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我推薦法律系學生讀這本書,學著從電影瞭解法律,從法律瞭解人性,也從這本書感染對法律的熱情,作個真正入世的法律人。──蘇永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台灣的司法,在人們心中,還沒有成為正義的化身,不是終極的尺度所在。……在台灣觀賞西方法律電影,一定程度填補了東西方文化中社會正義追求途徑的差距。 ──李念祖律師 「法律電影院」那一篇篇精彩又真實荒唐的情節、隱藏黑暗角落的人性枷鎖,在蔡律師抽絲剝繭的思維理路中,情理法雖糾葛迷亂但正義終究有跡可尋。 ──楊順清導演美國沒有司法院,好萊塢已經承擔了司法院的功能。 從本書介紹的法庭電影的多樣性即知,電影工業對法律制度絕對不只是盲目的支持和歌頌,實際上觀眾看到更多的批判和質疑,審判者面對社會和政治壓力的脆弱、陪審團的可操縱性,律師唯利是圖、為魔鬼代言的刻板印象不斷被強化,和歐洲不同、完全被推到行政體系的美國檢察官,則似乎都有濃厚的政治動機。美國人民經過這些批判的洗禮,不但更了解法律是如何運作,而且有了更好的「加入」的心理準備,對於司法的產出建立了恰如其分的期待值。花再多力氣去改變制度,而不設法提高人民對司法的認知和認同,最後得到的終究還是不信任,而一旦沒有信任,司法的社會功能其實相當有限。~ ~ 蘇永欽
作者介紹
蔡兆誠*學歷: 台大法律系法學組畢業 輔大法律研究所肄業 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研究*經歷: 高科技公司法務主管 中天國際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法曹倫理中心諮詢委員*著作: 2000 最好與最壞的時代 - 當代司法與人權評論」(元照出版) 2000 看電影,學法律」(平民法律) 2000 法庭詰問活動」(與林鈺雄教授等合著,學林出版) 2000 刑事訴訟法改革對案」(與林山田教授等合著,學林出版) 2002 翻譯「證據法入門-美國證據法評釋及實例解說」(”Evidence” by Arthur Best,與蔡秋明 主任檢察官合譯)
目次
蘇永欽序李念祖序楊順清導演序從飯店到法庭1 「死亡.處女」──轉型正義2 「無盡的控訴」──兒童性侵害與媒體審判3 「軍官與魔鬼」──違法軍令與交互詰問4 「情色風暴1997」──色情刊物的言論自由5 「紅色角落」──共產主義的司法6 「1996黑獄風雲」──囚犯人權7 「親愛的,是誰讓我沉睡了」──真相與合理懷疑(reasonable doubt)8 「以父之名」──刑求與誤判9 「良相佐國」──宗教自由與緘默權10 「勇者無懼」──奴隸制度與美國最高法院11 「捍衛總動員」──證據排除法則12 「費城」──歧視愛滋病患13 「越過死亡線」──死刑14 「審判終結」──消費者訴訟與懲罰性賠償15 「魔鬼代言人」──律師倫理16 「新12怒漢」──陪審團17 「法網邊緣」──環保訴訟18 「光榮之路」──軍令如山與軍法審判附錄1令狀主義才能保障新聞自由(駱志豪洩密案)2軍購弊案的突破須賴國際司法協助(拉法葉軍購弊案)3追訴權時效規定就是讓歹徒逍遙法外(林毅夫叛逃案)4《雖然他們是無辜的》書介5 美國的陪審團指示(Jury Instructions)簡介--從證據法的觀點6 「人與法律」書系與《打不起的官司》書介7李子春與檢察官倫理8 城仲模與司法倫理9律師不能用魔鬼的方式代言10律師形象與美國的律師總統11 加強律師倫理?搶救律師形象12 當代憲法傳奇──美國憲法第27條修正案新版後記