,在做題目時將相關法條盡可能回想使用。法條仍有些屬較常使用者,則應該加強背誦至反射跳出的程度,這樣才能加速題目的判讀和答題的速度。
    因為選擇了三民的雙效,有了第一年的經驗之後,在第二年尚未開課前,考試後等雲端課程開通後,我就已經開始安排每日上課時間,從頭開始再上一次。雲端的好處就是可以不斷的重複上課,沒有點數的限制,隨時都可以上課。在沒有聽清楚的地方,還可以反覆播放直至理解,在家也可以輕鬆學習,也當作第二年課程的課前預習,等於一堂課聽了兩次以上,這是有相當助益的。
    【因應優劣勢科目分配時間】較弱的科目就是要趁正式課程尚未開始時加強,有了雲端的協助,等於跟老師一對一的聽講,尤其現在大多有了用量無限的數據傳輸,上下班通勤或是跑外務時,我都塞著耳機繼續洗腦式的播放。針對自己較強的科目,也不可以就撒手不管不複習不做題目,仍要維持一定的熟悉度,才能夠在考試時成功救援。
    雲端有不同的老師講解相同的科目,此時更可以針對不甚理解之處,聽聽別的老師的說法,每個老師有其專長,也會有不同的背誦訣竅,對我的弱項有相當的幫助,不要排斥不同老師的指導,綜學各家所長,但也切忌貪多嚼不爛,選定自己能接受的方式專心學習,也是很重要的。
    【實戰練習】三民有計畫的安排上課和每周考試,讓我們可以充分練習上課所學,如能跟上進度而非胡亂應付,上榜應如探囊取物。黑板旁的百日倒數海報,相當程度地給予壓力,模擬考最好都要參加,實地體驗考場氣氛,也感謝導師們的費心。
    志在地政士證照,陰錯陽差連不動產經紀人也考到手
    其實一開始我的目標只放在地政士證照,在準備第一年後,因為怕第二年仍未考取,為了維持讀書的習慣和考科的熟悉度,故繼續報名不動產經紀人班,想藉此課程,保持念書的節奏,無心插柳,我也順利拿到了不動產經紀人的證照,感謝所有老師的指導。
    總而言之,我執意選擇面授課程,也是因為了解自己的學習方式,必須要有壓力,才能夠把進度逼出來,不要怕面對老師的提問,問到答不出來的地方,正是老師在提示你哪裡還沒有讀熟,還有哪邊需要加強,比做題目還要快發現自己的缺陷。萬里征途,始於足下,一點一滴,只要開始累積,就有機會能夠迎戰所有的挑戰。

    【三民考生上榜心得2】不動產經紀人上榜生:蕭韞真
    國文:59分
    民法概要:83分
    不動產估價概要:88分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82分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89分
    大學念的是國際企業管理學系,畢業不久後在因緣際會下踏入不動產相關產業。因為不是相關科系,對不動產毫無任何基礎,在與客戶來往時,常常被質疑沒有「地政士」或「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因而懷疑我的業務能力,在此殘酷的現實壓力下漸漸體會到,這兩張執照是讓客戶產生信任感的關鍵證照。因為一邊工作一邊準備考試的關係,備考時間根本不夠用,強迫自己社交生活停擺,讓心靜下來,全心全意地投入準備考試。弄到每天都非常疲累,曾經一度想要放棄,考完地政士後緊接著就是經紀人考試,幾乎沒有喘息的時間,但我鼓勵自己,牙咬了撐過去就是你的、長痛不如短痛,抱著必勝的決心,最終讓我一年內考取雙榜。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民法概要】千萬不要放棄這科。瘋狂做題目、瘋狂做題目,然後再瘋狂做題目,做完後再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重複做題目,慢慢就會發現出題老師的命題套路,雖然1000多條看似很多,但其實重點條號就那200多條,重點中的重點就那幾條,建議多背重點條號,絕對用得到,物權的部分搭配土地法一起唸很有效率,申論書寫上提及到也會有加分的作用,這是一科只要你敢寫,閱卷老師就敢給分的科目,因為很多對手都已經放棄這科了。
    【不動產估價概要】這是我始終都看不懂的一科,在這種霧煞煞的情況下還可以拿下這個成績的關鍵,就是設法衝高選擇題的分數,最好衝到滿分。得分技巧就是做熟歷屆選擇題,因為出題的重複率極高,申論題的答案還可以從選擇題裡找到蛛絲馬跡、去刺激模糊的記憶。另外建議條號一定要背。
    【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概要】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四法都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因為內容很雜很多,課本先看熟然後直攻選擇題分數即可。建議掌握出題率最高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這部分,可以的話這個法條直接背個八分熟,投資報酬率是比較高的。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若是沒唸過地政士先考經紀人的考生,建議這科花相對少一點時間準備,因為這是掌握度最低、投報率也最低的考科,可以利用歷屆考題分析出重點條號後,將這些條號反覆抄寫去增強記憶,但不太建議瘋狂練寫這科的選擇題,跟民法一樣,申論題的分數反而更有機會衝上來,因為範圍越廣的科目,重點反而越好抓,至於出過較少次的條號,用看熟的方式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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