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任何制度的存在都有其目的,法律制度當然不例外。法律制度的存在目的是為了適當處理衝突,如果發現爭端不能適當獲得解決,不能得到當事人與民眾充分的信賴,制度就必須調整。制度的變革必然逢到阻礙,阻礙的發生源自對於制度的不理解。本書希望提供減少阻礙改革的知識,以及提供知識的檢驗。對於試圖進一步理解刑事訴訟制度與改革脈動的人,本書應該都有一些幫助。
作者介紹
張麗卿老師《學歷》 臺灣大學法學博士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經歷》 東海大學法律學系教授兼系主任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院比較文學系訪問教授 高普考、警察特考、律師暨司法人員特考典試委員及出題委員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現職)推薦理由: 張老師研究專長為刑法體系,目前為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院長亦為國家考試之典試委員及出題委員,所撰寫著作特色教法律概念為用案例的引導並以圖表的方式來敘述,很能減輕讀者在閱讀與理解上的困難。適合初學者的研讀,更能作為參加國家考試或研究刑法的學子參照書籍。
目次
刑事訴訟法百年回顧與前瞻憲法解釋與訴訟權之保障--以釋字569號為中心德美兩國刑事法教學與法庭活動之比較觀察刑法修正與案件同一性--兼論最高法院90年度台非字第168號判決搜索與扣押附帶扣押與另案扣押羈押審查的決定與救濟--台開事件相關裁定評析評析新增訂之緩起訴制度緩起訴處分之決定與效力鑑定人鑑定或專家參審鑑定制度之改革檢查身體之鑑定處分精神鑑定的問題與挑戰交互詰問之新規定交互詰問制度之實踐--以士林、苗栗兩地為研究中心刑事案件之「協商程序」兩岸刑事訴訟法之比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